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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防汛防台“1833”联合指挥体系方案(修订)
发布日期: 2024- 12- 06 14: 54: 41 浏览次数: 来源: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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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防汛防台1833联合指挥体系方案

修订

 

为系统化、规范化、实战化推进台风洪涝等自然灾害防御应对工作,持续提升统一指挥、整体协同、一体作战能力,根据《浙江省防汛防台“1833”联合指挥体系方案》《温州市防汛防台1833联合指挥体系方案》《瑞安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结合瑞安实际,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一个目标、四个宁可”理念,坚持系统思维、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坚持“提级待、提级谋划、提级部署、提级应对”,立足台风、梅雨、局地强降雨等自然灾害,高效运行“1833”联合指挥体系,切实做到预警响应联动、研判督导贯通、扁平一体高效,以工作的确定性应对风险的不确定性,坚决打好防汛防台大仗、硬仗、多面仗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总体架构

立足“四个统一”(统一话语体系、统一规则体系、统一工作体系、统一责任体系),构建瑞安市防汛防台“1833”联合指挥体系。1”即1个联合指挥部,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市防指统一指挥、统筹协调。8”即8重点领域”风险研判小组主要是发挥对“1”的专业支撑功能,实施分域指挥,实现条抓块统、统分结合、整体联动、高效运行第一个3风险提示单、预警响应单、管控指令单,快速下达指挥部指令,闭环落实风险管控措施第二个3一条信息、一个电话、一次视屏连线,推进联合指挥体系市县乡三级贯通,直达末端、直达基层,叫应关键人、激活全体系

三、主要内容

(一)联合指挥部运行机制

联合指挥部总体架构包括“1+3+2”联合指挥部体系和“1+N”方案体系两部分,前者是核心功能,后者是核心要求。

“1+3+2”中的“1”联合指挥部参谋部,“3”3个联合指挥室,“2”2个专项工作组。“1+3”指挥机构和2个专项工作组,针对防汛防台不同阶段的具体任务和行动需求,按“要素+席位”的模式,对内部指挥员、参谋人员、专家技术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进行模块化编组,在联合指挥部的集中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级进驻,专班化运作,打破部门界限,规范机制流程,形成有机整体,最大限度发挥联合指挥整体效能。

1.联合指挥部参谋部设置综合防控组、综合秘书组、预警值守组、安全生产组、救援协调组、灾害救助组、新闻宣传组、督查指导组、指挥保障组、专家咨询组10个组。应急响应启动后,各组以应急管理部门各业务科室和直属单位为主体组建,气象、自然资源、水利、住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海事、文广旅体、综合行政执法、水务等部门按照预案和方案要求,根据响应等级适时进驻相应席位。

2.3个联合指挥室分别为联合救援指挥室、联合保障指挥室、人员转移指挥室,是联合指挥部的重要组成部分,分别在3个重点领域实施专项指挥。

(1)级应急响应启动后,启动联合救援指挥室,按照联合救援工作机制,组织相关力量联络员进驻,由参谋部救援协调组牵头负责,统筹协调消防救援、专业救援、社会救援、企业救援、军警5类综合力量和通信、电力、水利、交通4支行业力量的任务、部署和投送;视情组织海事、海警等其他力量联络员梯次进驻指挥室。由应急管理局分管领导担任总联络员,负责指挥调度;各力量负责制定参与联合救援的具体方案计划,按任务区分集结至待机地域,做好临战准备

2级应急响应启动后,启动联合保障指挥室,按照联合保障工作机制,由参谋部灾害救助组牵头负责,适时组织商务、水利等部门联络员和京东企业人员进驻,由应急管理局分管领导担任总联络员,细化联合保障行动方案计划,确保各类应急物资调得出、用得上。

(3)防汛防台全过程,启动人员转移指挥室,与综合防控组合署,自然资源、住建、综合行政执法、水利、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等部门联络员适时进驻,由应急管理局分管领导担任总联络员,按照人员避险转移工作机制,统筹指导做好转移范围划分、避灾安置场所启用、转移人员统计、同吃同住同转移等工作,确保应转尽转、应转早转、应转快转、安全返回。

3.2个专项工作组:督查服务专项工作组、舆论宣传专项工作组,分别由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委宣传部牵头。

(1)Ⅲ级应急响应启动后,联合指挥部参谋部督查指导组协同市委市政府督查,抽调市防指相关成员单位专家组建督查服务专项工作组,由副科级领导担任组长,按照防汛防台督导组工作机制,赴各地进行督查检查、服务指导。

(2)Ⅲ级应急响应启动后,联合指挥部参谋部新闻宣传组协同宣传、网信等部门组建舆论宣传专项工作组,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担任组长,按照新闻宣传工作机制,组织新闻媒体等相关单位适时进驻,负责汛情、灾情和抢险救灾等方面的宣传报道,并做好舆情监控、协调和处置工作。

4.现场指挥部当发生较大以上灾情险情,由相应级别联合指挥部提出现场指挥机构组建方案。现场指挥机构按预案设立指挥、副指挥,组建工作组,统一指挥现场的救援救灾行动。现场指挥部工作机制另行制定。

(二)联合指挥部参谋部运行机制

综合防控组、综合秘书组、预警值守组,是联合指挥部参谋部的3个中枢组。

1.综合防控组实行24小时联合值班值守,高效运行联合值班会商机制,负责对重要研判信息进行加工提炼,形成联合指挥部决策建议重点任务有4项:一是及时发布和调整应急响应等级。二是形成综合研判产品,动态滚动更新,对内分发至预警值守组、综合秘书组等其他各组(室),提供行动参考建议;对外(对下)形成工作提示单,指导各地提早做好防御准备,落实管控措施。三是根据各组反馈的情况,特别是针对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和重大事项,经综合研判后形成指令单,分发至相关组(室)、市级“8个重点领域”对应部门和有关乡镇(街道),全程跟踪、直至闭环四是牵头制定1+N防御工作方案(即1个总方案,地质灾害、山洪灾害和山塘水库河网、城市内涝和城市安全运行、交通运输、渔船安全、海上安全、安全生产、文化旅游、人员避险转移等N个子方案),并细化制定阶段性防御任务清单,印发至8重点领域对应部门,下达贯通至乡镇(街道),强化工作落实。

2.综合秘书组。及时编发向市领导报告的短平快消息(瑞安应急防汛指挥浙政钉群),起草简报、会议汇报材料和领导讲话等,当好参谋部的喉舌。同时,及时传达省市领导批示指示精神,指导各组准确把握工作要求,明确工作任务。

3.预警值守组重点任务有3项:一是叫应叫醒。根据气象预报预警信息,结合综合组预警叫应对象建议,开展43”“135叫应叫醒,实现叫醒关键人激活全体系。二是信息报送。每日将监测预报预警结果、险情灾情、应急处置工作等情况通过浙政钉报温州市防指、市防指领导。三是审核把关。严格落实突发事件紧急信息前道+后道审核把关机制,确保统一归口、统一审批、统一口径、统一路径、统一上报,及时、准确报送各类灾情险情信息。

(三)8个风险研判小组运行机制

按照“8重点领域”分类分层分级研判管控工作机制,组建地质灾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山洪灾害(市水利局牵头)、水库山塘河网(市水利局牵头)、安全生产(市应急管理局牵头)、海域安全(飞云江海事处、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城市内涝和城市安全运行(市住建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交通运输(市交通运输局牵头)、旅游安全(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牵头)等8个风险研判小组,由8个部门牵头负责,是联合指挥部统一协同高效运转的专业支撑。重点任务有4项

1.编制防御工作子方案。在联合指挥部参谋部牵头下,以总体工作方案为统领,8个风险研判小组结合部门条线实际,细化、深化工作任务、措施举措,制订本行业领域防御工作方案,作为总体工作方案的子方案。

2.参与联合值班会商按照联合值班会商专班工作要求,以“前台联合值班人员+后台技术支撑团队”进行力量配置,联合值班人员及时快传快报需求,技术团队迅速研判,提出风险管控要求,再通过联合值班人员及时反馈至综合防控组,经综合防控组汇总、分析、融合形成综合研判产品(包括综合风险提示单、防指决策建议、市委市政府主要参考信息等),支持指挥部决策、指挥、调度。

3.下发部门专业提示单、预警单、指令单。8个风险研判小组应及时分析本行业领域的风险,提出针对性防范要求,下发专业提示单;根据降雨、大风、高潮、海浪等的预警时间、区域,结合风险预警阈值,滚动发布预警单;根据工作需要,视情下发专业指令单。

4.履行行业部门监管职责。按照响应等级和提示单要求,严格落实本部门本条线监管责任,组织指导乡、开展预警叫应、隐患排查、人员转移、响应处置、抢险救援等工作,并以工作动态等形式将落实情况反馈综合防控组。

(四)3张单运行机制

防指和有关成员单位根据台风发展趋势和防御工作形势,及时下发提示单、预警单、指令单。以3张单主要手段,实现风险识别提示、确认预警、指令管控、闭环反馈全流程掌控。

1.提示单。根据台风、强降雨等自然灾害可能影响情况8个重点领域牵头部门组织分析本领域风险,并下发部门提示单,将分析研判结果通过联合值班人员共享至综合防控组;经综合会商研判,防指办视情下发综合提示单,督促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落实管控措施。

2.预警单。气象、自然资源、水利、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根据专业监测预报,经分析研判及时发布台风、暴雨、海浪、风暴潮、地质灾害、山洪、洪水、城市内涝等专业预警信息,并根据预警等级,落实行业叫应叫醒,第一时间“叫应”责任人。

3.指令单。针对重点风险问题、重大决策事项,8个风险研判小组细化量化风险清单,视情下发专业指令单;防指综合会商研判,形成综合指令单,下发各乡镇(街道)、有关成员单位和特定对象,限期反馈,确保闭环。

(五)3个一运行机制

针对暴雨、山洪、地质灾害3种预警类型,按照黄色、橙色、红色3种预警级别,通过一条消息、一个电话、一次视频3个一手段,及时叫应应急管理消防站站长、常务副乡、镇长(街道办事处常务副主任)乡、镇(街道办事处主任)3个关键人,叫醒关键人,激活全体系;应急响应期间严格落实135值班预警叫应要求,在叫应指令下达后,确保1分钟内视频连通各乡镇(街道),值班人员3分钟内通知值班领导,值班领导5分钟内到位应答,要求做到有没有研判、有没有方案、有没有行动、物资力量有没有到位、社会面有没有宣传发动5个讲清楚,确保责任到位、履职到位、措施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上下一体按照四个统一的要求,省、市、县一体构建1833联合指挥体系同时,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构建一贯到底、权责明晰、协同高效、运转顺畅的防汛防台抗旱联合指挥、联合保障、联合救援体系。

(二)强化部门协同在联合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市防汛防台各分指挥部按照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分别在5个重点领域实施专项指挥。8个风险研判小组”充分发挥某个领域指挥上的专业作用,切实做好风险研判管控、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其他防指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联合指挥部和风险研判小组工作要求,做好本系统本行业领域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三)推动基层贯通。围绕乡镇防汛防台“自主响应”,村级防御、群众防灾避灾行动等工作要求,深化基层应消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应消站“小防指”作用,全面落实防御应对台风和局地强降雨“633”重点举措,进一步提升乡村两级紧急动员能力和巡查发现能力,真正实现“乡自为战、村自为战、群防群治”;落实基层一线责任人246”【“2即掌握一部卫星电话和一部挖机等大型装备资源;4即开展四讲一会”(清楚本村的风险点位、责任人和处置方案,讲清责任体系、自身职责任务、预案方案关键要素、灾情险情,会操作应急装备和使用掌上应急应用6六问落实一问是否在村在岗二问是否收到预警信息,哪类预警三问是否有强降雨,或河道高水位四问是否有山洪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或高风险区、危旧房、低洼积水点等高风险区五问当天是否已巡查,巡查几次六问是否有需转移帮扶的孤寡老人等,已转移多少)】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基层自主响应、自主防范、自主救援、自主恢复能力,推进1833联合指挥体系五级贯通

 

附件:1.防汛防台联合保障工作机制

      2.防汛防台联合救援工作机制

      3.瑞安市灾害性天气联合值班会商工作机制

      4.防汛防台预警叫应工作机制

      5.防汛防台梯次化人员转移方案

      6.防汛防台专家咨询组工作机制

      7.防汛防台新闻宣传工作机制

      8.包保责任人和基层防汛责任人工作职责

      9.浙江省应急卫星电话使用管理办法

      10.“递进式”监测预报预警和应急联动机制

          11.防汛防台应急指挥机制

 

 

 

 


附件1

防汛防台联合保障工作机制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上级防指和市委、政府工作部署和《瑞安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等有关要求,立足超强台风正面登陆我市的最坏情况,在1833联合指挥体系框架下,系统化、规范化、清单化推进防汛防台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制定本机制。

