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4015/2023-242761 | ||
组配分类 | 计划总结 | 发布机构 | 市水利局 |
生成日期 | 2023-06-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市水利局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思路 |
一、2022年水利工作总结 2022年,在瑞安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在省水利厅和温州市水利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以及党的十九大、二大精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水利薄弱环节,统筹协调,应势而谋,积极推进水旱灾害防御、水利重点工程、水利民生实事、水资源管理、水利行业监管等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全年完成水利线上投资11亿元,完成率100%;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2亿元,完成率达134.8%,超额完成年度投资任务。 (一)早谋划强支撑,水旱灾害有效防御。重点突出以下五个方面工作:一是强化抗旱减灾协调。与珊溪公司沟通协调,启动多个退水口,从赵山渡水库引水补充天井垟、瑞平水系、陶山荆谷环城河农田灌溉用水。林溪水库每天向陶山镇、湖岭镇供水12.67万方用于农田灌溉。同时为云周街道、南滨街道、平阳坑镇等乡镇(街道)提供23台应急抽水泵用于农田灌溉。二是规范水工程调度。逐个落实水库大坝等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人,完成全市27座水库、重要水闸山塘的控制运行计划编制,对林溪水库、梧岙水库、浦底水闸的安全应急预案进行审批,细化瑞安市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预案,成立工程调度工作组,组织实施水利工程防御洪水调度。三是优化水情监测预警。强化对已建成203处水文测站,86处雨量自动站,78处水位雨量自动站,33处水位自动站,5处流量自动站等山洪灾害防御平台和非工设施的维护,新建22个声光电监测预警设施,目前22个高风险自然村已全部建设声光电检测预警设备并投入使用;成立监测预报预警组,承担市域内飞云江、金潮港、高楼溪等重要江河及重要水工程水雨情测报。四是落实技术物资保障。成立工程抢险指导组,组建抢险专家库,成立瑞安市水利工程应急抢险瑞江抢险队,落实抢险队人员20人;投资98.8万元采购编织袋、土工布、合金网兜、大流量水泵车等重要防汛防台应急物资。五是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全年累计组织1120人次检查工程920处,对各类隐患实行清单化闭环管理,明确措施、时间、责任人。累计排查整改隐患184处,上报九龙治水平台隐患6处。 (二)补短板强弱项,重点工程稳步推进。一是前期类项目进展加速。丁山二期海塘、阁巷围区海塘已施工标开标;下埠至上望段海塘可行性研究报告已通过行业审查会议;滨江城防东延伸B段海塘正在推进项建批复工作;飞云江治理三期工程、金潮港流域防洪排涝综合治理工程均已出具受理单,可研报告正在编制;飞云江治理二期工程正在办理用地预审;飞云江高楼段综合治理应急工程已完成初设招标;六科水库规模论证专题通过审查会议;林溪水库加固改造提升工程(除险加固项目)已EPC总承包委托;温瑞平原南部排涝(二期)工程项目建议书已出具行业审查意见。二是在建类项目进度拉快。新建的南滨江生态科技园综合配套工程-滨江景观带一期工程;续建的温瑞平原南部排涝一期工程、飞云江治理二期工程(桐田段)、环城河东排闸泵工程、丁山三期北区智造园区项目—河道及绿化工程(II标)等都在加快推进中。三是三区三线永农补划调整。抓住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契机,就水利工程范围内的稳定耕地调整问题提出了方案,第二季度申报7个三区三线永农补划重点项目,包括飞云江二期、三期、金潮港、六科水库、南排二期、林溪水库,以及下埠至上望段海塘,并于9月底全部成功完成永农补划调整,共涉及永农2455亩。 (三)惠百姓强服务,民生实事成效显著。一是积极推进农饮水项目建设。今年已全部完成50个单村供水再提标工程建设,涉及7个乡镇、街道,重点实施供水站土建、水处理设备、数字化在线监测等,已启动瑞安市农村供水安全保障工程湖岭、曹村、林川、高楼等镇联村供水工程的前期工作;农村清洁供水数字化管理项目已完成所有供水站安装和调试;220座供水站已统一纳入农村供水运维管理。二是圆满完成省级美丽河湖、水美乡镇及温州市级民生实事创建任务。今年飞云江(高楼段)成功创成省级美丽河湖,马屿镇成功创成水美乡镇,中塘河(塘下-汀田)及其支流直洛沥河、莘塍浦河和温瑞主塘河(东门古渡码头-明镜公园)成功创成温州市美丽河湖水上碧道。三是全面提质水库除险加固。泛浦水库除险加固9月28日完工验收,提前完成省民生实事任务。四是顺利完成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完成农村水电站复评6座,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10座。 (四)保质量强贯彻,水资源管理持续深化。一是开展年度节水行动。制定出台《瑞安市节水载体创建奖励办法(试行)》,并为16个节水载体下达第一批奖励资金56万元;联合经信、综合执法和机关事务等部门开展节水载体创建,创成省级节水型单位2个,申报入围省级节水标杆单位6个,创建省市节水型企业20个、省级节水型小区3个,并对36个已满5年的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开展复评。