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安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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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功能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瑞安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已经市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备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本方案自2025年1月20日起施行,《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关于印发瑞安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温环瑞函〔2020〕69号)同时废止。
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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