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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瑞安市粮食物资储备安全综合保障中心一期建设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3- 07- 19 09: 20: 42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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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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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粮食物资储备安全综合保障中心一期建设工程

瑞安市站西单元01-01地块,地块坐落于江南新区飞云街道垟西村和云周街道站西社区(卓岙)权属范围内

瑞安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拟在瑞安市江南新区飞云街道垟西村和云周街道站西社区(卓岙)权属范围内,总投资100501万元,占地面积54244.67m2(约81.37亩),建设立体智能楼房仓、大米加工车间、清理中心、冷库、成品库、物资库、机械库、药品暂存库、综合楼及其他附属用房,项目建成后总仓容量10.9万吨,其中原粮仓容容量约10.2万吨(按稻谷计)、成品粮仓容容量约7000吨(按大米计);大米加工日处理能力300吨/日(24h,按稻谷计)的生产规模。

2023年7月17日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政务网公示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废水:生活污水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 废气: ①项目卸粮粉尘①通过集气系统收集进入风管,高压脉冲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的尾气通过屋顶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高度为50m。 ②项目初清粉尘①通过集气风管收集进入除尘装置,经高压脉冲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的尾气通过屋顶排气筒(DA002)排放,排放高度为50m。 ③项目清理粉尘通过集气风管收集进入除尘装置,经高压脉冲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的尾气通过屋顶排气筒(DA003)排放,排放高度为50m。 ④项目卸粮粉尘②通过集气系统收集进入风管,与初清粉尘②一同经高压脉冲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的尾气通过屋顶排气筒(DA004)排放,排放高度为25m。 ⑤项目初清粉尘②通过风管收集进入除尘装置,经高压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的尾气通过屋顶排气筒(DA004)排放,排放高度为25m。 ⑥项目去石粉尘通过风管收集进入除尘装置,经高压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的尾气通过屋顶排气筒(DA005)排放,排放高度为25m。 ⑦项目砻谷、筛分粉尘通过风管收集进入除尘装置,经高压脉冲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的尾气通过屋顶排气筒(DA006)排放,排放高度为25m。 ⑧项目碾米粉尘通过风管收集进入除尘装置,经高压脉冲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的尾气通过屋顶排气筒(DA007)排放,排放高度为25m。 ⑨项目抛光粉尘通过风管收集进入除尘装置,经高压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的尾气通过屋顶排气筒(DA008)排放,排放高度为25m。 ⑩项目分级粉尘通过风管收集进入除尘装置,经高压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的尾气通过屋顶排气筒(DA009)排放,排放高度为25m。 ⑪项目油烟废气采用集气收集+油烟净化装置对产生的油烟进行净化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10)高于屋顶排放。 噪声:车间合理布局、设备减振降噪,加强维护管理 固废: ①废布袋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保洁公司统一收运; ②化验检测过程产生的固废、筛分过程杂质、砻谷稻壳、米糠、碎米、杂色米、布袋除尘粉尘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③熏蒸药剂使用后的残渣,由供应商收集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 年  07 月  19 日 至  2023 年  07 月  26 日(5日)

· 公示时间:  2023-07-19  

· 联系人: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市分局  瑞安行政审批科  

· 联系电话:  0577-65827296      传真:  0577-65827296  

· 通讯地址:瑞安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瑞安市粮食物资储备安全综合保障中心一期建设工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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