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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发布日期: 2023- 06- 28 09: 54: 50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市人民政府 字体:[ ]

“十二五”时期是瑞安市建设宜居宜创业现代化大城市,推进城市转型、经济转型和社会转型的战略期,也是瑞安市卫生事业深化改革的关键期。改善健康、提高生活质量已成为新时期居民追求的重要目标。为进一步深化瑞安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提高居民卫生服务利用的公平性和可及性,明显改善居民的健康状况,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浙江省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温州市卫生发展规划(2005-2015年)》瑞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卫生发展回顾和现实基础

(一)“十一五”发展回顾

“十一五”期间,我市卫生事业取得了快速发展,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卫生服务利用可及性有较大改善,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有效缓解,为瑞安市“十二五”卫生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完善了以市医疗卫生机构为中心,各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基础的市、镇(街道)、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政府加大投入,加强市级医疗卫生机构、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形成了布局合理、分工明确、均衡发展的医疗卫生服务网络。

重大传染病防控卓有成效。按照国家“四免一关怀”的政策,积极开展艾滋病防控工作;实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全面落实肺结核病人的归口管理和督导治疗。通过落实科学防控措施,有效控制了霍乱、手足口病、麻疹和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爆发。

公共卫生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加强了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基础建设,新建公共卫生大楼。提升了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服务质量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能力,并全面实施了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农民健康体检工程。健全卫生监督体系网络,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全面加强。妇幼保健工作保持良好势头,孕产妇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得到有效控制。

新型城乡合作医疗制度进一步完善。参合率从2006年的74%提高到2010年94.68%,筹资水平从50元/人·年提高到200元/人·年。门诊报销比例提高到40%,2010年住院实际补偿率达到40.6%,明显提高了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2010年共有62家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实行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统一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统一实行零利润销售、统一实行网上集中采购、统一集中配送,并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城乡合作医疗政策报销范围。

(二)现实基础

我市下辖10个街道、5个镇,共有164个社区,910个行政村,37个居民区。“十二五”期间,将通过城乡结构调整,构建以安阳城区(安阳街道、玉海街道、锦湖街道)、北市区(塘下镇)、江南新区(飞云街道、仙降街道、南滨街道)和滨海新区(东山街道、上望街道、莘塍街道、汀田街道、围垦滩涂等)为四大城市功能区,陶山、马屿、高楼、湖岭等中心镇为重要节点的“一核四区四市镇的大城市发展新格局。2010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457.22亿元,人均生产总值38454元,全市实现财政总收入60.21亿元,地方财政收入32.7亿元。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268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2538元,高于浙江省平均水平(城镇27359元,农村11303元)。

2010年全市户籍总人口数119.05万,人口出生率12.59‰,人口死亡率7.62‰,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97‰,预测到2015年将达到125.59万。2010年全市常住人口为142.47万人,其中市外流入人口49.53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的34.77%。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20.81万人,占14.60%;15-59岁人口为106.18万人,占74.53%;60岁及以上人口为15.48万人,占10.87%,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0.52万人,占7.38%。

2010年全市户籍人口两周患病率为13.6%,年患病人次数达到421.9万人次;流动人口的两周患病率为8.1%,年患病人次数达到102.4万人次。年总患病人次数达到524.3万人次。户籍人口两周就诊率为20.4%。2010年常住户籍人口数为92.94万,年就诊人次数达到494万人次;流动人口两周就诊率为6.8%,就诊人次数达到88万人次。年门诊卫生服务需求量582万人次。2010年居民健康抽样调查显示,居民首诊医疗机构选择个体诊所占8.9%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6.6%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2.7%、市级医院占26.3%市级以上医院占15.0%。

    2010年户籍人口年住院率为6.3%,扣除流出人口数,常住户籍人口年住院人次数达到6.0万人次。参考浙江省2004-2009年住院人次数的增长情况2015年常住户籍人口的住院人次数将达到8.3万人次。2010年流动人口的年住院率为5.5%,2015年住院人次数将达到2.8万人次。2015年常住人口住院服务总需求将达到11.1万人次。