、工作目标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时无备总体要求,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备足用好应急物资,真正确保关键时期调得出、用得上、打得赢,切实为抢险救援、人员转移、生活救助等提供有力保障,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最大程度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工作内容

(一)海上防台风应急响应阶段

1.及时摸清全应急物资底数。市、乡防指办会同水利、商务等储备职能部门,结合战略和应急物资在线平台开展本地区应急物资核对工作,进一步理清应急物资有多少、有哪些、在哪里,确保底数清、情况明。

2.督促各地视情补充应急物资。根据前期摸排情况,督促各地开展会商研判,着眼极端灾害情形,多渠道、持续性加强本地区应急物资储备。对存在较大物资缺口的,及时对接应急物资协议储备供应商,必要时启动紧急采购流程,迅速将物资补充到位。

3.加强应急物资装备设备调试。督促各地严格落实多灾易灾村(社区)防汛防台六个一(一张责任表格、一套监测预警设备、一批救灾物资、一套应急通讯设备、一台应急发电机、一台排水泵)责任要求,抓紧利用好窗口期,对应急物资进行再检查、再确认。特别是要加强对卫星电话、发电机、排水泵等三大件的再调试,确保设备可用、会用、好用

(二)级应急响应阶段

4.灾害救助组启动工作Ⅳ级应急响应期间,灾害救助组统筹物资保障工作。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后,灾害救助组与市水利商务局等物资储备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加强联系,督促各地落实保障责任。

5.强化应急物资保障人员值班值守。督促各地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确保及时接收物资调拨指令,安排物资出库调运。做好物资在线平台数据维护,避免因平台更新不及时造成数据严重失实,延误应急物资调拨使用

6.组织应急物资准备情况会商研判。根据综合研判产品,聚焦暴雨影响区、易淹易涝区以及人员集中转移区域,灾害救助组开展实际需求会商研判。

7.视情前置应急物资。根据会商研判,针对台风预计登陆和依次过境的路线,按照高效,及时、有序的原则,视情提前将级防汛防台应急物资预置到相关地区,提高物资保障时效性。

8.实地检查各地应急物资准备情况。将各地物资储备保障情况纳入防汛防台督查事项,加强对各地储备情况的督促和指导,确保应急物资有备无患

(三)、Ⅰ级应急响应阶段

9.加密组织应急物资保障会商研判。根据联合指挥部的综合研判成果,灾害救助组持续组织开展物资保障工作会商研判,及时了解地方动态和需求,适时前置或调度市级应急物资到灾情严重地区

10.视情紧急调拨应急物资。根据灾情形势和地方申请,会同商务局及时调拨级应急物资,支援受灾地区的抢险救灾工作。紧急情况下可实行“先调拨使用,后补办手续”的方式调用物资,确保应急所需。

11.视情紧急采购应急物资根据防汛防台形势,联系协议储备企业,锁定企业库存;协调物流保障单位及本地生活平台等社会储备企业加大防汛防台物资备货力度,密切保持工作联动,适时采取紧急采购方式保障物资所需。

12.视情申请温州市级和区域应急物资支援。一旦发生特大灾情,本储备物资不足以应对时,向温州市防指办市应急管理局)申请调用温州市级抢险救灾物资支援我。同时,与龙湾区、瓯海区等应急部门保持联系,紧急情况下,按照区域协同应急救援联动机制》申请就近支援。

灾后恢复重建阶段

13.做好应急物资回收返还工作。灾害平稳后,督促各地及时回收级应急物资装备,统计消耗数量。原则上救援装备等应急物资在救援救灾任务结束后,由接收地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回收并返还调出单位,或经调出单位同意,按规定程序后代储当地应急物资储备库。

14.复盘评估应急物资调拨使用情况。组织开展应急物资保障复盘工作,总结物资采购、调运、前置等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好的经验做法,适时更新本地区防汛防台应急物资储备标准做好战略和应急物资在线平台数据维护,及时上传调拨文件,确保数据真实有效。

15.做好应急物资补充增储工作。物资储备职能部门根据调拨使用情况和物资消耗数量,及时完成应急物资补充入库,确保新一轮灾害应对保障需求。

16.做好巨灾保险理赔服务工作。当触发全市台风、强降雨指数保险赔付阈值,灾害救助组快速启动理赔程序,统筹救灾资金,实现高效救灾和精准救灾。同时加强赔付资金使用管理的绩效跟踪和监督检查,杜绝违纪违法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物资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宁可备而无用、不可用时无备的原则强化物资储备,压实工作责任形成闭环管理满足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需要

二是强化资金保障。根据灾害形势和物资储备情况,协调财政部门分级分类落实物资采购资金保障,提前做好紧急采购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应急物资快速到位

三是强化责任落实。结合防汛防台1833联合指挥体系,建立健全本地区防汛防台应急物资储备、调拨、运输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物资各环节管理,并将应急物资保障工作情况纳入考核,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2

 

防汛防台联合救援工作机制

 

为切实加强防汛防台抢险救援指挥调度,强化工作统筹协调,提升抢险救援效率,形成工作合力,特制定本机制。

一、工作目标

在党委政府领导下,防指充分发挥统筹协调职能,督促各地各部门严格落实抢险救援各项工作举措,规范抢险救援、物资调拨等工作流程,确保抢险救援协同有序、快速高效。

二、具体行动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当发生灾情险情时,乡镇(街道)在属地党委政府领导下,第一时间组织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动态报告抢险救援情况;发生较大灾情险情时,市防指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组织力量赶赴一线指挥抢险救援工作,统筹调度全市应急资源及时增援;发生重大灾情险情时,市防指可视情请求温州市防指增援。市防指组建联合救援指挥室负责统筹调度抢险救援队伍和物资装备工作。

(一)市防指

1.调度队伍。统筹调度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专业队伍、社会应急力量、乡镇(街道)应消站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和民兵队伍有序参与抢险救援行动。②向驻地军队、武警部队等及时通报灾情险情和救援力量需求,遇有突发情况及时协调军队应急力量增援处置。

2.提前预置。根据气象、水利等部门预报预警信息和会商研判情况,向汛情严重地区、台风预判登陆点等重点地区,易形成“孤岛”的重点区域以及易受灾害影响的重点部位,预置部分应急救援力量、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

3.抢险救援。当发生险情灾情时,组织专家制定抢险救援方案,第一时间调度队伍、装备、物资实施抢险救援。

4.申请增援。当灾情险情特别严重,超出属地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时,向市防指提出增援需求。

(二)市有关部门

市水利、自然资源、住建、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应急管理、电力、通信、海事、水务等行业部门按照抢险救援职责,立足抢早抢小、抓早抓小,当发生灾情险情时,立即组织抢险救援,并将险情及抢险行动情况报告属地镇街。

(三)乡级防指

1.调度队伍。乡级机动救援队按照“一专多能、一队多用、专兼结合”的原则,整合辖区民兵、治安巡逻队员、警务人员、医务人员、企业应急人员等力量,由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和公安、卫生、自然资源、水利、交通运输、林业等部门驻乡协调队伍人员,以及辖区企业、关联社会救援队伍编成。

2.统筹物资。①全面掌握属地挖掘机、水泵、发电机组等装备分布储备情况,根据灾情险情统筹使用。②配齐最基本的应急救援装备和个人防护装备,担负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救援。收到上级支援的抢险救援物资后,做好清点、验收和登记手续,并及时向调出单位和上一级防指办反馈;救援任务结束后,做好物资的回收和返还。

3.抢险救援。当发生险情灾情时,践行“乡自为战、村自为战”实现快速响应第一时间调度队伍、装备、物资实施抢险救援

4.申请增援。当灾情险情特别严重,超出乡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向市防指提出增援需求。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市防指和各乡镇(街道)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统筹指导做好抢险救援各项工作;各级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责,抓好抢险救援工作落实。

(二)密切配合。各防指成员单位要及时共享队伍、装备、物资以及抢险救援投入等信息,加强协同配合,不断提升抢险救援整体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灾情险情,快速高效处置。

(三)强化督查。市防指和各乡镇(街道)要加强检查督导,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情况,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督促各成员单位、相关应急救援力量和基层按要求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四)信息报送。要加强上下联动和信息互通,各单位前置力量发生变动,应及时报市防指办。Ⅳ级应急响应时,每日16时前报送队伍备勤、出动和参与抢险救援情况;Ⅲ级应急响应时,每日8时、16时前报送队伍备勤、出动和和参与抢险救援情况;Ⅱ级、Ⅰ级应急响应时,每日8时、16时、20时前报送队伍备勤、出动和参与抢险救援情况;突发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附件3

 

瑞安市灾害性天气联合值班会商工作机制

 

为贯彻落实上级防指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市防指联合值班会商工作,提升洪涝台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收集、整编和流转效率,发挥好上传下达、统筹协调作用,提高灾害性天气防御联合指挥效能,特制定本机制。

一、适用范围

本机制适用于影响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短临强降雨、梅雨期持续降雨以及台风和低温雨雪冰冻(寒潮)等气象灾害的联合值班会商工作。

二、联合值班会商地点

防指办(市防汛防台指挥中心,市人民政府综合楼555

、联合值班组织

联合值班方式。根据不同天气形势和工作要求,分为三种值班方式:

1.日常值班。气象预报无系统强降雨过程、无台风影响或预报有一般性降雨过程时,开展常态值班。

2.加强值班。当市气象部门预报有明显强降雨过程或低温雨雪冰冻(寒潮)过程或其他需要加强值班情况的,立即转为加强值班状态,实行24小时联合值班值守,直至预警过程结束,恢复日常值班状态。

3.应急值班。当启动防汛防台、低温雨雪(寒潮)应急响应时,有关成员单位按照预案规定和“1833”联合指挥体系运行机制,调派联络员、分管领导等人员进驻市防指办。

)联合值班席位及职责

联合值班设立综合、气象、水利、自然资源、城市运行、交通、文广旅体海上防台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网络11个席位,根据不同的值班状态,启用相应的席位,做好监测预报预警、风险研判、信息报送、工作提示、督查检查、应急处置等工作。

1.综合席位。由市应急管理局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和当日值班人员负责。主要任务:掌握全市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和抢险救灾等情况,以及上级领导有关批示指示,督导值班人员严格履行值班值守职责,开展预警叫应;视情组织开展会商研判,做好会商研判会务保障;整编、审核防汛防台或低温雨雪冰冻工作信息和研判信息;提出启动应急响应建议;按时完成值班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2.气象席位。由市气象局负责。主要任务:提供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和天气实况;对重要天气形势和强降雨、台风、低温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进行分析预测;提供预警叫应信息。

3.水利席位。由市水利局负责。主要任务:分析山塘水库河网、小流域山洪防御风险,提出对策建议;提供小流域山洪监测预警信息和水雨情监测、水情旱情预警、水文预报等信息,以及防御工作动态、险情灾情、应急处置工作等情况。

4.自然资源席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负责。主要任务:分析地质灾害防御风险,提出对策建议;提供地质灾害专业监测、预报预警信息,以及防御工作动态、险情灾情、应急技术支撑保障工作等情况。

5.城市席位。由市住建局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主要任务:分析城市内涝和城市安全运行、城乡危旧房、建筑工地、地下空间、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等防御风险,提出对策建议;提供城市内涝风险监测预警信息,以及防御工作动态、险情灾情、应急处置工作等情况。

6.交通席位。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瑞安动车站参与。主要任务:分析交通运输领域防御风险,提出对策措施;提供铁路、公路、桥梁、隧道、航道、车辆(船舶)、轨道交通、在建交通工程等预警信息,全市水陆交通管控情况,以及防御工作动态、险情灾情、应急处置工作等情况。

7.文旅席位。由市文广旅局负责。主要任务:分析文旅领域防御风险,提出对策建议;提供防御工作动态,险情灾情、应急处置工作等情况。

8.安全生产席位。由市应急管理局相关业务室负责人负责。主要任务:分析危化、工矿等领域防御风险,提出对策措施;提供防御工作动态,险情灾情、应急处置工作等情况。

9.应急救援席位。由市消防救援值班人员和市应急管理局相关室人员负责。主要任务:提供全市救援力量前置、物资装备队伍准备和应急救援等情况。

10.海上防台席位。飞云江海事处、市农业农村局和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主要任务:分析涉海涉渔领域安全防御风险,提出对策措施;提供涉海船舶、工程项目、水运航线预警信息和管控情况,以及防御工作动态、险情灾情、应急处置工作等情况;提供风暴潮、海浪等海洋灾害专业监测、预报预警信息。

11.网络席位。市委网信办负责,应急管理参与。主要提供防汛防台抗旱相关网络舆情动态,以及相关负面舆情和网络谣言处置情况。

)联合值班安排

实体化联合值班机制启动后,各单位每日至少派出1人进驻,由防指办编排联合值班表(见附1)。

防御强降雨期间,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应急管理消防救援气象局、温州公用瑞安水务等单位视情参加联合值班;防台风期间,除上述单位外,视情增加飞云江海事处市农业农村局、市消防救援局防指成员单位;低温雨雪冰冻(寒潮)期间,除上述单位外,增加市发改局市商务局市供电局等防指单位以及防减救委员会成员单位。其他成员单位根据会商研判意见按要求派员参加。

