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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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教〔2023〕258号 局机关各科室,各教育学区,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瑞安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及公开工作的通知》(瑞法建领办〔2023〕4号)有关要求,我局对2023年6月30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形成清理结果。对列入清理的13个文件,决定保留2个,废止及宣布失效11个,现予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除上述保留的文件外,不再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市教育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瑞安市教育局 2023年8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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