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4001/2023-248350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文号 | 瑞政办〔2023〕80号 | 发布机构 | 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3-09-10 | 有效性 | 有效 |
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瑞安市医疗保障全民参保工作方案的通知 |
各功能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2024年度瑞安市医疗保障全民参保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度瑞安市医疗保障全民参保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上级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工作部署,推动建立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增强基本医疗保障能力,努力解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后顾之忧,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温州市医疗保障全民参保工作方案的通知》(温政办函〔2023〕2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实现覆盖全民、依法参保为目标,坚持“数据先行、分类施策、靶向发力、精准宣传”,稳步推进全民参保扩面工作,确保2024年全市基本医保户籍人口参保率达99.7%以上,惠民保总参保率达到55%以上、力争65%以上。 二、具体举措 (一)明确缴费标准。根据《温州市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温政办发〔2021〕65号)、《温州市全民医疗保障办法》(温政办〔2022〕86号)和《温州市深化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实施方案(2023-2025年》(温医保联发〔2023〕7号)及相关文件精神,按要求合理确定筹资标准,巩固提高待遇保障水平。 (二)重点人群参保。聚焦重点人群、关键环节,加大参保缴费工作力度,推动精准参保扩面提质。1.针对各类免缴对象。医保、财政、民政、农业农村、退役军人、残联等部门要密切协同,进一步完善资格认定、名单共享、参保反馈、经费划拨等环节协调机制,确保各类免缴对象资助参保不漏一人。2.针对学生群体。教育、医保、税务等部门与属地乡镇(街道)要强化联动,抓住秋季开学契机,开展校园专项行动,在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大中专院校(含技校)等开展政策宣传动员,联合惠民保承保单位建立学校联络机制。3.针对企业参保群体。属地乡镇(街道)要开展专项联合“敲门”行动,深入新开工项目、劳动密集型用人企业、电商平台等,了解企业用工情况及参保意愿,督促企业及时为从业人员办理参保手续。重点关注新业态就业人员参保情况,相关部门要积极动员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新业态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根据其实际需求自由选择参保方式和参保险种。4.针对新生儿群体。卫生健康部门要督促医疗机构开展宣传动员,协助新生儿父母通过“新生儿一件事”办理居民医保参保。 (三)参保缴费服务。健全医保四级经办服务体系,落实参保管理经办规程,充分发挥“医银合作”医保经办网点和村社医保代办员作用,优化参保缴费服务流程,推进医保服务下沉,实现参保缴费“全城通办”。积极推进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厅联办”“一站式”服务,拓展多样化的参保缴费渠道,有效提升参保缴费服务便利化水平。税务部门应协同医疗保障部门做好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相关工作,优化缴费流程,落实征缴责任,夯实参保缴费率,确保医保基金收支平衡。 (四)学生参保动员。在校学生原则上应在学籍地参加居民医保,各相关学校要做好在校学生家长参保宣传动员,实现居民医保应保尽保。惠民保学生版坚持自愿原则,积极鼓励学生家长投保,力争愿保尽保。医疗保障、教育部门要明确工作目标,严肃工作纪律,管控舆情风险,落实督查通报,全力做好在校学生全民参保工作,依法保障学生医疗保障权益。2023年9月中旬,核查在校学生居民医保、惠民保学生版参保情况,精准锁定未参保学生数据,进行再宣传动员。2023年10月,对校园专项行动进行复盘,对工作落后学校进行指导督促。 (五)镇街全面发动。属地乡镇(街道)要提高政治站位,面向户籍人口和新居民,多措并举,同步开展居民医保和惠民保普惠版(原“益康保”)的政策宣传和参保动员工作;利用村社公告栏、微信群、横幅、村社大喇叭、广播、宣传单、流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充分发挥村居网格员作用,开展全民参保专项行动,结合医疗保障、税务部门公布的未参保、未缴费名单开展入户促保,网格化推进参保扩面工作;指导辖区教育学区做好学生参保动员,监督落实各项宣传动员工作,学生参保人数计入乡镇(街道)参保率;关注相对低收入家庭等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切实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凝聚社会慈善、乡贤等社会力量给予资助参保;惠民保承保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开展送赔上门、以赔促保,协同各乡镇(街道)、村社全力做好惠民保普惠版(原益康保)参保扩面工作,力争实现城乡参保人数、总体参保率双提升。 