)联合值班人员职责

1.密切监视防汛防台、低温雨雪冰冻等各类业务信息系统,及时接收和查询各时段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及时掌握相关责任人的预警叫应和到岗履职情况、险情灾情动态、防御工作情况,编报动态信息。

2.参加联合会商研判,分析研究提出行业风险点和管控建议,形成研判意见和风险提示单。督促有关乡镇(街道)和单位落实防御措施。

3.传达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市防指办有关会商研判和风险管控意见。提醒部门有关负责人关注防汛防台浙政钉工作群,及时查收领导批示、指令等有关信息,按要求落实措施。

、联合会商组织

(一)联合会商方式

根据应急响应等级和防御工作要求,联合会商主要有线上会商、进驻会商、视频调度会商3种方式。

1.线上会商。通过浙政钉群组织在线实时会商,形成会商研判信息,经市防指办负责人审核后发送相关浙政钉群。

2.进驻会商。启动Ⅳ、Ⅲ级应急响应阶段,每日至少2次开展联合会商研判;启动Ⅱ、Ⅰ级应急响应阶段,每日至少3次开展联合会商研判。根据具体工作实际需要,市防指领导或市防指办负责人、市防减救委员会负责人召集有关成员单位进驻会商;形成会商研判意见或提示函等会商成果,按要求发送。

3.视频调度会商。通过视联网系统组织受影响的相关地区开展视频调度会商,形成会商研判意见或提示函等会商成果,按要求发送。

(二)会商研判流程

1.线上会商流程。汛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飞云江海事处等有关成员单位值班人员按要求开展分析研判,在线填报研判信息;由综合席位整编研判信息,提出工作建议,形成研判信息(模板见附件2);并及时提交市防指办负责人、当日带班领导,由市防指办负责人通过市领导防汛防台浙政钉群报送。

2.进驻或视频调度会商流程。(1)会商准备。各地和有关部门要全面科学研判灾害发展趋势,精准分析本地区、本领域的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措施建议,为市防指科学决策提供支撑。按照地质灾害、山洪灾害、水库山塘河网、安全生产、海域安全、城市内涝和城市安全运行、交通运输、文化旅游等8个领域设置,气象预报单设。低温雨雪冰冻(寒潮)期间,根据实际参照设置。(2)会商实施。重点领域牵头部门发言要综合本领域其他部门的意见,会商发言提纲主要内容包括:风险分析及预测、响应建议、管控对策。地方会商发言提纲主要内容包括:当前形势、已做的重点工作、下步打算和需要协调事项。(3)信息融合。综合席位认真汇总整理部门及地方提出的研判信息,形成会商研判成果(模板见附3、附4),提交市指挥领导或市防指办负责人、市防减救委员会负责人审核。(4)成果运用。形成综合提示单、指令单,下发相关乡镇(街道)防指及防指成员单位,及时贯彻落实。

五、有关要求

1.根据防汛防台、低温雨雪冰冻不同应急响应等级下的工作需要,各有关部门派驻的值班人员要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责任心,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并熟悉相关业务等基本素质,参加联合值班的人员要固定。

2.值班人员要牢固树立“值班工作无小事”的思想,服从市防指办统一安排,自觉遵守联合值班会商工作纪律,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严守保密规定。

3.值班人员交接班时要将值班期间掌握的动态、已办和待办的工作等相关情况交待清楚,确保交接班工作无缝衔接。当班人正在处理且接班人难以接手的事宜,应由当班人处理完毕后再办理交接班。

4.值班工作人员因特殊原因不能到位值班时,应提前落实好接替人员并报备,杜绝值班空岗、脱岗。

5.联合值班单位应支持本单位值班人员的工作,全力配合值班人员做好信息报送、会商研判、应急处置等工作。

、值班会商保障

(一)参加联合值班单位应科学合理安排值班人员工作,配合做好会商研判、应急处置、信息传达和报送等工作;统筹安排好值班人员轮休补休调休。

(二)市应急管理局负责为联合值班会商提供必要条件,做好会议室、办公条件、后勤等保障工作,并做好联合值班会商所需视频会议保障。

 

附:1.联合值班表

2.研判信息模板

3.会商研判成果模板

4.瑞安防汛快报

 


1

汛期联合值班表

日期

值班领导

值班员

单位

姓名

职务

联系方式


姓名

职务

联系方式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

水利




市住建局




气象局




交通运输




市委宣传部




农业农村




飞云江海事处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温州公用瑞安水务




市应急管理局




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

 

研判信息模板

(浙政钉信息)

 

实况:今日午后,××地区和××南部出现短时强降水和局地雷暴大风。近××小时降雨量级最大为××,累计雨量单站最大为××,小时雨强单站最大为××。共有××个站出现××级雷雨大风,最大为××

预警:先后发布××暴雨预警;××地质灾害预警;××山洪灾害预警。

预报:今天傍晚到夜里××地区多云到阴部分有阵雨或雷雨,部分中到大雨,局部暴雨,个别大暴雨。

××等地密切关注当地气象预报预警,及时提醒基层责任人加密巡查,督促高级别预警区域领导干部及时组织调度指挥,针对高风险区域提前采取人员转移措施,确保安全。

 

 

 

 

 

 

 


3

瑞安市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XX年第X号台风XX        会商研判意见单

 

时间:XXXXX分

地点:市防汛防台抗旱指挥中心

参加单位:市防指办、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飞云江海事处、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市气象局、市公安局、市供电局、市消防救援局

主持人:XX            参加市领导:XX

会商内容摘要:

会商研判意见:

呈: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副指挥长

 


4

 

瑞安防汛快报

(截至××××××时)

 

【瑞安防汛快报】XXX日星期X XX时)

【预警信号】

大风预警:XXXXXXX分发布大风黄色预警信号。

雷电预警:XXXXXXX分启动雷电黄色预警信号。

雷暴大风预警:XXXXXXX分发布雷暴大风黄色预警信号。

暴雨预警:XXXXXXX分启动暴雨橙色预警信号。

【实况通报】近3小时(XXXX时-XXXX时),单站累计雨量前三站点为XX镇街村社XX毫米、XX镇街村社XX毫米、XX镇街村社XX毫米。预计未来三小时(XXXX时至XX时)我市阴有阵雨,雨量XX-XX毫米,重点关注XXXXXXXX

【气象预报】XX

【险情灾情】汛情舆情总体平稳。全市主要江河、各中小型水库控制站均在警戒水位和汛限水位以下。

【防御部署】XX进驻市防办指挥,并开展强降雨防御部署会议。发布暴雨XX预警后,市防指召集水利、资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气象等部门启动联合值班值守。

【其他动态】各街道(乡镇)分管领导均到岗到位部署强降雨防御工作。市防指办已通过浙政钉叫应基层防汛责任人落实强降雨防范工作,XXXX分启动暴雨XX预警两直一白,直达重点影响乡镇家庭和个人XX条;直达基层行政责任人和转移责任人XX人,并同步发布全市应急广播,开展六问抽查X人。

 

 

 

 

 

 

 

 

 

 

 

 

 

 


附件4

 

防汛防台预警叫应工作机制

 

为贯彻落实四个提级”“四个最指示精神,加强暴雨、地质灾害、山洪灾害等预警叫应,进一步提升气象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水平,根据1833联合指挥体系,制定本机制。

一、预警类型

纳入防指办预警叫应的预警类型有:

1.暴雨预报预警:橙色、红色。

2.地质灾害预警:橙色(准备转移)、红色(立即转移)。

3.山洪灾害预警:橙色(准备转移)、红色(立即转移)。

雷暴大风、暴雪等其他气象灾害预警参照暴雨预报预警,纳入预警叫应。

二、局地短临强降雨预警叫应流程

(一)暴雨橙色预警

1.叫应叫醒

1市防汛值班员通过浙政钉信息或短信叫应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常务、应急消防管理站站长,并跟踪确认回复已收到

2)若3分钟内未读,由值班主任电话叫醒”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常务。

3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气象和防汛防台“八张风险清单”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进岗履职。

4市防汛值班人员开展“六问”抽查,市监测预警中心(市气象局)负责叫应叫醒需重点关注的乡镇(街道)、村(社区)负责人。必要时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或市防指办主任视频点检。要求:①乡镇(街道)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岗履职②督促基层加密巡查,发现险情及时预警、处置;③指导基层开展高风险区人员转移。

2.落实反馈

1视频点检时,乡镇(街道)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及时准确回复①谁在坐镇指挥(原则上乡镇(街道)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在岗在位,必须在指挥状态);②有几个村社受影响;③有无人员转移。若落实情况不到位,再次进行点检

2)启动预警1小时内,气象和防汛防台“八张风险清单”成员单位通过浙政钉向市防指办反馈预警预报和防御工作落实情况。

3)解除预警后1小时内,各乡镇(街道)防指办通过浙政钉向市防指办及时反馈①雨水情;②灾情;③人员转移情况。

3.统计叫应情况

市防汛值班人员及时统计汇总叫应及落实情况。

4.编发消息及快响

市防汛值班人员将叫应情况编入会商成果,编发瑞安防汛快报信息,提交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审阅

二、暴雨红色预警

1.叫应叫醒

1市防汛值班员通过浙政钉信息或短信叫应乡镇长(办事处主任)、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常务、应急消防管理站站长,并跟踪确认回复已收到

2)若3分钟内未读,由值班主任电话叫醒”乡镇长(办事处主任)

3市长、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气象和防汛防台“八张风险清单”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进岗履职。

4)市防汛值班人员开展六问抽查,市监测预警中心(市气象局)负责叫应叫醒需重点关注的乡镇(街道)、村(社区)负责人。必要时由市长开展“135”视频点检。要求:①乡镇(街道)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岗履职②督促基层加密巡查,发现险情及时预警、处置;③指导基层迅速开展风险区域人员转移,必要时果断扩面转移。

2.落实反馈

1视频点检时,乡镇(街道)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及时准确回复①谁在坐镇指挥(原则上乡镇(街道)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在岗在位,必须在指挥状态);②谁在一线指挥;③有几个村社受影响;④有无人员转移。若落实情况不到位,再次进行叫应。

2)启动预警后小时内,气象和防汛防台八张风险清单成员单位通过浙政钉向市防指办反馈预警预报和防御工作落实情况。

3解除预警后小时内,各乡镇(街道)防指办通过浙政钉向市防指办及时反馈:①雨水情;②灾情;③人员转移情况。

3.统计叫应情况

市防汛值班人员及时统计汇总叫应及落实情况。

4.编发消息及快响

市防汛值班人员将叫应情况编入会商成果,编发瑞安防汛快报信息提交市长审阅

、地质灾害和山洪灾害预警叫应

地质灾害短临橙色、红色预警,山洪灾害短临橙色、红色预警,参照暴雨橙色、红色预警叫应规则执行;24小时地质灾害橙色预警,24小时山洪灾害橙色预警,政府常务或分管领导处于指挥状态,防指领导坐镇指挥;24小时地质灾害红色预警,24小时山洪灾害红色预警,处于指挥状态,政府常务或分管领导坐镇指挥。

、工作要求

(一)市气象局发布暴雨预警提前报告市防指办主任、副主任、指挥中心值班室。

(二)发布暴雨、地质灾害和山洪灾害红色、橙色预警时,气象、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要按照规定和“市叫应到乡、县叫应到村”的要求,叫应预警责任区内各级党政和部门、基层负责人。

(三)市防指办主任、副主任和指挥中心值班室在接到预警后,及时报告防指领导,并按时送防御工作动态,便于防指领导掌握全面情况。

(四)加强预警叫应抽查督导,值班室按照“五个问清楚”和“六问”抽查机制,督促镇街、村社相关责任人到岗到位、履职尽责,加强风险区域巡查,及时转移受威胁人员。严肃防汛纪律,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因失职渎职、工作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附:1.局地强降雨、地质灾害、山洪灾害短临预警叫应流程

(橙色预警)

2.局地强降雨、地质灾害、山洪灾害短临预警叫应流程

(红色预警)

3.短信模板

 

 

 

 

 


附1

局地强降雨短临预警叫应流程(橙色预警)

 

 

 

 

 

 

 

 

 

 

 

 

 

2

局地强降雨短临预警叫应流程(红色预警)

 

 

 

 

 

 

 

 

 

 

 

 

 

 

3

 

3

 

短信模板

 

1.橙色预警:

暴雨橙色预警信号、山洪灾害橙色预警(准备转移)、地质灾害橙色预警具体内容......