2010年,全市共有卫生医疗机构746家,其中综合性医院5家、专科医院4家、中医院1家,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5家,社区卫生服务站42家,村卫生室391家,民营门诊部18家,个体诊所220家。全市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2.9人,每千人口执业(助理)注册护士数达1.7人,每千人口床位数达2.0张。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不健全2010年全市共有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5家,社区卫生服务站仅42家,村卫生室391家,个体诊所220家。绝大部分社区卫生服务站分布在市区和东部地区,中西部地区几乎空白。市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建设明显落后于浙江省社区卫生的发展和当地社区卫生服务的需求。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的滞后将明显影响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的提供效率和质量。

尽管以市场为导向的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数量庞大,但以“逐利”为目的的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必然集中于服务人口众多的经济发达地区,导致卫生资源配置的不均衡和低公平性。2010年市东部地区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的数量470家,占总数的72%中部地区135家占总数的21%西部地区48家占总数的7%。东部地区每万人口拥有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的数量为7.4家,而中西部地区仅有3.3家。

住院服务集中度过高市住院服务市场呈现出图钉型格局。市人民医院“一枝独秀”,占有56%的参合群众住院服务市场份额市外医院占有26%的份额,而人民医院以外的其他市级医院和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别仅占有12%和6%。“图钉”型的格局不利于卫生费用的控制2010年市人民医院的人均住院费用达到了9249元,市外医院高达16268元,其他市级医院和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人均住院费用相对廉,分别仅有5592元和4092元。2010年市的人均住院费用高达10347元,远远高于浙江省县级平均水平。较高的住院费用也导致2010年新型城乡合作医疗的住院报销水平仅有40.6%。另外,“图钉”型的格局也不利于改善新型城乡合作医疗的公平性。2010年市东部和中西部参保居民人均使用新型城乡合作医疗资金的比例为1.23:1。

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已成为居民的主要健康威胁浙江大2010瑞安市居民健康状况调查”显示,2010年市高血压患病率为95.9,糖尿病患病率为18.3,远远高于全国农村平均水平,接近全国中等大小城市水平。市居民前五位慢性病依次为高血压、糖尿病、胃肠炎、慢性阻塞性肺病和心脑血管病。慢性病已成为市居民的主要疾病负担,2010年仅高血压和糖尿病以及并发症的住院费用占市住院总费用和新型城乡合作医疗报销资金总额的13%左右。

新型城乡合作医疗保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2010年新型城乡合作医疗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率仅为40.6%,与浙江省设定的2015年达到70%的目标还相差远。另外,有效降低高昂的住院费用也是市新型城乡合作医疗面临的一个重大挑战。2010年,占有市一半以上住院人次的人民医院的平均住院费用9249元,占有四分之一住院人次的市外医院平均费用高达16268元。高昂的住院费用侵蚀了新型城乡合作医疗的报销比例和保障水平。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有待深2009启动新医改以来,我市已相继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了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人员定编入编、分配制度改革、健全财政补偿机制等改革措施。但还存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未入编的人员如何分流、补偿和妥善安置工作有待探索推进,绩效工资实施影响部分基层卫技人员积极性,绩效考核科学性有待改善,基层医疗机构经常收支如何科学核定等问题。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宜居宜创业的现代化大城市的战略目标,转变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注重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注重改革创新和要素保障,注重民生改善和社会和谐,全面推进城市转型、经济转型、社会转型。以“民本卫生、和谐卫生”为宗旨,按照“保基本、强基层、提保障、建机制”的总体要求,以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着力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卫生事业发展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协调,人民健康水平与经济发展相适应。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把实现“人人平等享有健康权利”放在第一位促进健康公平;把卫生人才建设放在第一位,提升我市卫生软实力。

坚持优化卫生资源配置,促进城乡卫生协调均衡发展。重加强公共卫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提高卫生资源的利用效率。

强化公共财政支撑,健全医疗保障制度,改善健康公平性。

立足瑞安,因地制宜,着眼全局,整体联动,稳步推进,坚持制度创新,深化卫生体制改革。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补充,有效竞争,体现卫生福利性和公平性,兼顾卫生的多元化和高效率。

