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4012/2024-269667 | ||
组配分类 | 事业单位公招公选 | 发布机构 | 市人力社保局 |
生成日期 | 2024-10-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2024年瑞安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递补资格复审公告 | ||||||||||||||||||||||||||||||||||||||||||||||||||||||||||||||||||||||||||||||||||||||||||||||||||||||||||||||||||||||||||||||||||||||||||||
瑞人社告〔2024〕33号 根据《2024年瑞安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瑞人社〔2024〕62号)等相关公告精神,经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等程序,现将递补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 。 二、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递补资格复审工作须在2024年10月20日前完成。递补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定并通知。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递补资格复审人员要根据瑞人社〔2024〕62号公告规定的岗位所需条件,携带如下相关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一)共性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中下载打印)原件、复印件及单寸免冠近照2张。 (二)部分人员须另行提供材料: 国(境)外留学归来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瑞安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四、相关要求 (一)递补资格复审人员要按照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的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请递补资格复审人员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系,凡联系电话有变更的,须主动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取得联系。因无法联系到考生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将结合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格复审材料,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资格复审不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附件:2024年瑞安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7日 附件: 2024年瑞安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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