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4016/2024-255753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文号 发布机构 瑞安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4-01-15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做好瑞安市第十五届农产品展销会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 01- 15 09: 34: 39 浏览次数: 来源: 信息数据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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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瑞安市第十五届农产品展销会拟定于2024年1月26日至2月1日在瑞安市体育中心举办,根据筹备工作进展情况,现将瑞安市第十五届农产品展销会参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展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月13日至1月16日。

地点:

1、市级农业龙头企业报名请至市农业农头企业协会(岭下小区8幢4号),联系电话:65816387。

2、市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家庭农场报名请至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玉海街道东塔大厦龙首桥55号),联系电话:58910082。

3、其他企业和合作社报名请将资料报送至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优质农产品发展科),在规定的时间内(2024年1月13日至1月16日),申请参展的主体需将填写好的申请表电子稿及盖章原件图片、相关证件图片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597276260@qq.com,申请表见附件1,联系电话:65839837。

二、参展对象

1.瑞安市级农业龙头企业。

2.瑞安市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瑞安市级示范家庭农场。

3.瑞安市预制菜企业(入驻温州市第一批预制菜企业名录内)

4.其他依法设立、有关证照齐全有效、近年来无不良经营记录的经营主体,经审查合格后择优录取。完成温州市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绩效评定的主体优先安排,原则上禁止纯贸易类企业参展,上届展会农展农销行为规范被扣分数超过30分的单位禁止参展。

三、参展产品

展销产品必须是本企业生产加工、证件齐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SC认证、动物防疫证)的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展销必须是本社种养和生产并经注册的特色农产品,食用农产品必须拥有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或其他更高标准的证书(绿色食品证书、无公害农产品证书、有机农产品证书等),食品经营者必须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


附件:瑞安市第十五届农产品展销会申请表


瑞安市农业农村局                    瑞安市供销社联合社


2024年1月13日                         2024年1月13日

关于做好瑞安市第十五届农产品展销会有关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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