(三)发展目标

1. 总体目标

2015年,构建与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相适用的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较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和公共卫生服务需求;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显著提高,城乡差距和东西部差距进一步缩小,医疗卫生系统绩效明显改善,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浙江省中等以上水平。

2020年,建立起覆盖城乡、运行良好、绩效优异的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居民健康水平显著提高。

2. 具体目标

2015年,居民健康水平达到浙江省中等以上水平。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8岁,孕产妇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10/10万和9‰以下。

健康公平和卫生保障能力不断提高。到2015年,卫生事业投入的增长高于财政支出增长幅度,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达到30%以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5%以上,新型城乡合作医疗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比例达到70%以上;农村安全饮用水覆盖率达到95%;食品安全监测覆盖率达到90%。

卫生资源配置更趋合理,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更加健全,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居民20分钟到达医疗卫生机构的比例达到95%;全市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床位数分别达到3.6人、2.4人和4.8张;每千城乡居民拥有社区医生达到0.8人

居民健康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90%;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达到90%以上;主要慢性病社区规范管理率达到60%;城乡居民社区门诊就诊比例达到60%。

 

 

3.瑞安市“十二五”卫生发展主要指标

分类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2015年

目标值

健康素质

1

人均期望寿命

78

2

孕产妇死亡率

1/10万

10

3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9

公平

保障

4

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

30

5

新型城乡合作医疗覆盖率

%

95

6

新型城乡合作医疗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率

%

70

7

农村饮用安全自来水普及率

%

95

8

食品安全监测覆盖率

%

90

资源

效率

9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

3.6

10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

2.4

11

每千人口床位数

4.8

12

每千城乡居民拥有社区医生数

0.8

健康

需求

管理

13

居民20分钟可达医疗卫生机构比例

%

95

14

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

%

90

15

主要慢病社区规范管理率

%

60

16

城乡居民社区门诊就诊比例

%

60

 

 

三、重点任务

(一)公共卫生强化工程

 1. 加强疾病监测、预防和干预能力建设。完善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主体,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联系所有医疗卫生机构的疾病监测、预防和干预网络。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标准化建设、规范化建设,按照服务人口数量匹配财政投入、人员编制、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备,达到浙江省和温州市规定的标准。

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妇幼保健院、精神病专科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指导和考核力度,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考核制度和激励制度。把公共卫生服务过程指标为主的考核方式逐步转换为公共卫生服务结果指标为主的考核方式,并将公共卫生服务考核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考核。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经济激励,并在绩效工资方案中增加公共卫生服务数量和质量指标的权重。

加大重大传染病、地方病以及新发传染病的防控力度,确保不发生因控制不力而导致的疾病传播和蔓延。加强艾滋病高危人群主动干预,完善艾滋病人“四免一关怀”政策。全面落实结核病现代防控策略,提高结核病人发现率和治愈率,完善结核病人免费治疗政策。新涂阳肺结核病人发现率达到70%,治愈率达到85%。做好病毒性肝炎、鼠疫以及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等传染病的防控工作。认真实施国家免疫规划,到2015年,常住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5%,流动儿童达到85%,有效控制疫苗针对疾病。

    2.健全常见慢性病防治体系。从健康教育、疾病监测、疾病管理、治疗、康复和保障机制等方面着手,构建以高血压、糖尿病为重点的慢性病防治体系建设。

采取面向普通人群和目标人群相结合的健康教育方法,因地制宜,利用不同的宣传渠道,对高血压和糖尿病等慢性病进行综合、有效的健康教育。

在农民健康体检、责任医生上门服务、门诊就诊服务和人群流行病学调查的基础上,完善由疾控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三个层次组成的高血压、糖尿病为重点的慢性病监测体系,摸清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的患病人数,动态掌握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的服药情况和病情控制情况。

结合责任医生上门服务门诊就诊服务,加强对高血压和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的管理,加强对慢性病患者的健康教育、饮食指导、血压或血糖监测以及服药环节有效管理。

