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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浙江鸿一箱包皮件有限公司新增年产380万只箱包智能工段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3- 06- 29 08: 10: 49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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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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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鸿一箱包皮件有限公司新增年产380万只箱包智能工段技改项目

瑞安市仙降街道,上林路以东,仙埭路以南,仙达路以西,仙林路以北

浙江鸿一箱包皮件有限公司

浙江鸿一箱包皮件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生产箱包的公司。现因企业生产效益良好以及为迎合市场需求,拟租赁瑞安市鸿一箱包新材料有限公司全部厂房作为本企业的新厂区,扩大箱包生产规模和增加拉杆、轮子产品,新增的拉杆、轮子配套用于本项目的箱包产品。本次扩建后,企业各类箱包年产量新增380万只。

2023年6月27日在瑞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受理浙江鸿一箱包皮件有限公司新增年产380万只箱包智能工段技改项目环评文件的公示

建设单位在该项目的建设过程中认真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做到合理布局,同时做到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与建议,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至瑞安市江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废气:①本项目熔融挤出工序应设置集气罩,集气效率不低于85%,一期三号车间产生的熔融挤出废气收集后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引至25m的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二期二号车间产生的熔融挤出废气收集后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引至25m的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本项目采用活性炭吸附技术进行处理,废气的处理效率按90%计)。②项目注塑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一期二号车间、二期一号车间产生的注塑废气各自收集后分别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达标后分别通过DA003、DA004排气筒排放,排放高度25m。废气收集率为85%,处理效率为90%。③项目边角料破碎回用,破碎机打碎时会产生粉尘,本环评要求设置独立的破碎车间,破碎过程在破碎机内部进行,且有加盖遮挡,粉尘产生量较小。经大气稀释扩散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④复合、保温和吸塑废气经车间通风排放。⑤本环评要求企业设置密闭的印刷工段或生产线,印刷流水线上安装高效集气装置,另外印刷车间设置集气装置收集弥散在车间的印刷废气。印刷废气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效率90%)处理后引至车间屋顶高架排放。擦拭过程产生的废气经印刷废气的收集系统后进入废气处理系统处理(与印刷废气共用一套废气处理设施)达标后引至DA005排气筒排放。⑥本项目燃油废气通过专用排气烟道引至DA006排气筒排放。噪声:①厂区、车间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尽量远离门窗,减小噪声影响。②在设备的选型上,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③对噪声相对较大的设备应加装隔声、消声措施,如在周围设置吸声材料或结构。④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固废:金属边角料、一般包装材料、布料边角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活性炭、废抹布、废包装材料属危险废物,须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 年  06 月  29 日 至  2023 年  07 月  06 日(5日)

· 公示时间:  2023-06-29  

· 联系人: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  瑞安行政审批窗口  

· 联系电话:  0577-66618113      传真:  0577-65827726  

· 通讯地址:瑞安市瑞祥新区文庄路瑞安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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