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008003004001/2024-27001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瑞政办〔2024〕62号
  • 发布机构:
  • 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4-10-24
  • 有效性:
  • 有效
  • 政策解读:
  • 图片解读>
  • 统一编号:
  • CRAD01-2024-0007
  • 阅读版本:
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安市工业改扩建项目提速达效奖励政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28 14:56:49浏览次数: 来源: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各功能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瑞安市工业改扩建项目提速达效奖励政策已经2024年市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瑞安市工业改扩建项目提速达效奖励政策

 

一、惠企政策

实施工业改扩建项目履约提速达效奖励,项目竣工投产时间达到底线、基线、中线、高线要求的,每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积给予最高80元的资金奖励。

二、政策解释

根据工业改扩建项目所在地和履约情况实行分类激励。以产业合同约定竣工时间为底线,以规划许可之日起18个月为基线,以规划许可之日起15个月为中线,以规划许可之日起12个月为高线。一类地区项目分别按每平方新增建筑面积40元、60元、72元、80元予以奖励。二类地区、三类地区奖励标准分别按一类地区的75%、50%执行。

三、优惠对象

实施新增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容积率不低于2.5、改造后地块亩均产出不低于现行标准地行业标准改扩建项目的工业企业。

四、操作流程

1.项目达到约定进度节点后,企业填报《瑞安市工业改扩建项目履约达效奖励资金申请表》(详见附件),并提供项目产业管理合同,竣工、达产综合验收相关证明等资料,向项目属地平台单位申请。

2.平台单位对企业申报项目的竣工时间、达产时间、应享受奖补金额等情况进行审核,行文报市经信局。

3.奖励资金由市经信局统一办理申报手续,在项目合同约定期限内通过达产验收后,参照定补类项目程序兑现。

4.奖励金额不受地方综合贡献度限制。

五、有关说明

1.一类地区为塘下镇、安阳街道、玉海街道、锦湖街道、潘岱街道、东山街道、上望街道、莘塍街道、汀田街道、飞云街道、云周街道、仙降街道、南滨街道;二类地区为陶山镇、桐浦镇、马屿镇、曹村镇;三类地区为湖岭镇、林川镇、芳庄乡、高楼镇、平阳坑镇。

2.已享同类激励政策的,不再奖励。

3.政策2024年11月30日起施行。

 

附件:瑞安市工业改扩建项目履约达效奖励资金申请表

 

 


附件

瑞安市工业改扩建项目履约达效奖励资金申请表

企业名称


企业负责人


联系电话


项目名称


地块名称


土地面积(亩)


规划许可时间


约定开工时间


实际开工时间


约定竣工时间


实际竣工时间


约定达产时间


实际产时间


规划许可到约定

竣工月份


地区类型


实缴城市基础设备配套费(万元)


申请奖励金额

(万元)


申报单位承诺:特此声明在申报表中所填内容均属实。若出现问题,本单位承担一切责任。

 

企业负责人签名:                         日期:

平台单位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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