三、进度安排 从2023年9月至2024年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9月初)。制定全民参保工作方案,召开全民参保动员部署会,启动“全民参保惠全民”主题集中宣传活动,制作宣传材料,推动基本医保和温州惠民保同步参保动员。同时启动本市免缴对象的名单确认工作。 (二)校园专项行动(2023年9月至10月)。市教育局、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开展校园专项行动,出台《关于做好全市2024年在校学生参保工作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在校学生居民医保、惠民保学生版的参保情况调研活动,发放“致全市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宣传材料,定期统计学生参保情况,对参保率低的学校加大动员力度。 (三)城乡专项行动(2023年11月至12月)。重点开展城乡居民专项行动,网格化推进户籍人员参保。召开全民参保推进会、筹资扩面业务培训会,每周公布各乡镇(街道)参保缴费进度,加强宣传指导,确保目标任务按时间节点完成。定期梳理未参保人员数据库,及时发放至各乡镇(街道)入村人户调查,确保应保尽保。 (四)总结收尾阶段(2024年1月至2月)。通过大数据分析各乡镇(街道)整体参保情况,总结参保率排名前列的乡镇(街道)好的经验和做法,同时做好未参保人群原因分析。将未参保人群作为扩面重点全力推进,精准动员,确保不漏一人。完成政策资助人群的政府资助资金拨付,确保困难群众资助参保率达100%。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联系副主任、市医疗保障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任成员的全民参保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督导全市参保征缴工作。各部门要协同合作,建立工作联动与数据共享机制。医疗保障部门负责参保登记,定期公布各乡镇(街道)参保、征缴情况;税务部门负责居民医保个人缴纳医保费征缴;宣传部门负责指导和协助做好舆情处置工作;统战部门负责瑞安户籍华侨的全民参保宣传动员;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和市国资办负责做好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职工的惠民保宣传动员;民政部门负责困难群众身份认定;教育部门负责学生动员;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居民医保和资助困难群众参保资金保障;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指导医疗机构内开展全民参保宣传动员并做好参保人员医疗服务;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做好低收入农户资助参保;人社、残联等部门负责做好信息共享;市新居民服务中心负责新居民的全民参保宣传动员;市大数据管理中心负责协助核查户籍人口未参保人员信息。 (二)做好宣传动员。不同阶段采取不同方式精准宣传,参保初期,做好线上宣传,通过微信公众号、广播电台、“瑞安新闻”APP等公布缴费标准,普及医保待遇;参保中期,强化“线上+线下”大规模宣传,在媒体持续宣传的同时,加入公交、电梯、流动宣传车等资源,合力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同时在定点医药机构、乡镇(街道)、村社多方式全覆盖宣传,营造良好的参保缴费宣传氛围;参保后期,组织村社专员和农商银行“共富专员”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入村入户讲清政策、做好服务,增强城乡居民健康意识、提高参保意愿。对参保意愿不强的群众,了解原因,做好帮扶,打通医保服务“最后一公里”。 (三)严格考核监督。将医疗保障全民参保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医疗保障部门要协同有关部门通过户籍信息、新居民信息、学籍信息、参保信息、缴费信息等多渠道进行人员信息比对和共享,摸清各乡镇(街道)、各单位应参保人员底数,定期公布参保进度,实时掌握参保动态;属地乡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精准锁定未参保对象,跟进做好参保动员工作。属地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分解细化村居参保任务,加大责任传导力度。专项行动期间实行“一周一通报、半月一抽查、一月一调度会”工作机制,对进度排名后3位的乡镇(街道)进行通报,必要时约谈相关负责人,确保全民参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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