请镇(街)主要负责同志到岗指挥,动员部署防御工作,视情自主启动应急响应;立即启动预警信息传递,叫应叫醒各村社主要负责人、村级网格员进岗履职,加密巡查检查;按三个必须要求做好高风险区人员转移;及时报送灾情险情。

2.红色预警:

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山洪灾害红色预警(立即转移)、地质灾害红色预警(立即转移)具体内容......

请镇(街)党政主要负责人到岗指挥,做好短临处置准备,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督促村()主要负责人、驻村干部及联村领导进岗到位,扩面巡查检查,果断扩面转移受威胁人员,适时实施“五停”措施,并及时报送灾情险情。


附件5

 

防汛防台梯次化人员转移方案

 

为有效防御台风暴雨及其引发的洪涝、地质灾害、小流域山洪等次生灾害,切实做好人员转移避险工作,最大限度避免人员伤亡,根据《温州市防汛防台“1833”联合指挥体系方案》《瑞安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制定本工作机制

一、人员转移原则

人员转移工作坚持“一个目标、三个不怕”防汛防台理念,遵循“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科学合理”的原则严格落实人员转移“三必须”“三提前”和“6个百分百”要求当可能发生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组织转移的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对经劝导仍拒绝转移的人员依法实施强制转移。

二、人员转移范围

全市应转移人员主要包括安全码赋码人员、建筑工地人员和扩面转移人员三大类。

(一)安全码赋码人员。可在“防汛防台在线”平台实时查看转移动态:

1.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防范区影响范围内的人员;

2.山洪灾害危险区影响范围内的人员;

3.低洼易涝区域影响范围内的人员;

4.危房、老旧房影响范围内的人员;

5.病险水库、病险山塘、病险堤防堰坝影响范围内的人员;

6.居住在地下空间内的人员;

7.公路危险区影响范围内的人员;

8.处在危险区域农家乐内的人员;

9.进港避风船舶上的人员;

10.海塘外、非标准海塘内的人员;

11.海上养殖人员、涉海作业人员;

12.其他临时赋码人员。

(二)建筑工地人员由住建部门统计上报

13.居住在建筑工地临时工棚的人员。

(三)扩面转移人员(根据台风风力、雨量、潮位影响情况扩大转移范围,不包括“五停”人员,由各地统计上报):

14.实施“五停”需扩面转移的人员(实施停止户外集体活动、停课、停工、停业、停运涉及的需转移人员);

15.小流域山洪需扩面转移的人员(临河、临溪、河道滩地、江心洲等非山洪灾害危险区);

16.地质灾害需扩面转移的人员(坡脚、崖边、沟口等非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

17.老旧房需扩面转移的人员(非在册老旧房、简易房、抗风等级低的迎风房屋);

18.海塘堤防、水库山塘需扩面转移的人员(可能发生险情或防御标准偏低);

19.涉岛、涉海、涉山、涉水等各类旅游人员(团队旅游、自驾游、驴友探险、婚纱摄影);

20.老幼病残孕、拾荒流浪人员、宗教人士等需扩面转移的特殊人员;

21.出现险情征兆或出现险情不能准确研判的受影响人员;

22.其他类型需扩面转移的人员。

三、人员转移梯次

人员转移工作应根据应急响应等级以及险情发展程度,经会商研判,按梯次实施。

(一)第一梯次(海上海岛)

1.程序:启动防台风Ⅳ级应急响应,市防指办负责人组织会商研判,气象、海事、农业农村等部门提出建议,市防指办下达指令。

2.时间:根据会商研判确定。

3.范围:北麂、北龙等涉岛旅游人员实施转移(第19项)。除此以外,所有在外作业的渔船在规定时限前驶入安全水域或进港避风,休闲渔船停止营运,风电船等施工船舶、扣押船、无动力船、长期锚泊船落实避风措施,岛际客运航线停航。

(二)第二梯次(沿海区域)

1.程序:启动防台风Ⅲ级应急响应,市防指副指挥长组织会商研判,气象、海事、农业农村、水利等部门提出建议,市防指下达指令。

2.时间:根据会商研判确定,一般在18时前。

3.范围:进港避风船舶上的人员,海塘外、非标准海塘内的人员,海上养殖人员、涉海作业人员实施转移,涉海旅游人员(第9、10、11、19项)。

(三)第三梯次(平原山区)

1.程序:启动防台风Ⅱ级应急响应,市防指常务副指挥长或副指挥长组织会商研判,气象、水利、自然资源、住建、农业农村、综合执法、文广旅体等部门提出建议,市防指下达指令。

2.时间:根据会商研判确定,一般在18时前。

3.范围: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防范区影响范围内的人员,山洪灾害危险区影响范围内的人员,低洼易涝区域影响范围内的人员,危房、老旧房影响范围内的人员,病险水库、病险山塘、病险堤防堰坝影响范围内的人员,居住在地下空间内的人员,公路危险区影响范围内的人员,处在危险区域农家乐内的人员,其他临时赋码人员,居住在建筑工地临时工棚的人员,涉山、涉水旅游人员(第1、2、3、4、5、6、7、8、12、13、19项)。

(四)第四梯次(扩面转移)

1.程序:启动防台风Ⅰ级应急响应或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市防指指挥长或常务副指挥长组织会商研判,气象、水利、自然资源、住建、农业农村、综合执法、文广旅体、海事等部门提出建议,市防指下达指令。

2.时间:根据会商研判确定,一般在18时前。

3.范围:实施“五停”需扩面转移的人员,小流域山洪需扩面转移的人员,地质灾害需扩面转移的人员,老旧房需扩面转移的人员,海塘堤防、水库山塘需扩面转移的人员,其他各类旅游人员,老幼病残孕等需扩面转移的特殊人员,出现险情征兆或出现险情不能准确研判的受影响人员,其他类型需扩面转移的人员(第14、15、16、17、18、19、20、21、22项)。

(五)短临预警人员转移

局地短时强降雨突发性强、致灾性高,防御难度大,极易引发小流域山洪、地质灾害等次生灾害,造成人员伤亡。防指和有关成员单位按照叫应机制分不同预警等级对基层进行叫应,县级统筹乡镇(街道)、村(社区)按照预案和“三必须”“三提前”要求,以预警响应为令,主动作为、积极行动、迅速应战,果断实施转移避险安置。

1.转移准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应组织做好受威胁或影响人员转移准备。老弱病残幼孕等重点人群视情提前转移至避灾场安置所或其他安全区域。

①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发布山洪灾害未来24小时橙色预报预警和未来3小时短临橙色、黄色预报预警;

②县级以上自然资源部门发布地质灾害未来24小时橙色、黄色预报预警和未来3小时短临橙色、黄色预报预警;

③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发布山洪灾害“准备转移”监测预警;

④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员发现河道水位超过“警戒水位”或“准备转移”水位线;

⑤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防范区,以及居住在坡脚、崖边和沟口等可能受地质灾害威胁或影响的人员。

2.避险转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应结合实际,坚决果断组织受威胁或影响人员避险转移。

①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发布山洪灾害未来24小时红色和未来3小时短临红色预报预警;

②县级以上自然资源部门发地质灾害未来24小时红色预报预警和未来3小时短临红色预报预警;

③气象部门发布暴雨红色预警;

④河道水位上涨触发山洪灾害声光电预警设备预警;

⑤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员发现河道水位达到“危急水位”或“立即转移”水位线;

⑥地质灾害专业监测设备出红色预警;

⑦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巡查排查发现地质灾害灾险情或者发现地质灾害前兆(如坡体前缘掉块、坠落,小崩小塌不断发生,坡面和后缘裂缝急剧加长加宽,沟谷内有轰鸣声;

⑧对风险隐患点险情不能准确判断。

3.人员安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加强对转移安置人员的管理,妥善安排被转移人员的基本生活,落实基层干部与受灾群众同吃、同住、同转移。

4.人员返回。风险管控解除后,避灾安置场所的安置人员由对应转移责任人负责护送回家;投亲靠友的安置人员由转移责任人通知返回并确认是否安全返回。

四、职责分工

(一)县级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员转移工作,县级防指负责人员转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实施本区域内的人员转移工作。

(三)村(居)民委员会负责协助做好人员转移工作,当发生供电、通信、交通中断的紧急情况下,可以主动自行实施人员转移。企事业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的人员转移工作。

(四)市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人员转移相关工作。

1.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指导处在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防范区影响范围内的人员,地质灾害需扩面转移的人员的转移工作。

2.市住建局:负责指导危房、老旧房影响范围内的人员,居住在建筑工地临时工棚的人员,老旧房需扩面转移的人员的转移工作负责及时统计上报建筑工地转移人员情况。

3.市水利局:负责指导山洪灾害危险区影响范围内的人员,病险水库、病险山塘、病险堤防堰坝影响范围内的人员,海塘外、非标准海塘内的人员,小流域山洪需扩面转移的人员,海塘堤防、水库山塘需扩面转移的人员的转移工作。

4.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处在危险区域农家乐内的人员,进港避风渔船上的人员,海上养殖人员的转移工作。

5.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指导涉岛、涉海、涉山、涉水等各类旅游人员,户外大型文化和旅游活动停办涉及人员的转移工作,以及文化遗产防汛防台工作

6.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指导城市低洼易涝区域影响范围内的人员的转移工作。

7.飞云江海事处:负责督促风电船等施工船舶、扣押船、无动力船、长期锚泊船等落实避风措施落实负责指导避风船舶上的人员涉海作业人员的转移工作。

8.市卫健委:负责指导做好避灾安置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

9.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等:负责指导本部门、本系统实施“五停”需扩面转移的人员的转移工作。

10.其他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指导做好危险区域人员的转移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果断实施人员转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市防指部署和预报预警信息,精准锁定危险区域和受影响人员,坚决果断实施人员转移,确保应转尽转、应转早转、应转快转、安全返回

(二)妥善做好保障工作。切实做好转移人员的安置工作,确保避灾安置场所安全,落实基本生活保障,确保有饭吃、有干净水喝、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三)加强转移人员管控。加强避灾安置场所的安全监管,汛情险情警报未解除前,被转移人员不得擅自返回原处。组织转移的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人员返回,确保人员安全。

(四)严肃人员转移纪律。在人员转移工作中,不服从指令、没有履行职责、延误转移时间、阻碍转移实施、虚报瞒报转移人数造成不良后果的,予以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6

 

防汛防台专家咨询组工作机制

 

为规范防汛防台专家咨询工作,充分发挥专家经验、技术优势,细化应急响应期间专家咨询工作流程,确保专家咨询组工作高效、支撑有效,制定本机制。

一、工作目标

市防指办的统筹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专家技术支撑作用,对全防汛防台风险研判、洪水调度抢险救援等工作提供切实可行专业咨询、现场指导和技术支持;在防指做出决策并实施后,跟踪并接受反馈,及时提供调整和改进的决策建议。

二、工作职责

(一)组建并管理应急响应期间防汛防台专家组。

(二)组织专家参与防汛防台会商,提出专家咨询意见。

(三)组织专家针对流域性洪水、重大灾险情等提出处置建议方案。

(四)根据有关部门或地方请求,配合督查指导组,组织有关成员单位派出专家现场服务组赴实地指导应对流域性洪水、山洪地质灾害、重大灾险情、基础设施损毁监测评定等事宜

三、专家咨询组响应

(一)Ⅳ级应急响应或预报有强降雨、台风可能对我产生较大影响时,专家咨询组做好应急响应准备,全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二)Ⅲ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时,及时联系有关组派专家做好准备,根据防指要求,随时参加会商研判、决策咨询及赶赴现场指导。

四、专家派管理

(一)派需求提出根据领导指示或有关成员单位建议以及地方请求,研究提出派专家方案,经专家咨询组组长同意后报批。

(二)派专家选定根据建议,从应急管理专家库选派专家;或协调水利、自然资源、住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海事电力、通信等有关成员单位选派专家;或由镇街推荐。统筹提出工作组组长单位及组成配备专家建议,报防指领导批准。

(三)专家过程管理。专家应服从工作组组长管理,做好技术咨询。专家咨询组负责联系专家派出单位、派出时间、派出地点等信息,及时了解掌握现场指导服务工作动态

(四)后勤保障服务防指名义组派工作组,成员单位派出的专家,差旅费专家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由相关行业部门承担,车辆由工作组牵头单位负责,如有特殊情况可由市应急管理局承担。邀请的其他专家市应急管理局承担

五、有关要求

(一)快速响应。联系保障组,妥善安排好专家进驻市防汛防台指挥部或到达指定集合地点执行任务。

(二)严格纪律。专家咨询组组员和有关专家根据工作安排到岗到位,确需请假的,严格按照请假程序做好报批;赴现场指导的,应严格遵守八项规定

(三)成果报送。专家服务结束后,专家在工作中提出的意见、建议、总结等成果材料汇总,提交综合防控组

 

 

 


附件7

 