二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规范执行取水许可制度和审批程序,实行取水项目水资源论证分类管理,全面推行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完善取水档案电子化管理,加强取用水日常监管,取缔非法取水口3处;启动2022年度取水实时监控安装和取水口标准化改造提升工作,目前已安装取水实时监控14个,185个取水口完成标准化设施改造,完善取水APP功能并全面推广使用。三是强化珊管工作。截至12月4日出动执法人员3400人次,查处非法垂钓案件67件,罚款1.34万元,取缔“三无”船舶16艘,扣押网具432个、钓具810个。 (五)重规范强控制,水利行业监管全面提升。一是严厉打击水事违法行为。针对违法分子作案特点,指导和联合基层水利所不定期开展联合巡查监管,有力地打击了在节假日和夜间突发的违章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全年共组织开展水政日常巡查913次,出动监管人员2523人次,全年共受理群众各类投诉举报及“12345”交办单共计48件,都能按时办结并回复,共移交瑞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涉水违法线索17件。二是大力推进河湖“清四乱”整治行动。2022年,我局结合瑞安实际情况,精准施策,开展飞云江两岸整治和重要水域乱占、乱堆、乱采、乱建的排摸、整治工作,依据属地责任原则,保证乡镇对接。全年河湖“清四乱”检查点位共计144处,其中省级督查发现问题1处,自查点位143处,均已整改并通过销号。三是监督管理涉水许可建设项目。对于建设项目批后监管工作我局已委托第三方(温州市水利电力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技术服务,当前我们采取第三方技术公司进行建设项目批后监管工作和基层站所自行组织审批后项目检查相结合的模式,全年共计检查项目146次,其中第三方检查62次,进行测量35次,有问题项目30个,均已整改完毕。 二、2023年工作思路 2023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的中坚之年,我局按照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对标上级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高位谋划,围绕重大水利工程推进、水旱灾害防御、农村饮用水再提标等方面工作拟定思路,主动作为,坚毅笃行,高质量推进水利发展,高标准完成好各项年度任务。 (一)着力抓好重点水利项目建设。按照“完成建设一批、启动实施一批、前期推进一批、策划储备一批”的思路,重点实施三大类共13个水利项目,计划总投资12亿元。一是推进6个前期研究类项目,即完成海塘安澜工程(飞云江北岸下埠至上望段海塘)、海塘安澜工程(滨江城防东延伸段海塘)、飞云江治理工程三期、瑞安市金潮港流域防洪排涝综合治理工程、温瑞平原南部排涝二期工程等5个重大水利工程的可研批复,年底前力争完成六科水库工程可研批复。二是推进6个开工类项目,即开工建设飞云江治理二期工程,海塘安澜工程(飞云江北岸下埠至上望段海塘)、海塘安澜工程(滨江城防东延伸段海塘)、金潮港流域防洪排涝综合治理工程,力争开工建设飞云江治理三期工程和温瑞平原南部排涝二期工程。三是推进6个续建类项目,即飞云江治理二期桐田段、环城河东排闸泵工程、海塘安澜工程(丁山二期海塘)、海塘安澜工程(阁巷围区海塘)、林溪水库加固改造提升工程、南滨江景观带一期等。 (二)着力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一是扎实做好防御准备。健全领导组织体系、工程管理体系,落实行业监督指导,加强责任人员培训学习;持续开展隐患排查,建立风险清单;修订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应急预案等有关预案;开展防汛演练和防汛培训,完善水利专业应急抢险队伍;备齐保障物资,做好汛期防汛值班工作。二是扎实做好水库除险加固,完成小型水库系统治理任务。三是大力推进山塘综合整治,完成2023年14座山塘综合整治的省市考核任务。 (三)着力推进水利民生实事工作。一是继续推进农饮水项目建设。计划实施湖岭镇、林川镇、高楼镇和曹村镇联村供水工程建设工作,并结合实情情况尽快启动马屿、芳庄等乡镇的联村供水前期工作。二是继续推进美丽河湖建设。完成县级全域幸福河湖建设规划、县级中小河流治理方案编制及报批工作;完成9个美丽河道工程和瑞平塘河治理工程5个子工程的验收;启动省级幸福河湖试点县申报前期工作,并积极申报浙江省2024年幸福河湖建设试点县。三是继续推进水电站创建整改,2023年要完成3座电站一级标化复评、10座电站标化创建、2座绿色电站创建。 (四)着力加强水资源管理工作。一是落实最严格取水计划管理。进一步强化取水计划及定额管理,压缩年度取水计划量,对超计划取水严格累进加价征收水资源费;严格落实节水奖补和水资源费减免政策,加大节水设施投入。二是大力推进国家节水行动。严格落实节水奖励政策,推进节水载体创建,在学校和医院等公共机构用水大户中推广合同节水管理;完成用水总量等关键节水控制指标,充分发挥节水宣传教育基地节水宣传教育作用。三是强化珊管工作。加强库区日常执法巡查,强化夜间联合执法力度,确保库区水源安全。 (五)着力提升水利行业管理水平。一是完善监管机制,制定《瑞安市水利局水利工程建设行业监管办法(试行)》,积极探索建立日常监管工作体系,加大在建水利工程市场主体行为监管。二是创新监管方式,继续采用市场化、专业化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水利工程建设监督管理。三是强化数字监管,深化“互联网+监管”模式,及时做好信息系统数据录入,并按照要求使用水利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四是强化安全监管。定期进行“双随机、一公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标后联合检查等;持续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工作。五是强化水土保持监管,继续把好源头管控严格审批,持续开展高频次项目监管,提前谋划水土流失治理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