按照国家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要求,加强对责任医生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规范化管理的培训。通过加强对基层医生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治疗指南的培训,提高慢性病治疗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3.全面推进精神心理卫生工作。加快推进市第五人民医院迁建工程,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按三级精神病专科医院标准建设,力争到2015年精神病床达到500张。制定精神心理防治队伍建设规划,为心理疾病患者和精神病患者提供心理咨询、干预、诊断、治疗和康复服务,并为重症精神病人实施免费治疗政策。

加强精神病人的社区管理和服务工作,建立精神病人健康档案,对精神病人实施建档立卡、分级管理、动态监测、定期随访和康复评估。

4. 保持妇幼保健工作的良好势头。继续实施“母婴保健工程”,提高孕产妇、儿童系统保健水平,妇幼保健主要工作指标继续保持浙江省较先进水平。“十二五”期间重点关注流动妇女和流动儿童妇幼保健工作。制定和实施出生缺陷防治规划,紧密结合婚姻登记、计划生育开展婚前检查的动员和健康教育工作。到2015年,婚检率达到80%孕前优生检测率达到70%。加强和规范产前筛查、诊断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加大出生缺陷监测力度,有效控制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孕产妇、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90%,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100%。

5. 加强卫生执法能力建设。按照卫生监督服务和管理人口数量(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匹配财政投入、人员编制、车辆设备等配置,达到浙江省和温州市规定的标准。全面加强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学校卫生、环境卫生、放射卫生、饮用水卫生和医疗服务监管等于一体的卫生综合执法,完善卫生执法稽查制度,提升卫生综合执法能力。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的卫生监督覆盖率达到80%,公共场所、学校卫生监督覆盖率达到90%,医疗机构、饮用水集中式单位卫生监督覆盖率达到100%。

6. 加强卫生应急综合能力建设。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整合和利用现有卫生信息资源,建立覆盖各个镇(街道)的公共卫生信息网络,疫情网络直报率达到100%。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疫情和健康危害因素等相关公共卫生信息数据采集、网络实时报告、预警监测、指挥调度的统一管理,增强快速反应能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及时率达100%,及时处置率达100%

建立和完善传染病救治、院前急救体系、采供血机构等应急网络。在市人民医院瑞祥分院设置独立的感染性疾病区,其他不设感染性疾病科病区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应设立符合要求的感染性疾病门诊及隔离留观区,达到具备收治一般传染病和对可疑烈性传染病的隔离观察能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设置腹泻病门诊和发热门诊。加快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建成功能完善、布局合理、反应快捷、指挥统一、处置高效的院前急救医疗体系,实现院前医疗急救统一受理、统一指挥、统一调度,达到“高效、快捷、及时、安全”的院前急救医疗服务,其基础设施、技术装备和人员配置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加强采供血机构建设,达到浙江省县市级同类机构先进水平;稳定、扩大无偿献血队伍,确保临床用血100%来自自愿无偿献血;加强血液质量管理,确保用血安全。

7.深入开展新时期爱国卫生运动。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爱国卫生促进条例》,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全民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积极开展卫生城市创建。加强卫生镇(村)建设,强化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农村改水改厕、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力度,不断改善城乡环境质量,提高居民生活品质。农村饮用安全自来水普及率达95%;农村生活垃圾以村为单位集中收集覆盖率达到95%,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5%。在“十二五”期间创建“浙江省卫生强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全面提升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继续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行动,加快建立一支专业化、社会化、社区化的健康教育队伍,形成比较完善的健康教育和促进工作网络,促进重大传染病、卫生应急、慢性病、精神疾病和心理健康、药物合理使用等健康知识的教育与普及;加强对不良健康行为干预,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城乡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90%。继续推进公共场所禁烟工作,实现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禁烟。

    (二)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调整医疗机构布局,健全医疗服务网络。加强医疗机构建设,完善体制机制,提升市级医院综合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标准化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延伸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覆盖面,完善三级医疗服务网络,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设置和规范发展。

1. 调整基层卫生服务机构设置。按照我市乡镇“撤扩并”及村居“转并联”后布局及人口密度、交通便利程度和卫生服务可及性原则,设置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建立 “20分钟医疗卫生服务圈”。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每千服务人口按0.6张标准设置康复护理病床,为群众提供康复护理服务。