防汛防台新闻宣传工作机制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按照《瑞安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和《瑞安市防汛防台“1833”联合指挥体系方案》工作要求,有序高效开展我市防汛防台应急响应期间各阶段宣传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防汛防台应急响应级别的不同阶段(Ⅳ级至级),针对性制定宣传内容,通过预警信息发布、科普宣传、新闻报道和舆情处置多形式多维度的有效宣传和信息传播,逐级递增宣传频次,提高公众的防灾意识和应对能力,营造安全稳定的舆论环境,确保防汛台工作顺利进行。

二、工作机构

根据防汛防台“1833”联合指挥体系宣传工作要求,按照应急响应状态不同,分为联合指挥部参谋部新闻宣传组(简称新闻宣传组)和舆论宣传专项工作组(简称宣传专项组)。新闻宣传组常态化运作,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宣传专项组在Ⅱ级应急响应时启动,由市委宣传部(网信办)牵头,新闻宣传组并入宣传专项组开展工作。

三、工作内容

市防指启动防汛防台应急响应时,宣传工作随即进入应急响应状态,根据响应级别不同,分阶段开展下列工作。

(一)海上防台风响应阶段或防汛预警期

预警信息:及时发布海上防台风响应、海浪预警信号及台风生成消息、强度、预测路径,发布水灾警,督促在外生产作业渔船和涉海涉岛工作人员归港避风。

科普宣传:推送台风形成原理、预警信号含义,各领域海上防台安全提示,提醒群众注意防汛防台期间人身安全。

新闻报道:报道防台风风险隐患排查动态,水上交通防汛停运情况。通过瑞安发布微信公众号和天瑞地安客户端发布台风生成信息、近期瑞安天气预报。

舆情处置:防汛防台相关信息网络舆情监测结果,以日报形式及时上报

级响应阶段

预警信息:每日发布1次防台风Ⅳ级应急响应、台风蓝色预警信号以及气象等防指成员单位发布的台风、暴雨预警信息,提醒关注天气变化,做好基本防范准备,发布电力、交通、地质等领域工作安全提示

科普宣传:每日至少发布1防汛防台基础知识,包括安全出行指南家庭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检查排水系统、清理隐患点操作指南等。科普企业、工地等领域防汛防台安全知识。

新闻报道市融媒体中心开设防汛防台专栏,关注气象动态,及时报道台风强度、移动路径等信息,引导公众关注后续发展。瑞安发布微信公众号每日至少发布3篇次各类预警信息、科普知识先进事迹等今日瑞安微信公众号等其他各平台适时发布防汛防台新闻。及时向央视、浙江卫视、温州新闻联播、温州日报等上级媒体推送新闻报道。

舆情处置:加大防汛防台相关信息网络舆情监测力度,及时报送信息。

级响应阶段

预警信息每日发布1次防台风Ⅲ级应急响应、台风预警信号和防指及成员单位的其它预警信息,发布危险区域人员转移指令。

科普宣传:每日发布3篇次以上各类防汛科普信息。重点告知群众家庭防汛防台准备措施及停水、断电期间家庭消防安全知识科普和户外活动安全提示。同时加强企业、高层住宅、两类场所的消防安全提示。

新闻报道:市融媒体中心适时调整节目、栏目播出顺序,增加预警信息的发布频率,适时插播、增播和滚动播放气象信息、汛情通报等内容。瑞安发布微信公众号每日发布6篇次以上各类预警信息、科普知识民生资讯等;天瑞地安客户端等平台开启慢直播及台风路径直播,直至本次台风过境。撰写专项报道详细介绍防汛防台工作部署,包括人员转移、物资调配、救援力量集结情况等,向上级媒体推送。

舆情处置:针对防汛防台相关工作,各乡镇(街道)、部门要研判可能存在舆情点、燃点等风险牵头做好相关网络舆情风险评估,提出化解方案

级响应阶段

预警信息:发布防台风Ⅱ级应急响应、台风橙色预警信号和防指及成员单位的其它预警信息,根据实时情况持续更新台风动态、强度、登陆点及风雨预测等,提醒关注天气变化。发布“五停”通知、防台风期间交通状况和城市易涝点位置,要求公众做好防御措施,如储备应急物资、减少外出等。

科普宣传:根据防台风需要持续发布相关科普信息。包括避灾安置点分布位置、紧急避险知识,如低洼地区人员转移、易涝区域防范期间外出旅行发生险情的警示案例邀请气象、水利等领域专家进行访谈,解读天气形势,提供防御建议。

新闻报道:市融媒体中心调整节目、栏目播出顺序,随时发布“防台风”突发预警信息,随时插播、增播和滚动播放气象信息、汛情通报等内容,报道防汛防台工作。瑞安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按防汛防台工作开展需要随时发布防各类预警信息、科普知识及防汛工作动态适时发布综合性新闻报道,全面展示救援行动开展情况,引导社会舆论正向发展。掌握来瑞上级媒体动向,配合来瑞记者实地探访防汛防台工作现场,展现政府各部门工作人员在一线工作情况,挖掘优秀事迹,激发公众的情感共鸣和社会责任感。

舆情处置:针对镇街、部门防汛防台相关工作中出现的网络舆情,特别是煽动、恶意攻击诋毁政府等不良有害信息,组织人员开展舆论引导、举报删除等舆情处置工作,及时澄清不实信息,稳定社会情绪,必要时落查人员,并转涉事乡镇(街道)和涉事部门介入处置

级响应阶段

预警信息:发布防台风Ⅰ级应急响应、台风红色预警信号和防指及成员单位的其它预警信息全天候、不间断在全平台进行广泛提醒,要求所有公众立即采取最高级别防护措施,停止一切户外活动。

科普宣传:全天候、不间断发布居家防台风安全提示,提醒群众非必要不外出。集中宣传极端天气下的生存技巧、自救互救知识等,引导公众在极端情况下能够自救互救。

新闻报道市融媒体中心各平台全天候、不间断发布台风动态、自救互救科普防汛防台工作动人员安全转移等情况;天瑞地安客户端对救援行动进行直播,展现救援人员英勇抗灾的精神风貌,鼓舞人心。全面掌握各来瑞媒体的动向,统一安排进行采访报道,及时提供相关文字、图片、音视频等消息资料,规范新闻采访秩序。持续向上级媒体推送防汛动态、优秀救援事迹等新闻报道。

舆情处置:如出现防汛防台相关工作重大网络舆情事件的,成立由市委市政府牵头,防汛防台相关部门参与的舆论引导及处置应对专班,对舆情进行全面监测、分析、应对和处置,信息发布做到口径一致。

)台风过境

预警信息发布防台风应急响应调整的信息

科普宣传:发布台风过境后的次生灾害风险提醒,指导恢复生产及自救工作注意事项等。

新闻报道市融媒体中心各平台及时发布防台响应等级调整、预警信号调整、谨防次生灾害知识科普、先进案例等;天瑞地安客户端、瑞安新闻抖音、播瑞安视频号停止慢直播;客户端专题下首页。发布防汛防台工作总结,全面展示防汛防台期间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万众一心积极开展防汛防台的精神面貌,并向上级媒体推送。

各阶段宣传工作结束后,及时收集反馈意见,评估宣传效果,总结经验教训,为下一次防汛防台宣传工作提供参考。

工作要求

市防指办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宣传专项组、新闻宣传组工作,细化分工、责任落实到人,确保防汛防台应急响应期间信息流畅传达,各项工作指令第一时间落实到位。新闻宣传组与市防指各成员单位业务科室加强沟通协调,各类稿件做到先审后发,避免不同单位之间口径冲突、数据打架等现象,确保新闻宣传工作的严谨性。各部门、乡镇(街道)对宣传报道口径把握不准的要与防指办对接确认,接受市外媒体采访要向市委宣传部和防指办报备。

防汛防台应急响应期间,融媒体中心记者赴现场采访,务必提前向市防指办或属地了解当前安全状况和注意事项,评估采访风险,确保自身安全。

 

1.瑞安市防汛防台宣传工作任务

    2.防汛防台期间“瑞安发布”推送清单


附1

瑞安市防汛防台宣传工作任务

阶段

任务

内容要求

海上防台风响应

阶段或防汛预警期

预警信息

1、发布台风生成消息、强度等,提醒市民关注天气变化。(责任单位:市气象局;频次:每日一次)

2、发布水灾预警。(责任单位:市水利局;频次:每日至少一次)

3、督促在外生产作业渔船归港避风,提醒渔民做好隐患排查。(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4、做好辖区港航企业、运输船舶安全提醒。(责任单位:温州飞云江海事处)

5、提醒居民正确使用燃气。(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6、必要时通知港口企业停业、沿海货运船舶做好停航避风,停运客渡运航线。(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7、向旅行社发送海上防台风预警信息,提醒关注天气变化,不组团前往涉海涉岛高风险地区旅游。(责任单位:市文广旅体局)

科普宣传

1、针对群众做好防台风期间涉海区域严禁下海游泳、盲目观潮、停止水上娱乐项目等安全科普。(责任单位:市防指办)

2、《船舶防台风指南(试行)》。(责任单位:温州飞云江海事处)

3、宣传台风形成原理、预警信号含义等。(责任单位:市气象局)

4、小流域山洪科普宣传。(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5、宣传防汛防台期间如何正确使用燃气,燃气使用注意事项。(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新闻报道

1、报道防台风风险隐患排查动态。(责任单位:市防指相关成员单位)

2、报道对燃气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工作动态。(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3、报道防台安全隐患排查开展情况、在港锚泊避风运输船舶防台风措施落实情况和水上交通情况防汛停运情况。(责任单位:温州飞云江海事处、市交通运输局)

防台风Ⅳ级

应急响应

预警信息

1、发布防台风Ⅳ级应急响应。(责任单位:市防指办)

2、发布台风蓝色预警信号、台风最新动态、强度、预测路径及海上台风警报等,提醒关注天气变化,做好基本防范准备,短信、出租车车顶显示屏、村村通应急广播、应急喇叭等在发布预警时推送。(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各乡镇、街道;频次:每日一次)

3、发布水灾预警。(责任单位:市水利局;频次:每日至少一次)

4、发布台风防御工作通知。(责任单位:市防指办)

5提醒辖区港航企业、在港运输船舶做好防台隐患自查整改工作。(责任单位:温州飞云江海事处)

6、提醒在建工地关注天气变化,做好基本防范准备。(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7、发布雷雨天气室内及室外的防触电安全提示。(责任单位:市供电局)

8、发布台风信息,提醒关注天气变化及行车安全注意事项。(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科普宣传

1、普及防汛防台基础知识,如台风形成原理、预警信号含义等。(责任单位:市防指办、市气象局)

2、宣传安全防范指南、安全出行指南等。(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等)

3、提醒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检查排水系统、清理隐患点等。(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温州公用瑞安水务)

4、做好企业防汛防台安全提示和企业生产安全方面的科普宣传。(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5、做好施工现场排水、脚手架稳固、塔吊安全防范等方面的安全知识科普。通过联系物管企业,针对群众做好停水、断电期间家庭消防安全知识科普,宣传家庭防汛抗台准备措施,如加固门窗、储备应急物资等,增加互动性和实操性内容。(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6、针对在管辖权限内的相关单位和企业做好交通基础设施、在建交通工程和港口等防汛防台工作宣传;做好在本市注册客、货运输船舶的安全避风管理工作宣传。(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7、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责任单位:市资规局)


防台风Ⅳ级

应急响应

新闻报道

1、报道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动态。(责任单位:市防指相关成员单位)

2、报道会商研判动态。(责任单位:市防指办)

3、报道值班备勤情况。(责任单位:市防指办)

4、根据运输船舶防台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视情开展新闻宣传;协助地方做好海岛旅客疏散。(责任单位:温州飞云江海事处)

5、报道河塘、水库、堤坝排查情况和救援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案例。(责任单位:市水利局;频次:每日至少一次)

6、报道各消防救援队伍应对台风做好相应准备以及相关救援工作情况。(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大队)

7、报道道路交通管制、限行情况;报道组织抢修水毁公路和航道保障工作开展情况。(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防台风Ⅲ级

应急响应

预警信息

1、发布防台风Ⅲ级应急响应。(责任单位:市防指办)

2、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台风警报、强度、预测路径及风雨预测等,提醒关注天气变化,做好台风防御工作,短信、出租车车顶显示屏、村村通应急广播、应急喇叭等在发布预警时推送。(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各乡镇、街道;频次:每日一次)

3、发布水灾预警(责任单位:市水利局;频次:不间断)

4、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责任单位:市资规局)

5、发布危险区域人员转移指令。(责任单位:市防指办)

6、提醒海上运输船舶关注天气变化,及时做好防台避风工作,就近前往安全水域避风;沿海客运航线视情停航,配合属地政府做好海岛旅客疏散。(责任单位:温州飞云江海事处)

7、发布防台期间外出旅游安全提示以及我市A级旅游景区、公共文化场馆关停情况。(责任单位:市文广旅体局)

8发布台风信息,提醒关注天气变化及台风期间行车安全隐患路段及注意事项。(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防台风Ⅲ级

