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4012/2024-272511 | ||
组配分类 | 其他业务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人力社保局 |
生成日期 | 2024-12-1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
瑞安市国杰五金有限公司(负责人:潘克杰): 我局于2024年12月11日作出《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事先告知书》(瑞人社监列告字〔2024〕20号)现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我局无法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向你送达上述法律文书。现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将《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事先告知书》(瑞人社监列告字〔2024〕20号)予以公告送达。公告期三日,公告期满后,视为送达。 附件:《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事先告知书》(瑞人社监列告字〔2024〕20号)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12日 附件: 列人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 对象名单事先告知书 瑞人社监列告字〔2024〕20号 用人单位:瑞安市国杰五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81056881177R 法定代表人:潘克杰,身份证号码:330381XXXXXX251815 经查,你单位存在严重的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现有池晓华等3名工人向我机关投诉拖欠农民工工资43788元,经调查发现你单位并没有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导致严重的欠薪问题,造成极不良社会影响。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八条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我局拟决定:将你单位以及上述人员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列入期限为三年。 依照《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1.你单位以及上述人员有异议的,可自收到本书面告知之曰起五个工作日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我局提出异议; 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异议。2.我局作出列入决定前,你单位已经改正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且作出不再拖欠农民工工资书面信用承诺的,可以不予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联系部门:瑞安市劳动保障管理中心 地 址:瑞安市海关大楼二楼2216室 联系人:刘良训 江 勇 电话:0577-66688013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 12月 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