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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质量强市“十二五”规划
发布日期: 2023- 06- 27 16: 50: 12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市人民政府 字体:[ ]


 

 

瑞安市质量强市“十二五”规划

 

 

 

 

 

 

 

 

 

 

 

 

瑞安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


 

 

  1

一、发展背景与现实基础

(一)发展背景

(二)发展现状

(三)主要问题

二、基本思路与发展目标 5

(一)指导思想 5

(二)基本原则 5

(三)发展目标

三、深入实施四个质量提升工程

(一)产品质量提升工程

(二)工程质量提升工程

(三)服务质量提升工程

(四)环境质量提升工程

四、重点建设五大质量保障体系

(一)品牌建设体系

(二)技术创新体系

(三)标准化提升体系

(四)信用推广体系

(五)安全监管体系

五、加快推进八项质量行动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落实政策扶持

(三)鼓励争先创优

(四)强化目标考核

(五)突出惠民服务

(六)发展质量文化 27

(七)培育质量人才

(八)营造浓厚氛围

 

附表  瑞安市质量强市“十二五”重大建设项目表


瑞安市质量强市“十二五”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浙江作为全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综合试点省,高度重视“质量强省”建设,努力实现“浙江制造”向“浙江创造”转变,为全省经济转型升级、生态文明建设、民生保障和改善发挥积极作用。瑞安作为省级质量强省工作试点四个区县之一,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建设,是促进转型发展、提高发展质量的内在要求,是优化产业结构、增强经济实力的有力手段;也是建设现代化大城市、促进民生大改善的重要支撑。瑞安市质量强市“十二五”规划,着重提出2011-2015年质量强市建设的基本思路、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对全面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编制依据:

1)《国家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

2)《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质量强省建设的若干意见》;

3)《浙江省质量强省建设“336行动计划”》;

4)《温州市质量强市建设“十二五”规划》;

5)《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质量强市的意见》;

6)《瑞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7)《瑞安市工业转型升级“十二五”规划》等。

 

一、发展背景与现实基础

(一)发展背景

1、浙江全面推进质量强省建设,助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浙江作为全国首个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综合试点省,注重加强质量建设、提升发展质量、塑造浙江品质,加快推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并制订颁布《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质量强省的若干意见》,指出要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标准化、品牌”三大战略,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障、质量技术支撑、质量诚信、质量评价”四大体系,狠抓“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四大实体质量建设,提升生活品质,建设质量强省。

2、省级质量强省工作试点区县纷纷加快质量事业发展,推动区域竞争力提升

在我省推进质量强省建设的背景下,省内县市高度重视质量事业发展,纷纷结合自身实际,确立质量事业特色化发展路径。作为与我市同时列入省级质量强省工作试点区县,杭州上城区注重突出“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政府管理与公共服务标准化、民生”三大亮点,海宁市注重开展“质量强业、质量强镇、质量强企”三强创建,诸暨市注重提升“领导力、辐射力、支撑力、保障力、统筹力”五大能力。

3、温州着力创建质量强市,推进现代化国际性大都市建设

温州积极开展质量强市创建工作,注重通过落实“十大公共服务”和“十大检验检测”项目,构建起“大质量、大监管、大服务、大发展”的工作格局,推进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融合的现代化国际性大都市建设。我市要充分把握“省级质量强省工作试点地区”和“温州市着力创建质量强市”契机,着重提升产品质量、工程质量、环境质量、服务质量,大力推进全市质量事业加快发展。

(二)发展现状

1、质量总体水平稳中有升

近年来,我市质量事业发展取得一定成效,初步形成了政府重视质量、企业提高质量、社会关注质量的良好氛围。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不断提升,成功跻身全国最具投资潜力中小城市百强行列。先后有2家企业获得温州市市长质量奖,6家企业获得瑞安市市长质量奖,并被列为省级质量强省工作首批四个试点区县之一。

2、品牌发展战略深入推进

全市产品质量加快优化,名牌产品个数不断增加,名牌产品产值占规模以上企业产值比重达到34.7%。现有中国名牌产品3个、中国驰名商标29只、浙江区域名牌1个、浙江名牌产品40个、浙江著名商标和知名商号50只,形成“中国塑料薄膜生产基地”、“中国胶鞋名城”、“中国汽摩配之都”、“中国男装名城”等国字号金名片。

3、基础质量建设不断强化

企业技术基础得到有效加强,全市共有46家企业参与62个国家或行业标准制修订,3家企业申报创建省标准化创新企业,累计共有46家企业通过标准化、计量检测体系水平确认。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卓越绩效管理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加快推广。

4、质量工作机制明显优化

我市已成立以市长为组长、涵盖33个相关部门的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和产品质量、工程质量、环境质量、服务质量4个工作组。工作组分别由市质监局、市规划建设局、市环保局和市发改局牵头负责,并着手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政府统筹协调、部门分工负责”的协调工作机制初步形成。

(三)主要问题

在肯定我市质量事业发展成效的同时,也应清醒地看到,我市质量工作依然存在一些问题。

1、质量标准提升有待深化

我市工业仍以传统产业为主,且工业企业产品的差异化程度较低、同质化现象明显,品牌规模不大;服务业快速发展,但商贸、餐饮、酒店、旅游、金融、物流等各类服务行业的服务标准体系还需要加快建立。此外,随着我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加快,工程质量、环境质量的要求进一步提高。