应急响应

科普宣传

1、发布企业防汛防台安全提示(如加强危化品储存仓库、储罐、包装桶、瓶等防潮湿、防水措施等方面的科普宣传)。(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2、针对群众做好停水、断电期间家庭消防安全知识科普。(责任单位:市防指相关成员单位)

3、宣传户外活动安全提示及交通出行安全。(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4、加强企业、高层住宅、两类场所的消防安全提示;台风避险等科普知识。(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大队)

新闻报道

1、报道防台风措施动态、巡查排险工作。(责任单位:市防指相关成员单位)

2、报道危险区域人员转移动态。(责任单位:市防指办)

3、报道防台风期间救援力量、设备等备战情况。(责任单位:市防指相关成员单位)

4、报道避灾安置点检查工作动态。(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5、发布综合性新闻报道,全面展示河塘,水库,堤坝值守情况及过程中心涌现出的先进事迹案例,引导社会舆论正向发展。(责任单位:市水利局;频次:不间断)

6、报道各专职消防队配合属地镇街开展抢险救灾工作情况。(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大队)

7、报道道路交通管制、限行情况。(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8、报道发生公路塌方、路基坍塌等灾毁情况;公路灾毁通阻情况;道路运输防汛停运情况;报道隐患排查情况,包括出动人员人次、巡查车车次,检查点位数和发现隐患数,累计投入抢险机械、安全标志(标志牌、导向牌等)数量等。(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防台风Ⅱ级

应急响应

预警信息

1、发布防台风Ⅱ级应急响应。(责任单位:市防指办)

2、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信号、台风紧急警报、台风最新动态、强度、登陆点及风雨预测等,提醒关注天气变化,做好台风防御工作,短信、出租车车顶显示屏、村村通应急广播、应急喇叭等在发布预警时推送。(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各乡镇、街道;频次:每日一次)

3、发布水灾预警(责任单位:市水利局;频次:不间断)

4、发布人员转移指令。(责任单位:市防指办)

5、发布五停通知。(责任单位:市防指办)

6、发布防台风期间交通状况。(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7、发布防台风期间外出旅行发生险情的警示案例。(责任单位:市文广旅体局)

8、发布防台期间城市易涝点位置(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温州公用瑞安水务

9发布台风信息及道路状况,提醒规避交通出行。(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防台风Ⅱ级

应急响应

科普宣传

1、做好施工现场排水、脚手架稳固、塔吊安全防范等方面的生产安全知识科普。(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2、宣传居家防台风安全提示。(责任单位:市防指办)

3、宣传家庭应急物资准备指南。(责任单位:市防指办)

4、宣传台风天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工作指南。(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大队)

新闻报道

1、报道救援抢险工作动态。(责任单位:市防指相关成员单位)

2、报道人员转移、避灾安置情况。(责任单位:市防指办)

3、报道防台风期间救援力量备战情况。(责任单位:市防指办)

4、报道救援、转移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案例。(责任单位:市防指办、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防指相关成员单位)

5、报道在建工地工人转移施工现场相关设施加固情况;危旧房巡查腾空、封堵情况;应急物资储备情况。(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6、报道道路交通管制、限行情况。(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7、报道发生公路塌方、路基坍塌等灾毁情况;公路灾毁通阻情况;道路运输防汛停运情况;报道隐患排查情况,包括出动人员人次、巡查车车次,检查点位数和发现隐患数,累计投入抢险机械、安全标志(标志牌、导向牌等)数量等。(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防台风Ⅰ级

应急响应

预警信息

1、发布防台风Ⅰ级应急响应。(责任单位:市防指办)

2、发布台风红色预警信号、台风紧急警报、台风最新动态、强度、登陆点及风雨预测等,提醒关注天气变化,做好台风防御工作,短信、出租车车顶显示屏、村村通应急广播、应急喇叭等在发布预警时推送。(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各乡镇、街道;频次:每日一次)

3、发布水灾预警(责任单位:市水利局;频次:不间断)

4、发布台风信息及全市道路交通状况,提醒群众规避交通出行。(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科普宣传

1、提醒群众非必要不外出。(责任单位:市防指办)

2、宣传居家防台风安全提示。(责任单位:市防指办)


防台风Ⅰ级

应急响应

新闻报道

1、报道救援抢险工作动态。(责任单位:市防指相关成员单位)

2、报道人员转移、避灾安置情况。(责任单位:市防指办)

3、报道救援、转移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案例。(责任单位:市防指办、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消防救援大队、市防指相关成员单位)

4、报道道路交通管制、限行情况。(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5、报道发生公路塌方、路基坍塌等灾毁情况;公路灾毁通阻情况;道路运输防汛停运情况;报道隐患排查情况,包括出动人员人次、巡查车车次,检查点位数和发现隐患数,累计投入抢险机械、安全标志(标志牌、导向牌等)数量等。(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台风过境后

预警信息

1、发布防台风应急响应调整的信息。(责任单位:市防指办)

2、做好风后运输船舶疏港及隐患排查工作,防止次生危害发生。(责任单位:温州飞云江海事处)

科普宣传

1、开展台风过境后的次生灾害风险提醒。(责任单位:市防指办、市气象局、市防指相关成员单位)

2、发布恢复生产指导及自救工作提示。(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3、发布工地复工安全提示。(脚手架、居住棚、用电安全等)。(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新闻报道

1、报道抢险救灾、核灾工作动态、修复情况、物资调拨。(责任单位:市防指相关成员单位)

2、报道工地检查情况。(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3、报道防汛抗台救灾先进事迹及正能量工作。(责任单位:市防指办、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消防救援大队、市防指相关成员单位)

 


附2

防汛防台期间“瑞安发布”推送清单

阶段

推送内容安排

备注

海上防台风响应阶段或防汛预警期

一推

发布台风生成消息、强度等,提醒市民关注天气变化。(附防台风期间涉海区域严禁下海游泳、盲目观潮、停止水上娱乐项目等安全科普)

气象局发布台风相关信息后1小时内做好推送预览并提供部门审核

防台风Ⅳ级应急响应

一推

防台风Ⅳ级应急响应。(附安全防范指南、安全出行指南;雷雨天气室内及室外的防触电安全提示科普知识

气象局发布台风相关信息后1小时内做好推送预览并提供部门审核

二推

发布台风蓝色预警信号、台风最新动态、强度、预测路径及海上台风警报等,提醒关注天气变化,做好基本防范准备。(附防汛台基础知识,如台风形成原理、预警信号含义等)

防台风Ⅲ级应急响应

一推

防台风Ⅲ级应急响应。(附停水、断电期间家庭消防安全知识科普)

气象局发布台风相关信息后30分钟内做好推送预览并提供部门审核

二推

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台风警报、强度、预测路径及风雨预测等,提醒关注天气变化,做好台风防御工作。(附户外活动安全提示及交通出行安全)

三推

发布防台风期间外出旅游安全提示以及我市A级旅游景区、公共文化场馆关停情况。


防台风Ⅱ级应急响应

一推

防台风Ⅱ级应急响应。(附防台风期间外出旅行发生险情的警示案例)

气象局发布台风相关信息后30分钟内做好推送预览并提供部门审核

二推

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信号、台风紧急警报、台风最新动态、强度、登陆点及风雨预测等,提醒关注天气变化,做好台风防御工作。(台风信息及道路状况,提醒规避交通出行

三推

发布水灾预警。(防台期间城市易涝点位置

四推

发布台风防御工作调度会。(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而定


五推

发布市领导督查防汛防台工作动态。(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而定


六推

发布全市防汛防台情况,综合市领导赴各地,各地各部门行动、防台措施动态、巡查排险工作、危险区域人员转移动态等。


防台风Ⅰ级应急响应

一推

防台风Ⅰ级应急响应。(附居家防台风安全提示;避灾安置点位置;防涉水触电等科普知识

气象局发布台风相关信息后30分钟内做好推送预览并提供部门审核

二推

发布台风红色预警信号、台风紧急警报、台风最新动态、强度、登陆点及风雨预测等,提醒关注天气变化,做好台风防御工作。(附台风信息及全市道路交通状况,提醒群众非必要不外出


防台风Ⅰ级应急响应

三推

道路交通管制、限行情况。(附救援电话等民生资讯


四推

发布台风防御工作调度会。(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而定


五推

发布市领导督查防汛防台工作动态。(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而定


六推

发布防汛防台后续工作部署会。(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而定


增推

若有救援、转移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案例

视情况增推

台风过境后

一推

防台风应急响应调整的信息(附台风过境后的次生灾害风险提醒;工地复工安全提示等科普知识

气象局发布台风相关信息后30分钟内做好推送预览并提供部门审核

增推

若有防台风救灾先进事迹及正能量故事等。

视情况增推

 

 


附件8

包保责任人和基层防汛责任人工作职责

一、乡级责任人职责

责任人类别

工作内容

日常准备

应急处置

灾后工作

包县市领导

检查指导所包县(市、区)或温州海经区防汛防台工作落实及准备情况。

根据响应等级,到县(市、区)或温州海经区指导防汛防台工作应急处置工作。

指导所包县(市、区)或温州海经区做好灾后恢复工作。

包乡县领导

检查指导所包乡镇防汛防台工作落实及准备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根据响应等级,到乡镇指导防汛防台工作;督促、指导所包乡镇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督促指导所包乡镇做好核灾报灾、灾后复盘和恢复工作,向上级协调救灾物资、资金。

乡级指挥长

负责组织落实辖区风险隐患排查整改、预案修编、宣传培训演练、物资队伍建设等防汛防台准备工作。

负责组织、指挥辖区防汛防台和抢险救灾工作,根据响应等级开展工作部署、会商研判、决定启动响应和坐镇指挥等工作,落实本级应急处置(“八张风险清单”风险管控)工作,必要时启动防汛“五停”措施。

负责组织、指挥辖区核灾报灾、灾后复盘和恢复工作。

乡级常务副指挥长(乡级防指办主任)

协助指挥长负责具体组织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改、预案修编、宣传培训演练、物资队伍建设等防汛防台准备工作。

协助指挥长负责具体组织开展辖区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根据响应等级开展工作部署、会商研判、决定启动响应和坐镇指挥等工作。

协助指挥长负责具体组织开展辖区核灾报灾、灾后复盘和恢复工作。

乡级副指挥长

(指挥机构成员)

协助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工作,负责分管条线防汛防台工作;落实好分管条线上风险隐患(八张风险清单)排查整改、预案修编、宣传培训演练、物资队伍建设等工作。

组织开展分管条线“八张风险清单”风险管控工作;负责分管条线防汛防台工作,处置相关突发事件;掌握分管条线的工作动态,做好信息统计,及时汇总上报。

负责分管条线灾情信息统计、核实和汇总上报工作;协助指挥长负责具体组织开展辖区核灾报灾、灾后复盘和恢复工作。

乡级防指办副主任

协助主任工作,负责分管条线防汛防台工作;落实村级防汛责任,汇总乡、村级责任人名单;负责风险隐患排查整改、预案修编、宣传培训演练、物资队伍建设等工作。

具体负责本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做好协调与联络工作;当发生较大险情时,具体负责做好人员转移、抢险救援、“五停”等工作;做好分管条线信息统计,协助主任做好信息汇总和报送。

协助主任做好核灾报灾、灾后复盘和恢复工作。

乡级人员转移责任人

熟悉辖区内危险区及影响人员分布情况,具体组织落实村级人员转移、避灾场所管理及物资队伍场所建设等工作。

根据响应等级做好值班值守,具体负责做好转移人员安置和抢险救援工作,做好人员转移信息统计、报送。

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保障和有序返家工作。

乡级水利(水务)员

熟悉辖区内水利工程、风险隐患及影响人员分布情况,做好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落实相关网格责任人。

根据响应等级做好值班值守,具体负责小流域山洪预警、指导各村(社区)做好山塘水库、堤防闸站等水利工程巡查、除险及抢护工作。

做好水利工程出险情况、水毁工程、经济损失等信息统计和报送,协助开展辖区灾后复盘和恢复工作。

乡级气象协理员

负责辖区内气象监测预警工作,落实村级气象工作信息员。

根据响应等级做好值班值守,负责气象监测预警信息传递、应急联络、灾情收集和报告工作。

做好信息传递复盘工作,协助做好灾后恢复工作。

乡级灾害信息员

负责辖区内灾情信息统计、报送及培训工作,落实村级灾害信息员。

根据响应等级做好值班值守,做好灾情信息收集统计和报送工作。

做好辖区核灾报灾、灾后复盘和恢复工作。

乡级地质灾害

防范责任人

负责做好辖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排查及整改,详尽掌握受威胁对象,落实村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

根据响应等级做好值班值守,落实辖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防范措施、人员转移及整改工作,做好地质灾害相关灾情统计、报送工作。