按照所有建制镇(街道)办好一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要求,根据我市新的行政区划及服务人口规模,在现有的基础上调整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布局。各街道、马屿镇、陶山镇、湖岭镇、高楼镇及塘下镇所辖办事处各保留1家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他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造为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支机构,并逐步实行一体化管理。

按照每个中心村(社区)都有一所标准化村卫生室规模以上医疗机构及20分钟医疗卫生服务圈的要求设置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位于20分钟医疗卫生服务圈之外且服务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行政村设置村卫生室,服务人口在1000人以下、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与就近相邻村合建村卫生室。每个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按20分钟医疗卫生服务圈要求合理选址。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其分支机构所在地不设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对暂不适合设置村卫生室的行政村,由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医疗服务点,推行驻村医生制度、开展巡回医疗等多种形式,为群众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实现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

2.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规范发展。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各类医疗机构发展医疗卫生事业,重点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大力改善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执业环境,建立公平的土地、价格、税收、人事、医保定点、学术交流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政策,引导非公立医疗机构持续健康发展。

在现有3家民营医院的基础上鼓励社会资本举办民营医院,在调整和新增医疗卫生资源时,在符合准入标准的条件下,优先考虑由社会资本举办,优先支持在中西部设置民营医院。

逐步放开民营门诊部和个体诊所的设置,严格按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做好设置审批,鼓励引导到山区、半山区开办民营门诊部和个体诊所。

3.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基础建设政府加大对医疗卫生机构的基础建设的投入和支持力度,争取在“十二五”期间启动或完成以下项目:

新建市人民医院瑞祥分院,并投入使用;加快市妇幼保健院综合大楼及市中医院二期项目(康复综合楼)建设并投入使用;迁建市第五人民医院并投入使用。

启动江南新区市康复医院、塘下中心区医院新建项目,启动市卫生进修学校迁建项目。

根据发展需要,可在陶山镇设置一家综合性医院(市第六人民医院或陶山人民医院)。

加快莘塍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行政后勤楼建设;启动马屿镇锦湖街道、安阳街道卫生院、飞云街道、南滨街道、上望街道等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4.大力提升住院服务能力。巩固市人民医院龙头作用;进一步提高其它市级医院住院服务能力;发挥民营医院住院服务的补充作用;加强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护理病房建设。

增加住院病床数,改变市住院医疗服务“图钉型”格局,缓解群众住院难现状。按照浙江大学卫生服务需求调查测算,2015年市住院服务需求将达到11万人次(常住人口)。按照市人民医院(90%)、其它市级医院(80%)、卫生院(70%)的病床使用率标准,到2015年,设置床位6000张以上,每千人口数拥有床位数达4.8张以上其中,市人民医院1200张、市人民医院瑞祥分院1000张、市中医院500张、市第五人民医院800张(精神专科500张,老年康复300张)、塘下人民医院300张,市第二人民医院200张、市第三人民医院200张、市康复医院350张、市妇幼保健院350张、市第六人民医院(陶山人民医院)100张;民营医院床位数力争达到全市总床位数的20%,其中塘下中心区医院设置床位200张。

(三)新型城乡合作医疗制度优化工程

以新型城乡合作医疗制度为调控杠杆,控制住院费用的上涨速度,支持镇(街道)、村级医疗机构的发展。增强新型城乡合作医疗对医疗机构行为的监督作用。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制度。

1.新型城乡合作医疗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逐步提高新型城乡合作医疗政府投入和个人筹资水平。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达到70%以上,住院总费用报销比例达到65%以上,个人自付比例降到35%以下,最高支付限额达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8倍以上。积极推进按总额预付、按病种付费和按人头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有选择地提高重点人群重点疾病住院补偿水平。扩大门诊特殊病种报销的病种范围,有效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

2.调整新型城乡合作医疗住院报销梯度,以医疗机构等级或者平均住院费用为指标设置差异化的新型城乡合作医疗住院报销水平,拉大市外医院、市级医院和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住院报销差距,引导患者去基层医疗机构住院,满足群众不同层次的住院服务需求,降低医疗费用,控制住院费用的快速增长。

