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4123/2024-272531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发布机构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生成日期 2024-12-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 20244072 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4- 12- 11 16: 34: 47 浏览次数: 来源: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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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平委员:

    您在市十四届政协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我市大综合一体化“口袋式”执法问题的建议》(政协提案 20244072 号)收悉。该提案被确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主办,市委编办、市司法局会办。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2019 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制定全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0 年《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0 年)》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正式印发,该目录优化拓展了综合行政执法范围,进一步厘清了部门职责边界,是构建我省“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的事项基础。2021 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通知》,制定《浙江省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由县(市、区)政府按照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的原则,在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和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中选择高频多发、易发现易处置、专业要求适宜的行政执法事项下放到乡镇(街道)。

    2021 年 12 月,我市马屿镇成立温州首支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采用赋权模式行使部分行政执法权。2022 年,赋权乡镇(街道)扩展至 9 个。2024 年,新增飞云街道为赋权模式。在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过程中,我们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

    (一)完善调整机制,精准调整赋权事项

    一是开展专项调研。联合温州大学法学院专家,围绕“赋权镇街‘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成效”展开调研,从执法事项、队伍整合、数字应用、执法协同、执法效能等方面进行评估,根据调研评估结果,对赋权镇街事项进行调整,调整后全市总赋权事项 1078 项(其中塘下镇减少到 570 项)。二是定期评估实施情况。各赋权镇街每季度针对赋权事项实施情况进行自评,分析自身承接能力,高频、迫切需求事项变化情况,及执法成效。市综合执法办汇总各赋权镇街自评报告,结合系统平台数据信息,评估全市整体实施情况。三是应用智能赋权数字化模块。通过省系统平台智能赋权模块,汇总各镇街基本情况、事项需求信息及赋权事项实施情况,为首次赋权镇街提供赋权参考建议清单,为已赋权镇街提供赋权调整建议清单。

    (二)完善下沉机制,保障基层执法力量

     一是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出台《瑞安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部门下沉乡镇执法人员县属乡用实施意见》,规定下沉执法人员按“派驻制”和“联系制”进行分类管理,同时对下沉人员的编制锁定、人员到位、力量稳定、管理考核等方面进行进一步明确,切实增强了乡镇(街道)对部门下沉执法人员的调控能力。二是精准锁定下沉人员。我市 7 支执法队伍下沉乡镇(街道)执法编制 612 名(其中下沉塘下镇执法编制 75 名),下沉比例为67%;执法人员总数 930 名,下沉乡镇(街道)执法人员 567 名(其中下沉塘下镇执法人员 75 名),下沉比例 61%,均超过省、温州市 60%的比例要求。目前,所有下沉执法人员都已在实名制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实名制系统锁定模块”进行锁定,锁定率达100%。三是分类推进“一支队伍管执法”。全市以赋权、派驻、“1+X”辐射三种模式,分类推进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目前,采取赋权模式的塘下、马屿等 10 个镇街已设立镇街综合行政执法队;采取派驻赋权模式的陶山、上望等 11 个乡镇(街道)已设立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派驻执法中队;采取“1+X”辐射模式的平阳坑、北麂等 2 个乡镇已由高楼、东山派驻执法中队进行辐射。

    (三)完善培训机制,提升基层执法能力

    一是组织合法性审查专项培训。开展法治审查员业务集中培训,并任命首批法治审查员,围绕行政合法性审查的规范与实践、征迁拆改法律事实务等内容培训授课,提升基层法治审查员审查的能力和水平。二是组织执法业务专项培训。根据《浙江省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 年)》要求,制定瑞安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执法能力提升专项培训计划,按照“一专多能”要求,每季度组织赋权镇街执法人员和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集中学习培训,针对各条线执法业务和“简案快办”“亮码检查”等数字化功能模块进行专项培训,提升执法专业化、精准化、规范化水平。三是组织公职律师培训。推进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作用,建立基层重大、疑难案件公职律师审核保障机制。全市公职律师 115 名(除 13 名因工作年限不足还没参加培训外),已全部通过公职律师培训。

    (四)完善监督机制,提升基层法治能力

    一是建设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中心。印发《瑞安市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改革实施方案》,在各乡镇(街道)设立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中心,配备法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专职法治审查员,统筹综合执法队、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力量,全面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二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指导。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协调指导职能,开发“执法助手”功能模块,通过案卷评查、执法评议、随机检查等方式开展执法监督工作,检查赋权乡镇(街道)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及法制审核情况,推动基层法制审核全覆盖。三是加强政府法律顾问监督考核。我市 23个乡镇(街道)、27 个政府组成部门均配备了法律顾问。将持续关注乡镇(街道)和部门法律顾问配备情况,加强乡镇(街道)、部门法律顾问考核,督促法律顾问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将法律顾问参与法律审核、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供法律服务等作为重要考

核内容。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省市部署,深化行政执法改革。

    一是评估实施情况。从中央、浙江省文件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 24 条的规范意图来看,执法事项下放的主要目的是补强基层执法短板,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我们将充分考虑乡镇实际情况和承接能力,持续评估阶段性需求,做到“精准赋权”。

    二是保障执法力量。在“一支队伍管执法”的架构下,通过对下沉执法人员实行“数字化”管理确保人员下沉到位,通过党建引领促进队伍融合,解决基层执法单位弱化、虚化、边缘化等问题,着力提升基层执法凝聚力。

    三是加强执法协同。通过数字化应用,将各部门碎片化的数字系统和应用综合集成起来,打通各条线之间的“信息壁垒”,提升数据收集处理和分析研判的能力;通过统筹监管计划,强化执法协同,提高执法质效。

    四是提升执法能力。按计划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和执法能力提升专项培训,依托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乡镇(街道)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和执法能力,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是拓宽监管渠道。以“141”基层治理体系迭代升级为契机,构建镇街“1”个指挥中心指挥,“1”支执法队伍执法,公安、应急等“X”个基层站所协同配合,社区网格、社会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各界“N”种力量共同参与的“1+1+X+N”基层治理体系。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及时回应群众需求,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取得社会治理实效。

    六是推进公职律师队伍建设。督促乡镇(街道)和部门激励在编人员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鼓励具有资格的人员积极申报公职律师;督促公职律师在合法性审查、重大疑难案件法制审核等工作中积极发挥作用;探索对未配备公职律师的重要部门建立公职律师结对服务机制,督促公职律师所在单位建立健全公职律师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公职律师年度考核及备案工作。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签发人:曹轼,承办人:林丹,联系电话:0577-65646170

瑞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 年 7 月 16 日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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