做好辖区内地质灾害灾情核查及灾损核定工作。

乡级城市内涝

防范责任人

负责做好辖区城市内涝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落实村级城市内涝防范责任人。

根据响应等级做好值班值守,落实辖区城市内涝隐患“一点一方案”防范措施、整改工作,并做好城市内涝相关灾情信息统计、报送工作。

做好辖区内城市内涝灾情核查及灾损核定工作,指导辖区村(社区)城市内涝点闭环整改工作。

乡级船只保安联络员

负责做好辖区内水上作业船只分类统计工作,落实村级船只保安员。

根据响应等级做好值班值守,落实辖区内船只回港保安、人员转移安置、出险船只救援等工作,并做好船只相关灾情信息统计、报送工作。

做好辖区内船只受灾情况核查及灾损核定工作。

 

二、村级责任人职责

责任人类别

工作内容

日常准备

应急处置

灾后工作

乡级包领导

指导、督促所包村(社区)落实防汛防台工作,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指导、督促所包村(社区)做好监测预警、值班值守、风险管控落实、人员转移、抢险救援、信息收集报送等工作,根据响应等级进驻村(社区)现场指导应急处置工作。

指导、督促所包村(社区)配合乡级防指做好核灾报灾、灾后恢复和复盘工作。

工作组组长

(村级主要负责人)

负责具体组织开展本村(社区)风险隐患排查整改、预案修编、宣传培训演练、物资队伍建设等防汛防台准备工作。

负责具体组织开展本村(社区)监测预警、值班值守、风险管控落实、人员转移、抢险救援、信息收集报送等工作,根据乡级防指指令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负责具体组织开展本村(社区)核灾报灾、灾后恢复工作,配合乡级防指做好灾害复盘工作。

驻村干部

熟悉掌握村(社区)防汛防台工作重点,协助做好防汛防台准备工作。

协助开展本村(社区)监测预警、值班值守、风险管控落实、人员转移、抢险救援、信息收集报送等工作,根据响应等级进驻村(社区)现场协助应急处置工作。

协助村(社区)做好核灾报灾、灾后恢复和复盘工作。

村(两委)干部

协助村级主要负责人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本村(社区)风险隐患排查整改、预案修编、宣传培训演练、物资队伍建设等防汛防台准备工作。

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具体防汛防台工作,做好“八张风险清单”风险管控工作,协助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掌握分工工作动态,做好信息统计,及时汇总上报。

按照职责分工协助村级主要负责人开展核灾报灾、灾后恢复和复盘工作。

村级人员转移

责任人

熟悉本村(社区)风险区及影响人员分布情况,具体负责人员避险转移相关准备工作落实,村级人员转移责任人一般由熟悉本村情况的村干部担任。

根据响应等级做好值班值守等工作,具体负责人员避险转移工作,视情组织危险区人员转移,做好人员转移信息统计、报送。

开展受灾群众临时生活保障工作,做好灾后人员转移方面的信息核实和复盘评估工作。

村级水利

(水务)员

熟悉本村(社区)水利工程、小流域山洪风险区及影响人员分布情况,具体负责做好风险隐患排查整改等防汛防台准备工作。

根据响应等级做好值班值守,具体组织水利工程和小流域山洪风险区巡查工作;做好水雨情、工情、险情、灾情信息监测预警和统计上报工作。

开展水利工程出险情况、水毁工程、经济损失等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做好灾后水利工程方面的信息核实、灾后恢复和复盘工作。

村级气象工作

信息员

按照岗位职责负责气象灾害信息监测和防御知识宣培等工作

根据响应等级做好值班值守,具体开展气象预警信息传递、应急联络、灾情收集和报告工作。

做好信息传递复盘工作,协助做好灾后恢复工作。

村级灾害信息员

按照岗位职责做好灾情统计与报送、灾情损失评估核查、灾后恢复进展信息上报等准备工作

根据响应等级做好值班值守,具体负责灾情收集统计和报送工作

做好灾情核实、灾情损失核查评估、灾害恢复进展信息统计报送等工作

 

 

三、网格责任人职责

责任人类别

工作内容

日常准备

应急处置

灾后工作

水库、山塘闸站等

网格巡查员

根据岗位职责做好水库、山塘风险隐患排查和日常巡查工作,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和演练。

根据响应等级做好水库、山塘加密巡查和监测工作,发现险情及时上报,协助做好险情初期抢护工作。

协助核实水库、山塘损毁情况。

堤防(海塘)等网格巡查员

根据岗位职责做好堤防(海塘)风险隐患排查和日常巡查工作,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和演练。

根据响应等级做好堤防(海塘)加密巡查和监测工作,发现险情及时上报,协助做好险情初期抢护工作。

协助核实堤防(海塘)损毁情况。

码头、港口口岸、渡口、滨海沿岸等网格

巡查员

根据岗位职责做好码头、港口口岸、渡口、滨海沿岸等风险隐患排查和日常巡查工作,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和演练。

根据响应等级做好码头、港口口岸、渡口、滨海沿岸等加密巡查和监测工作,发现险情及时上报,协助做好险情初期抢护工作。

协助核实码头、港口口岸、渡口、滨海沿岸等损毁情况。

公路危险区、下沉式立交桥(桥涵隧道)、地下空间等网格

巡查员

根据岗位职责做好公路危险区、下沉式立交桥、地下空间等风险隐患排查和日常巡查工作,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和演练。

根据响应等级做好公路危险区、下沉式立交桥、地下空间等加密巡查和监测工作,发现险情及时上报,协助做好险情初期抢护工作。

协助核实公路危险区、下沉式立交桥、地下空间等损毁情况。

山洪灾害预警员

根据岗位职责做好山洪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和日常巡查工作,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宣传和演练。

根据响应等级做好山洪灾害灾害危险区加密巡查和水雨情监测数据上报,发现险情及时上报并做好人员预警,协助做好险情初期抢护工作。

协助核实山洪灾害影响情况。

地质灾害

群测群防员

根据岗位职责做好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和日常巡查工作,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宣传和演练。

根据响应等级做好地质灾害危险区加密巡查和监测工作,发现险情及时上报并做好人员预警,协助做好险情初期抢护工作。

协助核实地质灾害影响情况。

水闸、泵站、圩区等网格管理员

根据岗位职责做好水闸、泵站、圩区等风险隐患排查和日常巡查工作,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和演练。

根据响应等级做好水闸、泵站、圩区等加密巡查和监测工作,发现险情及时上报,协助做好险情初期抢护工作。

协助核实水闸、泵站、圩区等损毁情况。

物资仓库管理员

根据岗位职责做好物资仓库应急物资的维养和检查等日常管理工作,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宣传和演练。

根据响应等级做好物资仓库应急物资的出入库记录和值班值守工作。

核实应急物资消耗或报废数量,并提出物资补充申请。

避灾安置场所

管理员

根据岗位职责做好避灾安置场所救灾物资的储备和检查等日常管理工作,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宣传和演练。

根据响应等级做好避灾安置场所救灾物资的使用登记、安置人员的登记、照顾安抚和值班值守工作。

做好避灾安置场所的恢复和核实救灾物资的消耗或报废数量,并提出物资补充申请。

自然村、居民区、企事业单位、旅游景点、农家乐、低洼易涝区等网格联络员

根据岗位职责做好自然村、居民区、企事业单位、旅游景点、农家乐、低洼易涝区的风险隐患排查和日常巡查工作,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宣传和演练。

根据响应等级做好自然村、居民区、企事业单位、旅游景点、农家乐、低洼易涝区等加密巡查和监测工作,发现险情及时上报,协助做好险情初期抢护工作。

协助核实网格区域内损毁情况。

房屋安全巡查员

根据岗位职责做好房屋(老旧房、危房等)风险隐患排查和日常巡查工作,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和演练。

根据响应等级做好房屋(老旧房、危房等)加密巡查和监测工作,发现险情及时上报,协助做好人员转移和险情初期抢护工作。

协助核实房屋(老旧房、危房等)损毁情况。

 


附件9

 

浙江省应急卫星电话使用管理办法

 

加强和规范应急卫星电话(以下称卫星电话)管理,确保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确保紧急状况下应急通信通畅,按照能用、会用、专用原则,制定本办法。

 

一、日常维护(能用)

 

第一条  所有防汛防台多灾易灾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应当按需配备一定数量的卫星电话(包括适用紧急情况、具有卫星通话功能的手机),乡镇(街道)至少配置2台卫星电话,村(社区)至少配置1台卫星电话。

防汛防台多灾易灾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范围由省防指办结合各地实际确定。

第二条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为辖区卫星电话的管理单位,负责辖区内卫星电话的使用管理;村(社区)为卫星电话的使用单位,负责做好卫星电话日常维护和使用管理。

第三条  落实卫星电话配备和运维经费保障,县级防指办应在每年汛前跟踪卫星电话保障情况。卫星电话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欠费的,卫星电话运维企业应发欠费通知书给使用单位,同时抄送县级防指办,在实施欠费停机前需与使用单位和县级防指办充分沟通,避免卫星电话因欠费停机无法正常使用,影响防汛防台工作开展。

  乡镇(街道)、卫星电话运维企业应定期组织对辖区乡村两级配备的所有卫星电话进行检查与测试,包括卫星电话的外观、功能、信号接收、电池性能测试时,需模拟实际使用场景,对卫星电话的通话质量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确保卫星电话的正常使用

第五条  若出现卫星电话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使用单位需第一时间向乡镇(街道)和县级防指办报备,同时送卫星电话运维企业或供货单位维修。维修期间,由卫星电话运维企业或供货单位提供备用卫星电话。

第六条 县级防指办应采取购买服务或协议储备方式,适度储备一定数量的卫星电话,在个别地方出现卫星电话故障或遗失等情形时,第一时间调拨分发到位。

 

二、使用管理(专用)

 

第七条  乡镇(街道)、村(社区)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卫星电话的使用管理,建立AB岗制度,AB岗人员因故工作调整后必须及时确定新的人员,并做好交接手续。

使用管理人员为卫星电话的第一责任人,非工作需要任何人不得使用,使用单位保管人应做好使用记录并留痕管理。

使用管理人员应做好设备日常维护工作,定期检查与拨测卫星电话(非汛期至少每月一次、汛期至少每半月一次,预警响应时每日一次);平时及时充电、充值,设备故障应及时管理单位报备。

卫星电话日常存放于专用的应急通信专柜内或特定合理位置,存放地点应为24小时有人值守的值班室或随时可以获取的安全地方,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包括防火、防盗、防震等)工作。收到气象、山洪、地质灾害等级预警或启动防汛防台应急响应时,使用管理人员必须随身携带卫星电话,确保在房屋受淹、通信中断、道路不通等极端情况下能第一时间使用卫星电话。

 

三、培训演练(会用)

 

第十一条  县级防指办、乡镇(街道)应当会同卫星电话运维企业在每年汛前分级组织开展针对辖区内卫星电话使用管理人员的培训,确保能熟练掌握卫星电话的使用方法。

第十二条  县级防指每年一次、乡级防指每年至少两次组织开展模拟断网场景的应急拉练,确保关键时期卫星电话拿得出用得上

第十三条 卫星电话要按规定储存日常应急工作号码。乡镇(街道)卫星电话要储存辖区每个行政村(社区)和县级防指办,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抢险救援力量、相邻乡镇(街道)值班或卫星电话号码,行政村(社区)卫星电话要储存县级防指办、所属乡镇(街道)、有关抢险救援力量和相邻行政村(社区)重要通信号码,便于出现区域断网”“断电”“断路等情况下的信息报告和相邻乡村互帮互助。

    第十四条  在属地辖区遭遇极端灾害性天气导致断网时,卫星电话管理人员要第一时间通过卫星电话向属地乡镇和县级防指办报送灾害信息,并根据断网”“断电等相关情况,统筹用好卫星电话(综合考虑电池电量),定时对外报告本地灾险信息及相关工作信息。

 

四、检查抽查

 

第十  建立常态化检查机制。市防指办每年、县防指办每半年对辖区内卫星电话进行全覆盖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第十六条 建立灾害性天气和防汛防台应急响应期间抽查卫星电话工作机制。省防指办结合六问,不定期对卫星电话使用开展抽查;县、乡两级每天都要对辖区的行政村(社区)卫星电话使用情况开展抽查,村级防汛责任人通过卫星电话回拨方式,讲清本辖区雨水情、人员转移和巡排查等工作情况。

第十七条  建立检查、抽查通报制度。各级防指及时对卫星电话的检查、抽查情况予以通报,并将检查、抽查情况纳入年度防汛工作考核。

十八  严禁将卫星电话用于与应急无关的工作,严禁作为私用或其他用途使用。

第十九条 因个人原因造成卫星电话遗失、被盗的,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购买相同类型卫星电话归还使用单位。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0

递进式气象预警应急联动机制方案(试行)

 

一、总体要求

按照分段、精准、协同原则,建立职责清晰、发布快速、处置有效的递进式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和应急联动机制