3.增强新型城乡合作医疗对医疗机构行为的监督作用,加强对参保人医疗行为的监督。强化基金监管,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支出。

4. 加快新型城乡合作医疗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制度上的衔接,不断缩小不同保障制度间的保障水平的差距,探

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四)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工程

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培训基地建设,制定和实施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以全科医生培养为重点,加强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培育壮大中医药人才队伍。完善在岗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制度,对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在岗人员进行全员岗位培训。加快对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人员培训,提供一支作风硬、善管理、懂技术的管理队伍。

1.迁建市卫生进修学校并实现功能转型,成为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基地。

2.加大临床培训基地和社区实践基地建设。加强临床培训基地和社区实践基地的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我市基层卫生人员实践能力水平。

3认真落实市级医院医生支援基层医疗机构工作,通过市级医院医生晋升高级职称前下基层服务、与基层医生建立带教关系、基层医生到市级医院进修等多种方式,提高基层医务人员技术水平。

4建立基层医疗机构新进人员规范化培训机制,基层医疗机构新招聘的人员,安排在以上医疗机构规范化轮训后,再分配到基层医疗机构工作。

5.建立基层医疗机构全员聘任、能进能出、上下流动的卫生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妥善解决不符合执业资格人员的转岗、分流和编外人员的用工问题。

6. 建立绩效工资制度。在基层医疗机构全面实施绩效工资,建立以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为核心,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并重的绩效考核体系,充分调动基层卫生人员的积极性。

(五)公立医院优化工程

坚持政府主导,强化公立医院的公益属性,调动和发挥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以满足群众健康需求为核心,以结构调整带动服务升级,加快建立规模适度、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运行良好、监管有力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不断增强医疗服务的综合实力。

1. 完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和完善以公益性为核心,以政府监管为主、社会参与监督的公立医院监管和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明确政府办医主体,科学界定和落实公立医院的所有者和管理者责权。建立和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加强公立医院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探索医院职业化管理路径,推广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加强公立医院内部管理,严格医院预算控制和成本管理,实施外部和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推行临床路径,实施标准化诊疗服务,提高医院科学化、专业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

2. 完善公立医院的经济政策。明确政府在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逐步建立以医疗服务收费和财政投入为主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足额安排公立医院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和政府指令性任务的经费。调整和完善医疗收费项目,合理确定医疗服务价格,降低药品、高值医用耗材和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政策。严格控制公立医院费用不合理增长。

3.提升医疗服务品质。实施诊疗服务流程优化再造,推广导诊、周末门诊、方便门诊等便民服务措施,实施门诊病历一本通、检验检测结果一单通,医疗服务信息一点通,门诊就诊服务一卡通;设立区域医疗服务网络平台,公开医院服务信息,建立和完善预约挂号系统、双向转诊系统和远程会诊系统,延伸并加强医疗院前和院间服务,方便群众就医。

4.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办院宗旨,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强化医学人文教育,建立制度化、经常化的医德医风教育机制,实施医德教育学分制,严格医德考评制度。充分尊重群众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提高医疗服务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六)中医药提升工程

坚持中西医并重的卫生工作方针,把中医药与西医药摆到同等重要的位置,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保持和发扬中医药特色优势,促进中医中药协调发展,最大限度地满足城乡居民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

    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以市中医院为龙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的中医药服务网络。加强市中医院内涵建设,突出中医特色优势;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科设置率达到100%。巩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成果,重点建设好3-5所中医药特色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提高城乡中医药服务水平。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总结中医师承教育经验,培养5-10名中青年名中医;大力推进中医药科技创新,实施中医“三名”、“三进”工程,开展中医药重点领域和优势病种研究。完善中医药事业投入保障机制,重点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中医药学科建设和中医药科研项目的财政经费补助。

