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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瓯越英才计划”瑞安市E类项目(教育类)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 11- 25 11: 26: 39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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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育学区,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全面深入实施“人才强市”首位战略,根据《“瓯越英才计划”遴选管理办法(试行)》(温委人〔2023〕1号)《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瓯越英才计划”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温委人〔2024〕6号)《关于开展2024年“瓯越英才计划”瑞安市E类项目申报的通知》(瑞委人办〔2024〕2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4年度“瓯越英才计划”瑞安市E类特色贡献项目(教育类)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选条件

申报人应全职在瑞安工作,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养和较好的思想道德品质,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并且具有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高级职称,能系统掌握所教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突出,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具有主持和指导教学研究的能力,能在工作中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基本具备申报正高级教师职称条件。

2、业务水平高,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创新能力强,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欢迎。基本具备申报省教坛新秀,温州市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条件。

3、具有全日制硕士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正在主持市级及以上研究课题。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学校做好宣传动员,发动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申报。坚持个人申报与单位推荐相结合,符合条件的人员填报《“瓯越英才”E类项目(教育类)人才申报表》(附件1),相关表格均需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公章,证明材料每页需加盖原件相符章及所在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二)评审。教育局组织评审,按照好中选优、质量为先、总量控制和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原则,进行资格审查、综合评审后,确定5名“瓯越英才计划”瑞安市E类项目(教育类)人选报市委人才办。

(三)公示。将评选结果报市委人才办,市委人才办对拟获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发文。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委人才办发文认定。

三、报送材料

报送材料内容包括人才申报表和人才汇总表(附件2)、证明材料,形成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提供的材料要保证真实有效,如有造假,取消资格。

1.人才申报表(附件1):一式二份,标准A4纸双面打印,加盖公章;人才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标准A4纸打印。

2.其他证明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2)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的证书复印件;(3)获奖情况和有关荣誉的证明复印件。

四、工作要求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

原则,认真做好宣传动员、组织申报和审核把关,严格推荐程序、广泛征求意见,确保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各学校请于11月28日(周四)前将的纸质材料报送教育局组织人事科(12楼1206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huangwf3639@126.com。联系人:黄老师(623639)。


附件:1.瑞安市“瓯越英才”E类项目(教育类)人才申报表

2.2024瓯越英才E类项目(教育类)人才汇总表



瑞安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4年11月25日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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