2、质量机构建设有待加强

随着现代化大城市建设的加快推进,质量管理、质量检测等机构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一方面,质监机构向基层伸延的力度要继续加大,进一步形成广覆盖、强辐射的基层质监网络;另一方面,质量检测等质量服务平台建设还需要加快推进,努力改善检验检测项目结构和布局,提升质量技术机构软硬实力。

3、质量队伍培育有待强化

面对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新要求、新任务,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的区域质量监管与服务模式需要进一步完善,尤其要突出加强质量人才队伍培育。既要注重提高质监队伍的整体素质,也要重视检测检验、标准制订、质量管理等专业质量人才的培育和引进。

4、社会质量意识有待提高

2010年,国家、浙江省、温州市和瑞安市四级共对我市1586家企业生产的1890个批次产品实施了质量监督抽查,其中合格1531个批次,批次合格率为81%,处于温州市下游水平,造成产品抽查合格率低的主要原因是企业质量失信和中小企业管理水平较低。此外,人民群众对质量的认识也仍然停留在单纯产品质量上,全社会质量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

 

二、基本思路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我省建设“质量强省”的总体要求,围绕质量强市建设总目标,着力提升“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四大质量,建立健全“品牌建设、技术创新、标准化提升、信用推广、安全监管”五大体系,全面发展质量事业,有力推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和现代化大城市建设。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发展

以助力我市现代化大城市建设为导向,注重发展的质量、结构和效益相统一,深入实施“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提升工程,积极构建功能互补、协调促进的质量强市建设格局。

2、坚持民生为本

把改善民生作为质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质量安全意识,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提高质量安全水平,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3、坚持创新引领

积极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政府引导推动”的区域创新体系,重点抓好质量强市建设全过程各领域的科技创新、标准创新、管理创新,推进我市质量事业创新发展。

4、坚持示范带动

按照“示范带动、典型引路、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开展质量诚信示范企业、街道(乡镇)等创建活动,落实财税政策扶持,营造全社会质量信用氛围。

5、坚持项目推进

以提升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为导向,突出强化工程支撑作用,深入实施质量事业发展领域的重大项目,搭建质量事业发展平台,有力支撑质量强市建设。

(三)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2015年,质量基础建设明显加强,质量安全状况明显改善,质量创新能力明显提升,全社会质量意识明显增强,基本建成省内一流、全国知名的质量强市,力争实现“一领先、一前列”,即总体质量水平省内领先、品牌发展规模全省前列。

具体目标:

——产品质量进一步提升。主导产业的产品质量总体水平达到国内一流,特色优势产业的产品质量总体水平达到省内领先。到2015年,省级以上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92%以上,其中食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3%以上、农产品抽查合格率达到96%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率达到80%,具有产业化基础的科技成果、省级新产品的标准转化率达到90%以上;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出口名牌、中国名牌农业品等国家级品牌累计达到50个;浙江省政府质量奖新增1个;温州市市长质量奖新增4个。

——工程质量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水平保持全省前列,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到2015年,工程竣工验收一次性优良率70%,工程竣工验收一次性合格率100%;积极推进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在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应用、建筑用能监管、建筑节能改造和低碳绿色建筑构建等方面实现新的突破,新建民用建筑执行节能50%设计标准;国优工程“鲁班奖”新增1个,省优质工程“钱江杯”累计达到5个,温州市级优质工程“瓯江杯”累计达到10个。

——服务质量进一步优化。服务品牌培育、推广和保护机制基本形成,服务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明显提升,主要服务行业顾客满意率显著提高。到2015年,服务业地方标准制修订及省级标准化示范项目达到10项以上,创建浙江服务品牌5个;三星级以上饭店全面实施绿色饭店标准,全市农村客运班线通达率达85%以上;居民对医疗及公共卫生服务基本满意率达到85%以上。

——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不断深化,工业污染源实现全面达标排放,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与恢复,区域噪声得到有效控制,城乡环境面貌明显改观,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水平保持全省前列。到2015年,城市污水处理率达70%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5%以上,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氮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瑞安市质量强市“十二五”规划主要指标表

分类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2015年规划值

产品质量

1

国家级品牌(累计)

50

2

浙江省政府质量奖(新增)

1

3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率

%

80

4

省级以上新产品标准转化率

%

90

5

省级以上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

%

92

工程质量

6

国优工程“鲁班奖”(新增)

1

7

省优质工程“钱江杯”(累计)

5

8

工程竣工验收一次性优良率

%

70

9

工程竣工验收一次性合格率

%

100

10

新建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

50

服务质量

11

服务业地方标准制修订

10

12

浙江服务名牌

5

13

医疗卫生服务满意率

%

85

14

全市农村客运班线通达率

%

85

环境质量

15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

%

95

16

城市污水处理率

%

70

17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

化学需氧量

万吨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氨氮

 

 

