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4023/2023-248326 | ||
组配分类 | 其他业务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瑞安市统计局 |
生成日期 | 2023-09-1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加强统计干部队伍建设的十条举措 |
为充分加强我市统计队伍力量,进一步提升统计服务质量, 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市委 组织部、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统计局联合推 出加强统计干部队伍建设的十条举措。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功能区、乡镇(街道)、相关部门 特别是“一把手”要高度重视基层统计工作,充分理解新形势下 做好基层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 加强统计队伍建设,着力提高统计能力和数据质量,为我市经济 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统计服务。 (二)强化工作力量。针对市统计局,现有周转编制到期收 回后,由市委编办继续予以支持使用。针对功能区、乡镇(街道), 由市统计局根据其经济总量和统计工作任务,提出调整优化统计 编制配置建议,由市委编办牵头,进行编制审批调整,并发文明 确。另外,乡镇(街道)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兼职统计员 若干名,确保基层统计力量充足。 (三)严格专职专用。实行统计岗位备案管理,确保专职专 用、队伍稳定。各乡镇(街道)要明确一名经发办副主任具体负 责统计工作,各功能区确定专人负责统计工作,专职统计人员名 单报市委组织部、市统计局备案。统计人员调整前,相关单位需 事先征求市统计局党组意见;调整后,需在 5 个工作日内报市委 - 2 -组织部、市统计局备案。 (四)优化队伍结构。加强统计专业人员招录、招聘,由市 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统筹安排,在未来 3 年时间内,招录全 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统计专业干部 20 名左右,从源头上改善 队伍结构。同时,有意识地引导年轻干部安排到统计岗位锻炼成 长,形成老中青结合的梯次队伍。 (五)提升统计能力。市统计局要实行“传帮带”学习机制, 组织乡镇(街道)新录用统计人员到局里进行跟班学习 3 个月。 市统计局每年至少一次组织全市统计干部到高等院校开展统计 知识更新培训,并根据阶段性工作需要组织若干个专题培训。市 委组织部、市财政局支持提供组织保障和财力保障。 (六)加强服务效能。市统计局每年组织开展全市统计系统 优秀统计分析和课题研究报告评选并予以奖励,进一步调动统计 工作者开展统计调查研究、分析报告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我 市实际情况,提出更多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发挥 统计“智库”作用。奖励经费纳入统计工作经费,由市财政局保 障落实。 (七)建立联动机制。遵循“分工协作、集约效能”原则, 建立统计协调联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提高预测预警能力,形成 月度监测、季度会商、年度总结的长效联动机制,共同推动统计 工作向纵深发展。 (八)推进网格建设。市统计局要根据《瑞安市基层统计网 - 3 -- 4 - 格智治实施方案》(瑞政办〔2022〕27 号)具体要求,进一步 健全市级、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三级统计网格组织架 构,形成布局合理、界限分明的组织领导体系,推动基层统计流 程扁平化、统计管理直接化。全市建立“统计之家”以奖代补激 励机制,由市统计局负责对“统计之家”进行年度评定,对考核 前 10 名的优秀“统计之家”给予每年 3 万元的现金奖励,所需 经费由市财政承担。乡镇(街道)应为基层统计网格化建设和运 行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统计网格每季度组织开展统计知识学习、 业务交流、问题探讨、团建互联等活动。 (九)树立先进标杆。市统计局要大力提倡担当精神,开展 统计职业道德建设,每年度进行“优秀企业统计员”“优秀村级 统计员”“统计先进企业(村居)”评选工作,并予以奖励。鼓 励统计人员立足岗位,切实担负工作职责,激发基层统计工作者 干事创业热情,不断提高统计服务水平。 (十)坚持正向激励。市委组织部结合统计局队伍实际情况, 探索解决事业身份的干部在行政岗位任职的问题,注重培育、发 现、激励对基层统计工作有重大推进作用的表现突出的干部,努 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严谨、政府信赖、群众满 意的优秀统计队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