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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1008003004016/2023-255194 |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 | 瑞安市农业农村局 |
生成日期 | 2023-08-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瑞安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17号 代表建议的答复函 |
卓德格等7位代表: 你们在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提高山区梯田规模种植补助的建议》收悉,你们的建议非常有针对性和合理性,对我们的工作有很强的指导作用。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我局在提升农户种粮积极性,扩大规模种粮面积,提高种粮经济效益等方面,持续按照省、温州市的有关要求推进。一是大力开展“非农化”、“非粮化”问题排查整治,守住耕地红线,保障粮食安全生产。二是加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力度,持续提升耕地质量。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已逐年提升到100元/亩;新造地垦后养护项目建设不断加强提升。三是加大规模种粮补贴力度,提高农户种粮效益。增加了可以享受补贴的粮食作物类别,目前是水稻、大麦、小麦以及番薯等旱粮作物;规模种粮补贴标准提高到早稻310元/亩,其他稻麦210元/亩;从2021年开始,给予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该笔补助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上级部门对粮食补助资金标准和条件均有相关规定。 下步,在延续原来相关政策措施的基础上,重点计划加强以下几方面措施:1、增加稻麦油全年复种面积50亩以上的规模种粮大户给予补贴,鼓励在规模种植水稻的基础上,再种植一季油菜或大小麦。稻麦油多种作物连作,复种指数大幅提高,相对来说种植规模要求降低放宽;2、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考虑种粮散户给予补贴;3、稳步提升规模种粮补贴,特别是提高晚稻(包括单季晚稻和连作晚稻)补贴标准;4、我们将该的建议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争取调整完善相关标准补助。 最后,感谢你们对我市规模种粮补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签发人:张翔,承办人:金旦,联系电话:0577-65839192。 瑞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