三、深入实施四个质量提升工程

坚持统筹推进,强化重点突破,围绕提升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建设。

(一)产品质量提升工程

进一步提升工业产品、农业产品和食品、药品等产品的质量,到“十二五”期末,力争国家级品牌个数累计达50个左右。

1、提升方向

针对我市中小企业数量众多现状,突出做好规范市场秩序、保障产品安全、防止低端竞争等工作。加强产品市场监管,注重发挥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的作用,促进形成规范、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大力实施“百千”工程,争取在全市100家工业转型升级排头兵企业中推行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在1000家行业龙头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中推行精益生产和5S现场管理,全面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档次;以高科技、高附加值为导向,积极引导汽摩配、高分子材料、机械电子等优势产业加快转型提升步伐,推动品牌塑造和名牌创建,规避低端产品、低端价格等恶性竞争行为。

2、发展重点

工业产品。加快推进现代产业集群建设,注重产业区域品牌创建,有效推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加强产品创新和品牌建设,支持企业广泛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优化生产流程;推进工业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建设,督促企业建立涵盖技术创新、产品研发、生产制造、储运销售、技术服务等环节的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深化质量管理政策研究,重点围绕主导产业提升和新兴产业培育,开展质量管理现状分析工作,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发布质量管理现状分析报告。

农业产品。深入推进国家、省、市、县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重点做好马屿、高楼、陶山、莘塍等四大现代农业综合区和高楼杨梅、鹿木马蹄笋、陶山温莪术等主导产业示范区和特色农业精品园建设;完善农业基本经营制度,加快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专业大户等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组织化、集约化水平;强化农业科技创新,深入实施种子种苗工程,大力推广农业先进适用技术,提高农业科技转化率;加强以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标准农田质量。

食品。开展食品专项整治活动,推广应用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加强全过程监管,扩大监督抽查的覆盖面,着力构建以准入、追溯、召回、退出制度为核心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加强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着力提高“种植养殖——生产加工——销售流通——餐饮服务”整体水平;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和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无证生产和经营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印制食品假包装和假标志、获证企业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感。

药品。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与公安、卫生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联合打假长效机制;对基本药物配送单位和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全覆盖监管,做好基本药物的抽验工作,保障群众用药安全;深化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为契机,明确监管定位和重点任务,积极发挥作用,真正参与医改和支持医改;完善涉药涉械单位的诚信档案建设,继续加强单位日常检查的电子信息录入工作,对药品零售企业、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诚信等级进行评定,开展“放心药店”和“医疗器械经营诚信单位”评选活动。

(二)工程质量提升工程

结合我市“十二五”时期“十大百项千亿”重大项目投资计划的实施,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突出做好公共建筑工程、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工作。力争到2015年,国优工程“鲁班奖”新增1个,省优质工程“钱江杯”达到5个,温州市级优质工程“瓯江杯”达到10个。

1、提升方向

健全“以建设单位为主体,以设计为先导,以施工为基础,以工程监理为保证,以造价管理为支持,以政府监督为保障”的工程建设管理体系。落实工程参建各方质量责任制,以工程项目为中心,把好工程建设原材料、购配件质量关,强化重点部位和关键工序的全过程跟踪监控,使工程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落实施工图审查制度,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的长效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各类强制性标准,强化施工现场管理,提高施工质量水平;实行工程质量不良记录管理,大力开展质量通病防治和质量创优活动,对出现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令退出建筑市场,对违反建设工程管理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

2、发展重点

公共建筑工程。严格按照国家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加强监督检查,落实施工图设计审查制度,加大对保障性住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监督检查力度,深化实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备案工作;加大检查频次,对未按规定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违反工程强制性标准的项目及单位,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列入不良记录企业库,并将有关责任人记入诚信档案;对用户投诉、举报和新闻媒体监督发现的问题,必须制定整改措施,落实专人负责,严肃督促企业整改到位,确保公共建筑工程质量。

交通工程。严格按照省市监督部门相关规定,对工程使用的常用产品、基桩检测、桥梁隧道施工监控、桥梁荷载试验等加强管理和抽查,重点做好对技术风险高、质量安全隐患大的大型和特大型桥梁工程以及施工条件复杂的高等级公路工程的监督工作;抓好质量管理人员和现场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利用集中教育、质量技术交底、日常教育等形式,将从业人员的质量培训教育始终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定期汇总和分析交通工程主要质量指标的变化情况,评估总体质量状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发布质量动态信息。

水利工程。加强对监理单位和监理人的动态管理,建立降级和清除制度,改变建设监理一线人员结构不合理、无证上岗、缺乏管理经验、总体素质不高、监理工作不到位等问题;加强水利建设和管理中的科技创新,适应未来水利信息化、智能化发展趋势,不断创新信息化管理和智能化调度条件下的水利工程结构形式和管理模式;建立符合民生水利和农田水利工程特点的质量保证体系,完善水利部门巡查监督、受益群众全程参与监督、纪检部门行政监察和审计部门审计监督的有效机制。

(三)服务质量提升工程

优化发展生活性服务业,加快培育生产性服务业,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创建浙江服务品牌5个,服务业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达到10项以上。

1、提升方向

“追求卓越服务”为主题,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和学习培训、技术创新和服务技能竞赛等活动,加强标准化和新服务技能培训,完善服务设施,推进服务观念革新和服务方式创新。积极培育浙江服务名牌企业,坚持传统服务业与新兴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互动,推广应用先进服务技术和服务标准,加快形成一批服务业名牌企业,充分发挥名牌企业的集聚效应、规模效应、管理效应。大力推进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组建瑞安市服务业联合会,积极推进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工作,带动全市服务业标准化水平和质量水平有效提升。

