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瑞安市兆海机械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 | 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南滨街道外甲村 | 瑞安市兆海机械有限公司 | 瑞安市兆海机械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通用设备制造和塑料制品制造的企业,迁扩建前企业位于浙江省温州市飞云街道飞云新区华明路185号,企业于2020年5月委托编制《瑞安市兆海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200个气胀轴、3000条铝导辊建设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备案文号:温环瑞改备[2020]2761号),于2020年12月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由于企业发展需要,企业拟租赁搬迁至瑞安市中景印刷机械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南滨街道外甲村,迁扩建后形成年产为1500个气胀轴、3000条铝导辊、3000条铁辊和15万个塑料盆的生产规模。 | 2023年7月24日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政务网公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废水:本项目只排放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表4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瑞安市江南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排放标准的A标准,其中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表1的限值要求。 废气:项目抛光粉尘:抛光机自带除尘设施,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单台抛光机集气风量为1500m3/h,企业设置4台抛光机故总集气风量为6000m3/h,收集效率95%,处理效率95%。 项目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收集后引至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排放高度为15m。 项目注塑废气:要求企业在注塑机上方0.5m处安装吸风罩,注塑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进行净化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注塑机上方对应吸风罩罩面总面积约0.4m2,罩口控制风速均取0.6m/s,企业拟设置注塑机6台,则风机设计总风量约为5184m3/h,收集效率以80%计,处理效率不低于75%。注塑生产天数为300d,作业时间为6h/d。 无组织加强车间通风换气。 噪声:厂区、车间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尽量远离门窗,车间门窗采取紧闭措施,减小噪声影响。墙体加装吸声材料。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固废:金属边角料、收集的抛光粉尘、焊渣、废包装材料交由相关企业委托利用;含乳化液金属边角料、废乳化液、废机油桶、废机油、废乳化液桶、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 年 07 月 26 日 至 2023 年 08 月 02 日(5日) · 公示时间: 2023-07-26 · 联系人: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市分局 瑞安行政审批科 · 联系电话: 0577-65827296 传真: 0577-65827296 · 通讯地址:瑞安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要求听证。
附件: 
瑞安市兆海机械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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