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4013/2023-24549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发布机构 | 市住建局 | |
成文日期 | 2023-07-26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解除对张伟不良信息公示的通知 |
各有关单位: 张伟在瑞安市飞云街道飞云新区单元05-65 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瑞安市飞云街道飞云新区05-65地块林泗村安置留地项目中任项目经理期间,现场监理不到位,质保资料混乱失真,材料报验不及时,现场混凝土构件质量 缺失较多,见证取样资料失真,危大工程未旁站记录,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落实不到位,被我局记录不良信息并公示12个月。事后,浙江裕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高度重视,张伟深刻反思自身行为,积极协助公司制定整改方案,同时公司内部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规范项目人员履职管理。 近日,该公司向我局提交了要求缩短张伟不良信息公示期限的书面申请。鉴于张伟主动纠正自身错误,且浙江裕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采取的整改措施确有成效,且不良行为公示至今已超过6个月,根据《浙江省建筑市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浙建〔2017〕20号)第二十六条规定,经研究,我局决定缩短对张伟的上述不良信息公示期,自发文之日起解除公示。
瑞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