2、发展重点

休闲旅游。努力拓展旅游服务领域,不断推进旅游景区A级化、旅游饭店星级化、旅行社管理规范化;定期发布旅游质量相关信息,通过举办全市旅游从业人员服务技能大赛、开展网络宣传、推进基层服务等活动,使“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的概念深入人心;全面推广浙江省DB33/T 669—2007《农家乐经营户(点)旅游服务质量星级划分与评定》,规范农家乐经营服务意识,引导农家乐旅游健康发展;完善旅游服务质量监督管理体系,重点加强对旅行社、旅游星级饭店、旅游景区的日常检查,形成旅游部门和旅游企业为主体、社会监督员为补充的旅游服务质量监督管理体系。

商贸市场。加快建设商贸城、汽摩配城、水产城、不锈钢城、农贸城、汽车城、建筑装饰城、鞋城、工艺礼品城和针织服装城等专业市场城,加大综合商厦、大型商场和特色商业街区建设力度,大力改善商贸消费环境;进一步提升消费产品档次和消费服务水平,加大服务人员综合素质、服务技能、文明礼仪、从业态度等培训力度,形成高、中、低档产品合理配备的消费结构。

医疗卫生。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所标准化建设,完善运行管理机制,明确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所的职责任务、考核内容;建立医疗质量信息公开制度、“医患沟通制”和医疗投诉管理制度,每季度将医疗机构服务数量、质量、价格、单病种费用和医疗服务投诉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在媒体上公布,确定“医患沟通日”和公布投诉电话,及时受理社会各界投诉;加强人员准入和执业行为管理,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章立制,落实措施,加强督查;实施“三基三严”(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严格要求、严谨态度、严肃作风)提升行动,积极开展专题培训和技能比赛,不断提高医务人员专业理论及技能水平。

交通运输。加强智能交通系统建设,进一步优化配置公交、客运线路,整合线路资源,切实提高客运服务的辐射面和服务水平;谋划起草《汽车运输服务标准体系》,建立包括服务管理标准和服务工作标准在内的服务标准体系,尤其是制定“五星级服务规范”、“候车服务规范”、“服务热线服务规范”等服务标准,切实从旅客的实际需求出发,把服务标准落到实处;在公交、公路客运企业中深入开展“文明窗口”、“文明之星”等优质文明服务活动,加强客运驾驶员的管理培训教育,不断提高公交客运和出租汽车客运的服务水平。

科技服务。加快瑞安科技创新园、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载体建设,扶持汽摩配、机械电子等行业技术研究院发展,针对行业技术需求,与企业联合开展行业共性技术、关键技术攻关;积极建设“瑞安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整合市域科技创新资源,重点充实技术需求库、科技成果库以及科技风险投资项目库,充分发挥制造业信息化服务平台、清洁能源服务平台和专利成果转化服务平台的作用;加快技术服务人才培养,通过加强专业技能培训、举办专题讲座、组织交流考察、网上传授知识等方式,对从事科技咨询、技术培训、科技评估、企业孵化、专利代理等科技服务业从业人员进行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行业规范、技术创新、专业技能等知识培训,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

其他服务。围绕我市服务业加快发展要求,推进商务会展、金融服务、社区服务、中介服务等服务行业的规范化、标准化发展。商务会展,加快建设一批高标准商务办公楼宇,重点发展总部经济、商务经济、楼宇经济,推进打造温州大都市南翼商务中心。金融服务,立足中国金融生态城市基础,深化开展农村金融试点改革,扶持发展农村合作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本土金融机构,引进发展商业、股份制银行和证券、评估、创投等金融机构,打造温州大都市南翼金融中心。社区服务,大力发展家庭服务、托幼养老、修理维护等便民服务业态,完善便利店、连锁超市等农村生活服务设施。中介服务,引导发展信息、法律、会计、审计、评估等中介服务业,扶持发展行业协会、商会,形成功能完善、机构规范的中介服务体系。公共服务,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建设现代化大城市的发展要求,以提高行政效能为导向,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完善城乡统筹机制,努力建设人民群众满意的公共服务型政府。

(四)环境质量提升工程

强化生态功能保护和生态环境治理,加强“森林城市”和低碳城市建设,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努力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力争到2015年,城市污水处理率达70%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5%以上。

1、提升方向

以经济生态化、城市生态化、生活生态化为导向,加强生态环境治理、低碳城市建设和循环经济发展,着力优化市域生态格局,推动生态环境向生态资本转化,全面提升人居品质和城市品味。严格环境准入制度,加强重要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对重大污染项目实行“一票否决”,从决策源头杜绝污染。加强重点流域整治,大力开展清除河道垃圾、清淤除障、取缔河道采砂、沿河绿化等工作,恢复改善流域生态环境。大力推动节能减排,提高企业环境守法意识,发展低碳产业,推进清洁生产和资源能源循环利用,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

2、发展重点

生态环境保护。加大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力度,切实推进温瑞塘河、瑞平塘河整治工程和中西部小流域整治工程,全面加强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氮等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确保完成省市下达任务;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妥善解决油烟、噪音和机动车污染等环境问题,完善城市社区停车、绿化等配套,推进社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回收处理;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深入开展“家园清洁行动”和“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创建活动,加强畜禽、水产养殖污染整治和化肥无害化治理,着力美化乡村人居环境。

