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生态环境 > 行政许可
拟对瑞安市第五人民医院改扩建二期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3- 09- 22 11: 10: 02 浏览次数: 来源: 审批窗口
字体:[ ]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瑞安市第五人民医院改扩建二期工程

瑞安市东山街道人民路264号

瑞安市第五人民医院

项目分期实施,现状一期工程病房医技综合楼(高度60m)已完成房屋建筑竣工验收,暂未投入运行,地上建筑面积为25389.45m2,地下建筑面积为4178m2,设置500张床位,其中重症精神病床位400张,老年痴呆病床位100张,投产后预计年门诊量约20万人次。二期建设医疗综合楼(高度50m),建筑面积为33188.37m2,新增300张床位,均为重症精神病床位,门诊量预计33万人次,并进一步改善就医环境。一期、二期为瑞安市第五人民医院的院区整体。

2023年9月20日在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政务网公示

严格落实并执行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医疗综合废水(其中化验废水先经中和池预处理)治理采用“一级物化处理+次氯酸钠消毒”的工艺。生活污水(其中厨房含油废水先隔油处理)经化粪池预处理同地面保洁废水、未预见废水一起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经由市政管网汇入瑞安市江北污水处理厂处理。2、废气:①污水处理站废气:集气通过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气筒侧排,附壁于医疗综合楼西侧);②食堂油烟:采用高效油烟净化器(去除率≥85%)处理油烟废气,油烟废气经处理达标后引至60m排气筒排放;③备用发电机废气:集气后通过60m排气筒高空排放;④汽车尾气:地下室设置机械排风和废气排放井道,一期地下室机动车废气收集后由专用排烟竖井引至2m近地排放口排放;二期地下室机动车废气收集后由专用排烟竖井引至2.5m近地排放口排放。3、噪声:建筑隔声、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加强日常维护、种植绿化等。4、固废:医疗废物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理;有毒有害包装材料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收集消毒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油脂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 年  09 月  22 日 至  2023 年  10 月  07 日(5日)

· 公示时间:  2023-09-22  

· 联系人: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市分局  瑞安行政审批科  

· 联系电话:  0577-65827296      传真:  0577-65827296  

· 通讯地址:瑞安市政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要求听证。

附件

第五人民医院公参 .pdf

(公示版)第五人民医院报告书.pdf

【返回顶部】【打印本稿】【关闭本页】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