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瑞安市公益减罚执法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政策解读 |
一、制定背景:为进一步优化瑞安市营商环境,以“增值化”服务理念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瑞安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浙江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总体方案》 三、制定目的:变“违法者”为“志愿者”,变“严罚式”为“容错式” 四、制定主体:瑞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五、主要内容 (1)事前告知。对违法行为,办案机构应先依据现有的自由裁量规定确定具体的罚款金额,在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时,对符合适用“公益减罚”条件的一并出具《公益减罚告知申请书》。 (2)受理申请。符合“公益减罚”条件的,执法办案机构应当在受理后的3个工作日内出具《公益服务折抵罚款有关事项告知书》,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安排其参加办案机构、属地社区(村居)或者志愿服务组织的社会服务,明确告知公益服务的时间、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 (3)完成服务。违法行为人根据社区安排在规定时间、地点完成具体的公益服务。办案机构根据违法行为人完成公益服务的情况,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公益服务完成情况确认单》并依法作出减轻处罚的结案报告并说明裁量理由。 六、注意事项 (1)被查处行为存在群众重复投诉、举报或信访情形的;案发时间、地点属于严管期(区)或禁止期(区)的;当事人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力,违法行为处于持续状态的不能适用公益减罚; (2)减少的罚款金额最高不应超过处罚决定书确定的罚款金额的50%; (3)减少后的罚款金额不应低于法定最低罚款金额。 七、一问一答 问:公益活动的类别有哪些? 答:环境卫生治理、垃圾分类引导、文明平安创建、便民惠民服务四类。 问:公益服务地点在哪? 答:一般根据所在地社区安排就近的公益服务。 问:每小时公益活动能减少多少罚款? 答:50元。 八、关键词诠释 公益减罚:公益减罚,是指针对特定的轻微行政处罚案件,当事人对行政机关查明认定的违法事实没有异议,自愿接受处罚并及时纠正违法行为的,经自愿申请,可以通过提供社会服务形式折抵罚款。 九、实施时间:2024年10月8日 十、解读机关及解读人:瑞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陈依涵 136006637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