森林城市建设。围绕国家森林城市创建,重点实施绿色围城、精品公园、森林通道、景观江河、园林社区和生态产业六大工程;倡导低碳生活方式,大力发展公交、出租车、公共自行车,实施公交工具电气化改造,构建绿色慢行系统;落实生态补偿机制,制定实施环境资源区域补偿办法,加大对生态保护地区的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力度,严格保护水源涵养地、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海洋海岛等重要生态功能区。

循环经济发展。实施一批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引导企业贯彻执行ISO14000环境质量体系标准;严格能源、资源和安全产品的准入许可,对能源资源消耗不符合国家规定、工艺装备不符合产业政策、污染排放不符合环保要求的生产企业实施限期关停并转;大力发展循环型工业、循环型农业、循环型服务业,通过培育一批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绿色文明示范平台,在企业、园区、社会层面形成循环经济协调发展格局;注重废水、废气、固废“三废”处理与再利用,加快建设电镀园区、印染园区、化工园区,推进实施江北、江南、马屿、陶山、湖岭等污水处理厂和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工程,加强中水回用和污泥处理。

 

四、重点建设五大质量保障体系

围绕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的全面提升,重点构筑品牌建设、技术创新、标准化提升、信用推广、安全监管等五大质量保障体系。

(一)品牌建设体系

深入落实《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打造品牌强市的实施意见》,围绕优化品牌结构、拓展品牌内涵、提升品牌层次三大要求,落实品牌培育、品牌维护、品牌推广等建设工作,形成企业品牌促进行业品牌、带动区域品牌的发展格局。

1、企业品牌

积极引导企业增强品牌意识,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含量,深入开展创建品牌、提升品牌、经营品牌、延伸品牌工作,努力做到无牌、贴牌变有牌、有牌变名牌、名牌变强势品牌。根据企业的产出规模、管理基础、产品质量、市场占有率等进行综合分析,支持企业开展品牌申报、市场推广、合作交流等活动,形成“储备一批、培育一批、争创一批、发展一批”的品牌建设格局。

2、行业品牌

以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行业的品牌建设为重点,通过资本运营、品牌合作、协作配套等多种形式,实现资源共享和生产要素优化配置,推动大中小企业联合,共建共享优势行业品牌。重点培育汽摩配、机械电子、高分子材料及其制品、金融服务等行业品牌,引导行业内企业走资产重组、品牌发展道路,提高企业竞争力和行业知名度。

3、区域品牌

结合块状经济转型升级,转变企业竞争和合作理念,建立有效的区域品牌创建、维护、发展、延伸系统,制定产业标准,注册集体商标,建立区域品牌形象识别系统(RBIS),精心培育区域品牌。鼓励企业在产品品牌策划、营销、维护等环节结合区域品牌进行宣传,运用连锁、专卖、在国外开辟市场等途径,充分展示区域品牌。

 

专栏4.1 品牌建设体系实施重点

1、到2015年,在瑞安市主导产业中创建国家级优质产品生产示范区1个;在块状经济特色产业中创建浙江区域名牌2个,创建温州市级优质产品生产示范区3个;在瑞安服务行业中创建浙江服务名牌5个。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出口名牌、中国名牌农业品等国家级品牌达到50个;浙江省政府质量奖新增1个;温州市市长质量奖新增4个;温州市级优质工程“瓯江杯”达到10个;

2、进一步完善品牌激励机制,修订完善《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打造品牌强市的实施意见》,加大品牌创建的奖励力度;

3、通过新闻媒体、广告和网络等手段,大力宣传区域品牌,组织企业以产业整体形象参加各种经贸合作活动和国内外招商引资活动。

 

(二)技术创新体系

深入落实《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强工”战略推进工业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组织实施一批以创新品种、提高质量为目标的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优先推进新产品开发、产品共性质量问题攻关等工程,实现产品的升级换代和质量提升。

1、创新平台建设

继续支持规模以上企业建立各类企业技术中心,重点支持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行业龙头企业建立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推进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开发。加快建设区域性和行业性的信息中心、研发中心、检测中心和标准服务中心,为企业提供国家政策法规、产业导向、行业发展动态、经济发展趋势、最新科技成果、市场需求、产品推介等信息咨询服务。

2、创新成果转化

坚持引进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相结合,努力将全市企业已取得的专利技术、革新、发明等科研技术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重视区域内外科技合作和科技招商,把自主研究开发和引进消化吸收区域外先进技术结合起来,加大核心技术、高新技术特别是集成技术的研发力度,争取在产业链条的部分环节上拥有自己的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促进“瑞安制造”向“瑞安创造”转变。

3、知识产权保护

推进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创造,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促进自主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不断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服务水平。注重以日常监管与专项行动相结合,以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相衔接,着力形成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相统一的依法、规范、高效的长效机制,努力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法制环境、市场环境、文化环境。

 

专栏4.2 技术创新体系实施重点

1、到2015年,R&D经费占GDP比重达到2%以上;具有产业化基础的科技成果、省级新产品的标准转化率达到90%以上;

2、鼓励企业重点围绕《瑞安市2008年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中涉及的机械电子、汽摩关键零部件、高分子合成材料及其制品、新材料、资源与环境保护、中药现代化、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蓝色农业、粮油及特色农业、医药卫生、软科学、社会发展研究等领域,开展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

