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 |
一、事项简述 本事项是指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办理就业手续,包括出具《高校毕业生就业接收函》或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级主管部门处确认盖章。 二、办理材料 (一)《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一份,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人事章(自主创办企业的,可与所创办企业签订就业协议,并加盖所创办企业公章或人事章;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可用劳动合同代替就业协议); 三、办事方式 网上申请、掌上申请 四、办结时限 即时办理 五、结果送达 (一)送达时限:自做出决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 (二)送达方式:当场送达、网上送达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办公地址和时间 (一)办公地址:瑞安市人才交流和市场服务中心()温州市瑞安市安阳街道瑞祥大道948号) (二)办公时间:8:30-11:30 14:00-17:30; 八、受理机构 瑞安市人才交流和市场服务中心 九、决定机构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咨询途径 咨询电话0577-65812879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 0577-65885320 0577-123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