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财金助力扩中家庭项目贷款贴息补助实施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
近日,瑞安市财政局、瑞安市金融工作服务中心联合发布了《瑞安市财金助力扩中家庭项目贷款贴息补助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为便于公众理解和执行,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财金助力扩中家庭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浙财金〔2023〕14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财金助力扩中家庭贴息奖补办法(试行)的通知》(浙财金〔2023〕48号)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财金助力扩中家庭项目扩面推广的通知》(浙财金〔2024〕22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构建家庭型财税政策体系,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助推我省橄榄型社会建设,结合瑞安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依据 1.《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 2.《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财金助力扩中家庭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浙财金〔2023〕14号)》 3.《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财金助力扩中家庭贴息奖补办法(试行)的通知》(浙财金〔2023〕48号) 4.《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财金助力扩中家庭项目扩面推广的通知》(浙财金〔2024〕22号) 三、制定目的 加快构建家庭型财税政策体系,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助推我省橄榄型社会建设。 四、制定主体 《办法》由市财政局牵头,联合市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制定。 五、主要内容 《办法》共八条,分为贴息对象、贴息条件、对象生成、贴息标准、申报流程、资金拨付方式、绩效管理、附则等。 第一条明确了贴息对象主要为低保边缘户到家庭年可支配收入10万元区间的群体(不含低保、低边及特困家庭)。 第二条明确了贴息条件为通过瑞安农商银行获得“共富”系列贷款支持,且已纳入扩中家庭名单库(以贷款合同起始时间为准)的家庭。 第三章明确了对象生成方式,瑞安农商银行根据省财政厅牵头初步建立的扩中家庭初步认定名单,在市财政局、市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和属地乡镇街道的配合指导下,通过“信息交互+需求调查”方式,开展信用评价,线上数字化与线下针对性走访相结合,精准排摸扩中家庭阶段帮扶需求,形成扩中家庭核心名单。 第四条明确了贴息标准,扩中家庭贷款利率不高于3.5%,财政给予符合条件的家庭“共富”系列贷款1.8%的贴息补助。 第五条明确了申报流程,瑞安农商银行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扩中家庭贷款贴息专项审计,经审计后由瑞安农商银行将扩中家庭贷款贴息申请材料报市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市财政局联合审核。 第六条明确了资金拨付方式为市级财政承担的贴息补助资金由市财政局安排资金下达市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后按年度结算金额将资金拨付至瑞安农商银行。 第七条明确了绩效管理,市金融工作服务中心根据绩效目标组织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强化资金使用监管,加强绩效管理,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完成,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第八条明确了同一对象奖补政策适用问题、政策施行时间和有效期。 六、注意事项 同一对象同一时间段符合瑞安市多个贷款贴息奖补政策的,可执行最高额,但不重复享受。 七、一问一答 问:《办法》贴息奖补范围是什么? 答:是经办银行对符合条件的扩中家庭发放的“共富”贷款。 问:扩中家庭贷款年利率是多少? 答:扩中家庭贷款年利率不高于3.5%,财政给予符合条件的家庭“共富”系列贷款1.8%的贴息补助。 问:《办法》从什么时候开始施行?有效期多久? 答:本办法自2025年1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2024年1月1日至正式施行之日前,参照本政策规定执行。 八、关键词诠释 本办法所称“共富”系列贷款,是指按照《浙江农商银行系统“共富”贷款管理办法(暂行)》规定,向扩中家庭成员发放的用于家庭生产经营、特定消费(医疗、教育等)的个人贷款。 九、实施时间 自2025年1月15日起施行。 十、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瑞安市财政局企业金融科 解读人:张先生(企业金融科副科长) 联系方式:0577-658275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