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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其他业务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3-08-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瑞安市越跃音响铺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发布日期: 2023- 08- 10 10: 23: 52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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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越跃音响铺: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瑞安越跃音响铺涉嫌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营业执照案一案,已调查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经查明:2019年6月3日,陈重行向我局申请办理了瑞安越跃音响铺营业执照,后将该营业执照、对公账户等资料出售给杨玉杭用于资金流转。2022年3月11日,陈重行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2022)浙0381刑初106号】。

另查明,2023年3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瑞安越跃音响铺的住所瑞安市飞云街道汇头村进行检查时,当事人未在其住所开展经营活动,执法人员与当事人经营者无法取得联系。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已违反《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二条 “个体工商户提交虚假材料骗取注册登记,或者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4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属转让营业执照的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的经营者已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其行为应属《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节严重的情形。

鉴于当事人违法行为发生在2019年至2020年,根据从旧兼从轻原则,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二条“个体工商户提交虚假材料骗取注册登记,或者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4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承办人建议吊销当事人营业执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 有权进行陈述、 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 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 申辩权, 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余朝阳   联系电话:0577- 65575768

联系地址:瑞安市飞云街道物流大厦701室



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0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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