3、加快推进瑞安科技创新园建设,积极构筑行业技术研究院、孵化器、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室等创新载体。

 

(三)标准化提升体系

深入落实《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若干意见》,推动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扶持企业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树立表彰一批国家级和省市级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企业。

1、标准应用

充分发挥瑞安市标准化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市计量所、市质检院等标准化研究机构、协会的力量,为企业提供包括标准战略、标准制订、知识产权、技术性贸易壁垒在内的咨询、诊断、策划等服务,引导企业健全以技术标准为主体,管理标准、工作标准相配套的企业标准体系。制订产业采标实施计划,建立政府贴息技改与企业采标相互促进的工作机制,鼓励工业企业推行ISO9000、信息服务业推行ISO20000、汽车行业推行ISO16949、食品行业推行ISO22000,并深入推广ISO4000(环境管理体系标准)等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活动。

2、标准制定

大力宣传“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国际化”理念,促进我市重点企业和技术研发能力较强的企业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专利及时转化为标准科技成果。开展省标准化创新企业培育和申报工作,鼓励企业承担或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提高企业实质性参与国际和国家标准化活动的能力。对提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研制项目,并作为主要起草单位的企业给予财政经费资助。

 

专栏4.3 标准化提升体系实施重点

1、到2015年,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省地方标准总数达到100项以上;建立全国和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含分技术委员会)的数量累计达到2个以上;规模以上企业主导产品采标率达到85%以上;制定并实施联盟标准的产业集群达到3个以上;通过AA级以上标准化良好行为确认的企业累计达到100家以上;培育8家省标准化创新企业;实施20个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制订5项特色服务业标准规范;

2、开展“规模以上企业标准化提升工程”。对全市规模以上企业,提供标准宣贯、标准查询、标准备案、标准登记、标准化检查员培训等标准化基础工作服务,推广应用“新7种质量控制工具”、“看板、可视化”、“质量功能展开”、“统计过程控制”、“防错技术”、“实验设计”、“故障树分析”、“失效模式和影响分析”等质量工具;

3、组织开展汽摩配、机械电子、高分子材料及其制品、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等相关工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形成一批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标准化成果,帮助企业争取产业标准制定权;

4、扶持发展行业协会、商会,充分发挥其在产业规划、资质认证、技术标准、行业规范等方面的服务、协调、自律、监督等作用。

 

(四)信用推广体系

进一步完善以企业质量管理、产品质量监管为主要内容的企业质量档案,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步伐,努力营造“诚实经营、以质取胜”的市场环境,培育先进的质量文化。

1、信用整治规范

帮助企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计量检测体系和标准化体系,督促企业加强质量管理,解决突出质量问题,提高信用水平。监督惩戒失信企业,对偶有失信行为、存在质量诚信问题的企业,列入重点监控名单,及时指出其失信行为,加大监督抽查和检查力度,督促其实施整改。对屡次发生质量诚信问题,经长期多次整顿仍无明显改善的企业,纳入黑名单,依法向社会披露和曝光其违法、违规情节。

2、信用示范塑造

加大对守信企业的扶持力度,对自觉遵守质量法律法规、产品质量稳定、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无质量信用不良记录的企业,通过设置绿色通道、优先推荐参加质量荣誉评审等多项措施,为企业发展壮大提供有效支持。做好对基本守信企业的帮扶工作,根据基本守信企业质量信用状况,针对性地做好监管和服务,鼓励和帮助其不断增强质量意识,促进其成为守信企业。

 

专栏4.4 信用推广体系实施重点

1、到2015年,争创全国进出口质量诚信企业2家、省级优秀质量诚信企业5家;

2、在省以上名牌和许可证产品企业中开展质量信用体系评价试点,进一步扩大质量信用监管企业的范围,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等级,实施分类监管;

3、积极搭建资源共享的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健全质量信用信息收集与发布制度,继续实施质量信用违法“黑名单”制度,着力完善社会监督约束机制;

4、在全市集贸市场、加油站、餐饮业、医院和眼镜店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建立以“以经营者自我承诺为主、政府部门推动为辅、社会各界参与监督”的“三位一体”的诚信计量运行机制。

 

(五)安全监管体系

以重点领域监管、监管组织培育、评价体系构建为重点,积极实施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力争做到监管责任无缝隙、风险监控无盲点、应急反应无疏漏,形成政府总责、属地管理、部门指导、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的科学监管格局。

1、重点领域监管

加大对涉及人身财产安全、关系国计民生和社会和谐的重点产品监管力度,重点加强对工业产品、农业产品、食品、药品等产品质量,公共建筑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等工程质量,休闲旅游、商贸市场、医疗卫生、交通运输、科技服务等服务质量,生态环境保护、森林城市建设、循环经济发展等环境质量的监管,对质量低劣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予以曝光,并依法责令停产整顿,整改不合格的坚决予以关闭,着力提升整体质量水平。

2、监管组织培育

强化基层质监网络建设,在乡镇(街道)层面设置专兼职质监员、行政村设置协管员,确保质监员和协管员工作常态化。积极开展“开放性实验室”活动,推进计量检测中心大楼、质监综合检验检测平台、公共质量信息平台、瑞安质检院、国家汽车电子电器检测中心等项目建设,逐步形成资源集聚、效应显著、专业突出、服务完备、信息畅达的公共技术服务体系,打造国内一流、国际接轨的专业检验基地,为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服务支撑。