二、职责分工

1.递进式气象监测预报预警主要由气象部门承担,按照影响提示、警戒提醒、精细预警、分级叫应、实况通报五个阶段,面向市政府、市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有关部门和可能受影响的基层责任人实时发布气象信息。

2.递进式应急联动主要由市政府、市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村(社区)承担,各级各部门在《瑞安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和联合指挥体系基础上,快速响应,有力有序开展防御准备、应急处置、抢险救援等工作,全力提高气象灾害综合应对能力,尽最大可能减轻气象灾害影响。

三、适用范围

本机制方案试行期间适用于暴雨灾害性天气。

四、递进式气象监测预报预警

(一)主要内容

1.影响提示阶段:主要分为提前一周提前一天两个节点。市气象台一周两次滚动发布一周气象灾害提示信息,一周气象灾害提示包括未来七天内逐日天气要素预报、灾害性天气趋势预报、行业气象灾害风险研判等内容。市气象台提前1天发布暴雨灾害风险预估信息,暴雨灾害风险预估应包括未来24小时暴雨过程预报内容、暴雨致灾风险预估图等内容。

2.警戒提醒阶段:市气象台提前6-3小时发布气象灾害警戒提醒信息。气象灾害警戒提醒应包括属地或上游地区降水实况、未来3-6小时预报、未来3-6小时暴雨预警信号发布计划等内容。

3.精细预警阶段:市气象台按照浙江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标准和规定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暴雨橙色、红色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时,同步报告市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防指负责人。

4.分级叫应阶段:市气象台发布暴雨橙色、红色预警信号后,立即按照《瑞安市极端灾害性天气预警叫应规则》开展叫应。

5.实况通报阶段:灾害性天气发生后,启动气象要素监测实况通报。全市出现单站1小时 50毫米以上降水实况,或较大范围出现暴雨时,市气象台面向市防指开展实况通报。气象台发布暴雨橙色、红色预警信号后,实况达到当前生效的预警信号对应阈值标准后,开展1次实况通报;暴雨橙色预警信号生效期间,每三小时开展1次实况通报;暴雨红色预警信号生效期间,每小时开展1次实况通报。实况通报内容应当包括过程累积降水情况、面雨量、降水较大的乡镇(街道)、降水极值及其站点。

(二)工作要求

1.注重风险研判。市气象部门要加强暴雨对可能致灾的地区的风险分析。在影响提示警戒提醒阶段,暴雨致灾风险要提示到乡镇(街道)。发布预警信号时,要重点提醒可能受暴雨影响的乡镇(街道)。

2.尽早发布预警。发布预警信号要遵循应发尽发、早发快发原则,一旦研判达到发布标准的,必须立即发布相应气象灾害种类和级别的预警信号。当预计可能达到暴雨橙色、红色预警信号发布标准时,尽可能一步到位直接发布,最大限度争取提前量。

3.规范预警叫应。市防指办会同市气象局,建立针对暴雨橙色、红色预警信号发布后的叫应规则,明确叫应主体、叫应对象、叫应手段和时间要求,发布暴雨橙色、红色预警信号后,第一时间按规则开展叫应并确认接收状态。

五、递进式应急联动

(一)影响提示、警戒提醒阶段

1.联合值班会商。市防指根据气象影响提示警戒提醒等信息,按1833联合指挥体系,视情启动加强值班,组织气象、水利、资规、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联合会商分析,形成会商意见,并及时将情况向防指领导报告。

2.及时提示风险。防指有关成员单位根据影响提示警戒提醒,牵头开展本行业、本领域风险研判,适时下发提示单、预警单、指令单;防指根据联合会商意见,视情发布综合风险提示单,对于督导督查发现的急需强化、整改的工作,果断发布指令单,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落实管控措施。

3.落实管控措施。乡、村两级加强风险排查和隐患巡查,结合实际情况相关责任人提前到岗到位、开展人员物资预置、人员转移前期准备和动员等工作。

(二)精细预警、分级叫应、实况通报阶段

1.实施叫应叫醒。发布暴雨红色、橙色预警时,气象部门要按照气象预警叫应规则要求,叫应预警责任区内的党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市防指办按照五个问清楚六问抽查机制,督促镇街、村社相关责任人到岗到位、履职尽责,加强风险区域巡查,及时转移受威胁人员。

2.进入指挥状态。收到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雨橙色预警信号或叫应信息后,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立即进入指挥状态;收到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或叫应信息后,市人民政府市长立即进入指挥状态,实时掌握当地雨情、涉灾涉险信息和处置情况,并通过浙政钉在规定时间内反馈情况。

3.预警响应联动。高级别预警发布后,乡镇(街道)、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按照预案迅速到岗,立即组织防御行动,加密巡查,结合实际开展人员转移等工作。当达到启动五停标准时,根据当地极端天气预报预警,各有关部门、基层镇村按照本部门或单位应急预案落实管控措施。在紧急情况下,部门或单位可依据有关规定,自行果断采取五停等应急措施。

4.加强督导督查。叫应后,市防指按照《防汛防台1833联合指挥体系高等级预警叫应操作细则》开展有关工作落实反馈、信息快响等;市防指视情开展督导督查,指导各有关乡镇(街道)做好防御应对工作。

(三)预警解除阶段

1.迅速抢险救援。受灾地方要组织各类抢险队伍和力量全力投入抢险救灾,确保出险时防汛抢险物资及时供应到位,抢险人员第一时间到现场,必要时成立现场指挥部,力争把险情化解在初始阶段、危害控制在最低程度、人员救助在第一时间,防范和减轻次生及衍生灾害发生,全力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2.及时上报信息。解除预警后,市防指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水雨情、人员转移、灾情及抢险救援等信息。

 

附:瑞安市递进式气象预警应急联动机制操作指南

 

 


瑞安市递进式气象预警应急联动机制操作指南

时间阶段

递进式监测预报预警(市气象局)

递进式应急联动(市防指办)

名称

频次

发布内容

发布途径

1影响提示阶段

提前1周

一周气象灾害提示

一周2次

未来七天全市逐日天气要素预报、灾害性天气趋势预报、行业气象灾害风险研判等

浙政钉工作群

1.根据气象影响提示警戒提醒等信息,视情启动联合值班值守,组织气象、水利、资规、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联合会商分析,形成会商意见,并及时将情况向防指领导报告,视情发布综合风险提示单。

2.督促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开展本行业、本领域风险研判并发布本行业、本领域风险提示单;指导各地提早做好防御准备,落实管控措施。

提前1天

暴雨灾害风险预估

一天1次

未来24小时暴雨过程预报、暴雨致灾风险预估图等

浙政钉工作群

2.警戒提醒阶段

提前6-3小时

气象灾害警戒提醒

1次/3小时

全市或上游地区降水实况、未来3-6小时预报、未来3-6小时暴雨预警信号发布计划等

浙政钉工作群

3.精细预警阶段

按省规定执行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视情发布

瑞安市暴雨预警信号

浙政钉工作群、短信等

1.根据气象暴雨预警信号信息,督促及时启动预警两直一白,开展橙、红色暴雨预警叫应工作。

2.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督促各地政府领导立即进入指挥状态,按照《防汛防台1833联合指挥体系高等级预警叫应操作细则》叫应叫醒预警责任区内的党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加强预警叫应抽查督导,按照五个讲清楚六问抽查机制,督促相关责任人到岗到位、履职尽责,加强风险区域巡查,及时转移受威胁人员。

4.分级叫应阶段

按规定执行

预警叫应

视情发布

暴雨、雷暴大风、冰雹等高级别预警情况

12379语音外呼电话、浙政钉等

5.实况通报阶段

灾害性天气发生后

实况通报

视情发布

单站1小时大于50毫米降水实况;全市较大范围暴雨实况

浙政钉工作群


附件11

防汛防台应急指挥机制

 

序号

应急指挥事项

应急响应等级

当预报有强降雨、台风影响或旱情露头,可能发生洪涝台旱灾害

Ⅳ级

Ⅲ级

Ⅱ级

Ⅰ级

1

启动应急响应

/

市防指副指挥长决定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同时报告市防指常务副指挥长

市防指副指挥长决定启动级应急响应,同时报告市防指常务副指挥长

市防指常务副指挥长决定启动级应急响应,同时报告市防指指挥长

市防指指挥长决定启动级应急响应,实施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2

会商

研判

市防指办常务副主任或副主任组织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应急管理、气象、海事等有关成员单位联络员和有关乡镇(街道)分管领导会商。

市防指办常务副主任组织自然资源、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文广旅、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气象、海事等有关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或联络员和有关乡镇(街道)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会商。

市防指副指挥长组织自然资源、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文广旅、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气象、海事等有关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和有关乡镇(街道)防指副指挥长会商。

市防指常务副指挥长或副指挥长组织市自然资源、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文广旅、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海事、气象等部门会商。

市防指指挥长或受其委托的常务副指挥长组织自然资源、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文广旅、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海事、气象等相关部门会商,进一步加密会商频次。

  3

预警提示/风险提示

市气象局发布气象预报预警;市防指办和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综合执法、海事等有关成员单位向有关乡镇(街道)下发预警提示。

(1)部门专业风险提示。自然资源、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文广旅、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海事、气象等部门及时研判分析行业(系统)的隐患风险,下发专业风险提示单,跟踪督促本系统落实管控措施。

(2)防指综合风险提示。针对重大风险隐患或需要防指层面推动的,由部门列出风险清单及管控要求报市防指,市防指汇总评估后,以综合风险提示单形式下达给相关乡镇(街道)指导乡镇(街道)落实管控措施。

4

防御

部署

/

(1)市防指副指挥长视情连线有关乡镇(街道)进行动员部署,市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参加。

(2)市防指发布防御工作通知。

市防指副指挥长视情连线有关乡镇(街道)进行动员部署,市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参加

 

(1)市防指常务副指挥长组织动员部署,有关防指成员单位参加,并连线有关乡镇(街道),重点部署落实危险区域人员转移工作。市防指可发布人员梯次转移命令。

(2)提请市委、市政府办公室下达紧急防御通知。

(1)市防指指挥长组织动员部署,市防指全体成员参加,并连线有关乡镇(街道)

2)必要时,提请市委主要领导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

3市防指根据台风影响情况下达通知,有针对性地部署防风、防雨或防潮等工作。市防指发布人员梯次转移命令。

4)根据需要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后,进一步加大防御工作。

5

应急

值守

(1)市防指办和有关部门视情加强值班力量。

(2)市防指办和自然资源、水利、综合执法等部门抽查受台风洪涝影响地区的基层责任人到岗履职情况。

(1)市防指办和有关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2)市防指办和自然资源、水利、综合执法等部门抽查受台风洪涝影响地区的基层责任人到岗履职情况。

(1)市防指副指挥长值班。

(2)市宣传、网信、公安、自然资源、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文广旅、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海事、气象等成员单位联络员进驻市防指联合值守,其他成员单位按要求进驻;

(3)市教育、自然资源、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文广旅、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海事、气象、电力、通信、瑞安动车站等成员单位加强24小时值班,成员单位负责人进岗带班;其他成员单位安排24小时值班,成员和联络员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分管负责人进岗到位;各类巡查、监测、预警等网格责任人坚守岗位。

(1)市防指副指挥长值班。

(2)市宣传、网信、公安、自然资源、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文广旅体体、应急管理、商务、综合执法、海事、气象、电力、人武部、武警、消防救援、通讯运营商等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进驻市防指联合值守,其他成员单位按要求进驻。

(3)市气象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派预报员(监测员)进驻市防指,做好监测预报服务工作。

(4)市防指成员单位加强24小时值班,成员单位负责人进岗带班,主要负责人未经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不得离温外出,并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主要领导进岗到位;各类巡查、监测、预警、转移、抢险等网格责任人坚守岗位。

(1)市防指常务副指挥长值班。

(2)市防指全体成员分管负责人进驻市防指。必要时,根据市领导意见,部分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纪委(监委)、组织部等单位负责人进驻市防指。

(3)市防指成员单位加强24小时值班,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进岗带班;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进岗到位;应急抢险队伍要24小时备勤待命;各类巡查、监测、预警、转移、抢险等网格责任人坚守岗位。

 

6

工作

指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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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四套班子领导赴联系点检查指导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市防指视情向灾害发生地派工作组或专家组指导工作。

视情向灾害发生地派工作组或专家组指导工作,组织指挥重大险情的抢险救灾工作。

7

取消

休假

/

各级防指和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气象、海事等成员单位相关室负责人,各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各类巡查、监测、预警责任人取消休假。

各级防指和教育、自然资源、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文广旅、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海事、气象、电力、通信等成员单位负责人,各乡镇(街道)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类巡查、监测、预警责任人取消休假。

市四套班子领导,各乡镇(街道)四套班子成员,市全体防指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防汛防台相关工作人员,乡镇(街道)全体工作人员,村居(社区)与防汛防台相关的人员取消休假。

提请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进一步扩大领导干部取消休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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