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汀田街道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精神,由汀田街道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组织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单位严格按照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要求,重点围绕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内容逐一报告。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汀田街道办事处党政办(联系电话:65507031,地址:瑞安市汀田街道镇府路1号)。 一 、总体情况 2023年,汀田街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把政务公开政府服务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程,按照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的基本要求,不断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讲求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结合街道实际情况,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全面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度,我街道主动公开政务信息32条,公开了政府工作报告1条,民政低保、临时救助、惠农惠民等事项8条,人事任免2条,其他信息21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街道共收到信息公开件0件。我街道无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严格落实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审核、发布和更新机制,并由专人负责信息审核和发布,加大数据公开力度,加强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和网站信息及时更新。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突出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主平台的作用。不断优化政府网站建设,调整栏目设置,梳理信息公开目录,及时更新网站信息,加强平台内容维护与管理。 完善政务新媒体规范化建设,强化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严格按照政府工作要求,对不规范的政务新媒体进行关停、注销。 (五)监督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统一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统一筹划,确定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公开信息的收集、报送、公示等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严格按照政务工作要求,履行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和审查制度,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 加强考核评议。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以及第三方评估等制度,按照《条例》要求接受第三方评议,及时整改信息公开不规范情况。广泛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以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责任追究方面,2023年度我街道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情况
五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度,街道政务公开工作较往年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对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在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主动性以及公众参考等方面仍有一定差距。存在的问题:1、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有待加强,信息公开内容不能及时定时公布。2、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规范,内容的广度和深度有待加强。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街道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通过不断深入学习,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知识教育,把《条例》的要求融入到日常工作中,自觉推行信息公开工作。2、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深入理解政务工作,提高执行能力,及时更新各类基础信息和发布各类工作动态信息。同时,从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领域入手,不断提高公开信息的全面性、时效性和规范性,切实抓好群众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政府信息的公开。 六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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