3、评价体系构建

加快构建质量评价体系,由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由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督查、考评等工作。针对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等四大项内容,综合运用检验检测、市场调查、环境监测等方法,按照完成好差,设定不同档次的评分标准,建立全市、乡镇(街道)考核评分标准体系,引导政府及企业把工作重点放到以质取胜、转型发展上来。

专栏4.5 安全监管体系实施重点

1、加强瑞安质检院建设,力争到2015年底,中高级职称技术人员达到50%以上,检测设备原值累计达到2000万元(除新建国家中心以外),食品检测能力基本满足全市社会需要,初步打造集检测、科研、培训、鉴定等功能为一体的技术机构和公共服务平台;

2、建立和完善行政辖区责任制等长效机制,质监、工商、公安、药监、农林等部门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齐抓共管,深入开展打假联合行动,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人士参加重大整治活动,促进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打假工作;

3、深入落实《瑞安市“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实施方案》,着力改善消费环境,保障消费安全,推动服务业良性发展;

4、加大质量监管设备建设投入,进一步提高计算机、多媒体、网络传输、防伪标志等电子信息技术的应用水平,建立健全以药品电子监管码、食品电子监管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信息库等为重点的电子监管系统;

5、加快实施瑞安市计量检测中心、质监综合检验检测平台、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公共质量信息平台等重大建设项目。

 

五、加快推进八项质量行动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职能,由市质监局、市规划建设局、市发改局和市环保局分别制定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的提升方案,建立实施分类质量状况定期报告制度,并由质量强市办汇总后统一发布。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成立相应的质量工作机构,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定期召开全市质量工作会议,及时明确质量事业重点工作和工作要求。建立质量强市战略专家小组,聘请一批政府质量顾问,指导质量行动计划、质量考核方案的制定及实施,为建设质量强市发挥参谋作用。

(二)落实政策扶持

全面梳理已制定的品牌、标准等政策,顺应质量事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完善加快质量事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加强质量激励,对重质量、创品牌的企业,在税收、信贷、用地、能源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设立质量强市建设专项资金,由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经费,重点投向质量专家聘请、先进示范评比、质量强市宣传、重大项目实施等工作。充分发挥瑞安市市长质量奖的导向作用,对实施质量提升并取得良好经济社会效益的优秀企业予以表彰。

(三)鼓励争先创优

集中精力抓好试点工作,大力开展“质量先进乡镇(街道)”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基层质量工作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借鉴台州市“质量先进乡镇(街道)”评分体系,结合瑞安实际,加快制定富有瑞安特色的“质量先进乡镇(街道)”评价体系。设立“质量先进乡镇(街道)”创建专项奖金,对通过验收合格的质量先进乡镇(街道),实行以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办法,由市政府颁发奖牌、证书。

(四)强化目标考核

编制质量强市考核细则,按年逐项考评质量强市目标落实情况,考核结果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各乡镇(街道)和部门年度重要工作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出现区域性质量问题或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乡镇(街道)和部门进行责任追究。定期邀请市人大、政协对我市质量强市建设工作进行监督和视察,同时注重发挥新闻舆论、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

(五)突出惠民服务

把加强食品、农产品安全监管和组织实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结合起来,切实保障群众日常消费安全。加快传统服务业提升和新兴服务业培育,重点提高文化教育、医疗保健、商贸旅游等行业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提升生活品质的需求。大力推进城乡生态环境改善,不断美化人居环境。继续完善质量投诉和消费维权机制,畅通12315、12365、12369、96311、96118等质量投诉举报渠道。

(六)发展质量文化

开展多层次质量诚信制度与文化建设,引导企业树立“质量是企业生命”的价值观,培育以消费者满意为目标的质量理念,实施以质取胜的生产经营战略。加强企业家质量文化培训,强化诚实守信的职业操守,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自觉抵制违法生产经营、违法排污行为。倡导持续质量改进、不断质量创新、追求质量卓越的企业精神,形成人人追求质量、人人创造质量的文化环境。

(七)培育质量人才

按照“用好现有人才,稳定骨干人才,引进急需人才,培养未来人才”的原则,加快人才引进、培养和开发,结合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注册制度的推行,着力培育一支高水准质量专业人才队伍。加强质量工作的对外合作与人才交流,通过制定人才引进政策、创新人才引进方式、实施人才安居工程等措施,吸引质量专业人才,特别是质量管理、标准化领域的学科带头人和技术专家,来瑞安工作、居住、落户。

(八)营造浓厚氛围

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5·20世界计量日”、“6·5世界环境日”、“质量月”、“10·14世界标准日”等质量时点,广泛开展系列质量提升宣传活动,普及质量知识,提高全民质量意识。全市主要新闻媒体要对“质量提升工程”的重点工作及时给予宣传报道,对质量效益型先进企业、名牌产品生产企业进行大力宣传,及时总结推广企业行之有效的管理经验,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质量强市创建工作,形成政府重视、媒体宣传、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附表 瑞安市质量强市“十二五”重大建设项目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

建设期限

建设内容

总投资

(万元)

“十二五”计划投资(万元)

