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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瑞安市塘下镇瑞安大道后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涉及房屋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相关意见和建议的反馈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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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参照《浙江省土地征收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规定,瑞安市人民政府于2023年11月15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瑞安市塘下镇瑞安大道后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涉及房屋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开,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期限从2023年11月15日至2024年1月15日止。 在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和建议。
瑞安市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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