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4028/2024-269817 | ||
组配分类 | 其他业务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生成日期 | 2024-10-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瑞安市安阳实验中学南滨江校区(瑞安市南滨江中学)风雨操场建设工程临时建筑总平面图和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批前公示 |
申请人瑞安市南滨江中学向我局申请办理瑞安市安阳实验中学南滨江校区(瑞安市南滨江中学)风雨操场建设工程临时建筑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经审查,该地块位于瑞安市飞云街道,飞渡街以南,地块总指标如下: 建设用地面积25121.93㎡,该项目总建筑面积593.75㎡,地上建筑面积593.75㎡,该项目建筑占地面积593.75㎡,机动车停车位32辆,非机动车停车位18辆(含电动自行车9个)。 现予以公示(详见附图)。 根据《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四十七条规定及《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温政办〔2018〕88号),凡是与该建设项目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可在公示期间,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向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审批科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1月6日。 联系人:行政审批科(瑞安市政务中心)、飞云自然资源所 联系电话:0577-66617391、0577-65561200 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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