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4001/2024-258039 | ||
组配分类 | 计划总结 | 发布机构 | 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4-02-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中共瑞安市委、瑞安市人民政府: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和《2023年瑞安市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八进”工作方案》等工作部署要求,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推进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统筹推进,强化督促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提高站位强谋划。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完善市府办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召开法治政府领导小组会议、府院联席会议,对2023年度重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二是细化考核强实效。细化《2023年法治瑞安建设工作要点》,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细则为导向,由法规科牵总负责,落实日常督促检查。三是统筹协调强推进。规范市政府涉法事务办理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压实部门值班值守责任,落实动态排摸、风险预警、舆情防控等工作,充分发挥法治服务保障,以积极有序的法治面貌迎接亚运、护航亚运。 (二)坚持参谋辅政,推进重大决策机制建设。一是完善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等文本的审查机制,规范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会前合法性审查与市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为市领导依法决策提供前瞻性法律支持。落实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全年报告45件。二是实行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清晰界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创新工作载体与制度,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三是提高履责效能。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基层减负各项要求。严格落实“周半无会”等制度,明确“议题不成熟不上会、方案不明确不上会”要求,确保市政府全体会议等重大会议和各项重大决策落实落细。坚持规范、精简原则,严格公文审核把关,促进各项工作推得开、落到地、见到效。 (三)坚持政务公开,推进阳光政务建设。一是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建设,实行网站页面改版,重新编制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设置专项专栏,集中发布系列政策、权威解读、建设成果等内容,今年共发布信息近10000条、市级政策文件18个。二是推进政务服务整体化提升。坚持以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互动交流为重点,针对社会热点、焦点,实行信息常态化公开,依法依规解答急难愁盼问题。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发布权威性、准确性。三是健全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机制。优化依申请公开申请提出、补正申请内容、征求意见等程序,建立同案同办、难案协同办机制,取得良好成效。2023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6件,办结133件。 (四)坚持接受依法监督,推进民主协商。进一步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强化责任担当,组织开展市政府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活动。落实反馈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有关审议、决议或者建议意见10余件。完成由市政府承办的温州市级、瑞安本级重点建议、提案办理61件,办结率、满意及基本满意率均达100%;完成政府系统519件人大建议、269件政协提案的交办、督办工作,办复率100%、满意率达99.8%。完成2024年度瑞安市民生实事项目候选方案,提交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票决。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不足 2023年,市政府办公室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法治宣传教育方面,未能充分利用媒体、公众号等宣传载体,普法宣传力度不够大、范围不够广、影响不够深,还需加强普法针对性与实效性。二是执法能力运用方面,个别执法人员未能厘清适用法律依据和自由裁量依据,依法依规解决诉求技巧不够娴熟,政策法规解读不够深入清晰。 三、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情况 市政府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一是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形成主要负责人主动抓,分管领导配合抓,各科室直接抓的责任网络,使党风廉政建设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二是全面落实法治思想。主要负责人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将实施宪法摆在全面加强依法治国的突出位置,落实好学法各项制度,积极参加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三是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带头参与领导干部旁听人民法院庭审。鼓励干部学法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市政府办公室现有3名公职律师。 四、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2024年,市政府办公室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法治浙江建设规划(2021—2025年)》《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一是加强机制建设,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常态化研究部署法治工作,完善依法决策、政务公开等制度,全面提升政府依法履职能力。二是积极落实普法教育。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好表率示范;组织干部参加普法讲座和业务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参与“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等活动。三是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广泛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监察监督、法律监督,不断提高自身法治水平,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瑞安篇章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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