(七)完善卫生信息和决策系统

加速卫生领域信息技术运用,推进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和药品供应保障等领域卫生信息资源的整合。以标准化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为基础,以“医疗一卡通”为纽带,建立和完善覆盖全市所有医疗卫生机构、收集全市居民连续和动态健康信息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并实现跨机构、跨部门、跨区域的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逐步扩大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和应用率,规范建档率达到90%以上。完善医疗机构内部信息化管理系统,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逐步推行电子病历。开展区域卫生应用系统建设,加快区域卫生协同平台、区域妇幼保健系统、区域卫生专题数据库、区域疾病症状监测系统、卫生监督执法系统建设,建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与决策系统。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评估

坚持以人为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将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强对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的组织领导、实施和评估督导。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把卫生工作和区域规划实施情况作为领导干部任期目标和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规划执行进度进行定期督查,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定期评价,完善规划反馈与调整机制,增强规划的执行力。发改、卫生、财政、人事、规划、国土、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各司其职,加强协作,创造卫生改革发展的良好政策条件和外部环境,共同推进卫生事业发展,确保“十二五”规划纲要目标如期实现。

(二)完善卫生投入保障政策

明确政府对卫生的投入责任,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立和完善卫生公共财政保障体系,并与瑞安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落实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财政补偿政策,实施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制度,健全政府出资购买卫生服务的机制。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新增卫生投入主要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以及公共卫生服务的提供;重点支持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人才培养和技术应用。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三)优化卫生行政管理

切实转变卫生行政职能,强化对卫生事业发展和卫生资源配置的宏观管理。积极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强化准入、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职能,对全市卫生资源进行统一规划、审批、调整、监督与评价,实行全行业管理。加强卫生法制建设,加大卫生法制教育与宣传力度,严格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建立健全行政问责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深化卫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办事流程,提高行政服务效率。全面推行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营造卫生和谐发展氛围

加强卫生系统思想道德和文化建设,以卫生文化引领卫生事业发展。大力倡导卫生人文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新时期卫生发展的核心理念,增强全市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进一步激发推动事业发展、服务人民健康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完善加快卫生发展、增进群众健康的支持政策,创造卫生改革发展的良好政策条件和外部环境。充分利用各种媒体,传播健康教育知识,宣传各项卫生政策,不断提升卫生形象,巩固和发展全社会支持卫生发展、重视群众健康、关爱医务人员的良好局面。

 

 


瑞安市医疗卫生机构“十二五”重大建设项目规划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

建设期限

建设内容和规模

规划总投资

十二五计划投资

预计开工时间

预计完工时间

  

1

市人民医院瑞祥分院

新建

4

102855

79888

67988

已开工

2014

十一五已完成部分投资额

交付土地款20988

2

市妇幼保健院综合大楼

新建

3

30800

13076

13076

已开工

2013

建筑面积28200㎡,地下室2600

3

市第五人民医院项目(滨海新院)

迁建

4

90000

46880

46880

2012

2015

征地111亩(未含土地款)

4

上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望专科医院)项目

迁建

3

6500

2650

2650

2012

2014

征地20.25亩(未含土地款)

5

飞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

迁建

3

3800㎡(含人防900

2000

2000

2012

2014

征地10亩(未含土地款)

6

莘塍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行政后勤楼

新建

2

1803

527

527

2012

2013

院内(配套工程)

7

市中医院二期(康复综合楼)

新建

3

10000

5000

5000

2012

2014

预备类,院内(配套工程)

8

市卫生进修学校

迁建

4

10000

7000

7000

2012

2015

研究类,征地20亩(未含土地款)

9

塘下镇中心区医院

新建

3

33800

12000

12000

2013

2015

研究类,征地25.38亩(未含土地款)

10

市康复医院

新建

4

38000

26000

26000

待定


预备类,征地70亩(未含土地款)

11

南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新建

3

3000

2100

2100

待定


研究类,征地8-10亩(未含土地款)

12

马屿镇卫生院

迁建

3

3500

2450

2450

待定


研究类,征地8-10亩(未含土地款)

13

锦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迁建

3

3000

2100

2100

待定


研究类,征地8-10亩(未含土地款)

14

安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迁建

3

3000

2100

2100

待定


研究类,征地8-10亩(未含土地款)

15

市第六人民医院(或陶山人民医院)

迁建

3

20000

9500

9500

待定


研究类,征地40亩(未含土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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