责任部门

1

国家汽车电子电器产品质量检验中心

续建

2010-2015

用地16亩,主要关键仪器设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其他仪器设备和检验检测能力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承担主要汽车电子电器产品的性能检测任务

9000

5300

市质监局

2

瑞安市计量检测中心工程

新建

2012-2014

用地5亩,主要计量检定测试设备达到温州领先水平,构建多功能计量检验检测综合性基地

2500

2500

市质监局

3

质监综合检验检测平台建设

新建

2011-2015

建立覆盖我市主导行业和特色产业的检验检测体系,成为企业发展的服务器、产业升级的助推器和科技创新的孵化器

-

-

市质监局

4

民生计量诚信体系建设

新建

2011-2015

大力推进计量诚信体系建设,健全城乡医疗单位在用计量器具强检制度,提高强检工作的有效性,各类计量违法案件得到有效遏止,市场计量环境秩序得到明显改善

-

-

市质监局

5

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新建

2011-2015

以保障食品、特种设备、健康安全类产品三大安全为重点,实施严格市场准入、强化监督抽查、加强风险监测、开展打假治劣等有效措施,努力构建科学有效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

-

市质监局

6

实施标准化战略

新建

2011-2015

“瑞安市标准化创新公共服务平台”为载体,把推进标准化战略列入瑞安经济、社会发展等相关工作中,建成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企业自主、社会参与、各方协调的标准化工作机制

-

-

市质监局

7

公共质量信息平台建设

新建

2011-2015

建设瑞安市公共质量信息平台,构建综合质量信息网站,即时发布各类质量信息、工作动态

20

20

市质监局

8

实施“质量强市”战略

新建

2011-2015

按照“质量强市”建设的工作部署,与相关部门合作,坚持用大质量观来指导质量管理工作,使全市总体质量(含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达到全省领先水平

-

-

市质监局

9

基层质监网络构建

新建

2011-2015

深化质监基层站所建设,完善站所设置,转变工作方式,实现质监基层机构全覆盖

-

-

市质监局

10

“和谐质监”建设

新建

2011-2015

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大力推进“和谐质监”建设

-

-

市质监局

11

滨海工业新城产业项目

新建

2010-2018

重点发展机械制造、汽摩配件及整车制造、电子信息、高分子材料及其制品、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及海洋新兴产业,为我市工业转型升级发挥引领作用

600000

100000

市经贸局

12

浙江瑞安眼镜特色基地建设

新建

2014-2020

马屿篁社(岳一、岳二等村)现有眼镜生产工业园的基础上,扩建500亩眼镜生产基地,着力打响瑞安眼镜品牌

30000

3000

市经贸局

13

温州瑞安绿色农产品交易加工园区

新建

2014-2019

建设高科技、环保型农产品加工园区,强化食品安全监管

23000

3000

市农业局

14

肉食安全工程

新建

2011-2015

建设7个屠宰场,其中1个一星级,1个二星级,保障我市肉食安全

5000

5000

市质监局

15

瑞祥新区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保障工程

续建

2009-2012

加强经济适用房、廉租房质量管理,保障低收入群体住房需求

40930

24930

市房管局

16

瑞祥实验学校

新建

2010-2012

打造全市中小学校校舍安全示范工程

21000

19000

市教育局

17

滨江防洪三期工程

续建

2005-2011

建设50年一遇防洪堤,二座水闸(红旗闸和西门水闸),客运码头二座,水文站一座,保障沿海地区生产、生活安全

34700

12690

市水利局

18

陶山白岩山-福泉寺旅游度假区

新建

2011-2015

做好寺庙翻新、度假区建设、景区道路修建,将白岩山打造成为瑞安旅游业的一张名牌,提升休闲旅游质量

50000

50000

市旅游局

19

巾子山美食娱乐城

新建

2012-2017

建设集餐饮、娱乐、度假、生活服务为一体的生活休闲广场,提升我市餐饮、休闲服务档次

500000

80000

市发改局

20

瑞安市人民医院瑞祥分院

新建

2010-2014

提升我市医疗卫生水平

64500

63000

市卫生局

21

瑞安科技创新园

新建

2014-2020

集聚市域创新要素,为我市产业创新发展提供科技服务

142100

40000

市科技局

22

安阳C区退二进三改造工程(金融商务中心)

新建

2013-2020

通过集聚金融服务业态,着力提升我市金融服务质量,打造温州大都市南翼金融中心

200000

40000

市建设局

23

温瑞塘河整治

续建

2004-2020

通过污水收集及处理系统、垃圾收集及处理系统、重点污染源整治、护岸绿化、清淤疏浚、生态调水、生态修复、河面保洁、长效管理等措施,优化温瑞塘河水体环境

191500

80000

市环保局

24

农村生态工程

续建

2009-2015

通过铺设农村排污管网、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等措施,提升农村生态环境质量

35000

23600

市环保局

25

平原绿化工程

新建

2010-2013

通过沿海、沿江、沿河、沿路两侧,塘莘片、城关片、飞云片、马屿片、陶山片等村庄、城镇绿化,推进森林城市、低碳城市建设

123700

123700

市政园林局

26

瑞安垃圾焚烧发电厂

续建

2009-2011

1000吨/日,年发电6600万度,提升资源有效利用率和生态环境质量

32473

19100

市经贸局

总计

210亿元

6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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