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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计划总结 发布机构 瑞安市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4-02-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工作总结】瑞安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 02- 06 16: 04: 39 浏览次数: 来源: 信息数据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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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瑞安市委、市人民政府: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瑞安市农业农村局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贯彻落实《2023 年法治瑞安建设工作要点》和《2023年瑞安市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八进”工作方案》等法治政府建设文件的工作部署,大力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取得明显的成效,获评全国渔业平安示范县,成功入选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创建名单、全国丁香鱼专项捕捞试点单位,市农业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代表浙江省参加全国农业综合执法技能竞赛获团体一等奖,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政治引领,进一步提升法治建设理念。

一是强化理论学习,提升法治意识。局领导班子始终把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放在首位,以集中讨论与专题报告学习相结合形式,开展理论学习8次,学习贯彻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调查研究论述摘编》、《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论述》、《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内容。同时围绕全国两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八进”工作方案、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内容专题集中全局干部职工学习研讨,并组织参加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将干部职工学法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采取集中辅导与自学相结合方式,增强干部职工法律意识,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

二是强化阵地建设,提高普法实效。首先,始终注重“以案释法”和集中学法等方式,组织召开“面对面”安全生产宣教、渔业资源损害赔偿确认等多个会议,提升各阶层普法实效;其次,通过电视台、公众号、“以案释法”微课等方式大力宣传我局专项整治普法行动,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同时,继续与市人民检察院合作推进非法捕捞生态修复教育基地宣教普法工作,通过展览、现身说法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示范基地惩治、普法、警示等作用。此外,进一步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把农业农村普法工作中“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同创建高素质农民培训和“法律带头人”等工作有机结合,并对照示范户的基本条件和履责情况,开展示范户认定并登记造册,目前已认定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281户,发放牌篇281个。全年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宣教、微信有奖答题、中国农民丰收节、“12·4”宪法宣传周等主题普法活动,边执法边普法,共开展各类宣教普法活动3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15000余份,纪念品3000余份。

(二)全面履行职能,进一步优化依法行政环境。

一是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常态化运行“渔小二”自助办证系统,系统模块功能进一步优化,原有基础上新增1台自助终端机,方便渔民办事,渔民自助办证系统上办理1303件。获批全国丁香鱼专项限额特许捕捞试点后,优化审批流程、强化协调办理,经过加班加点、特事特办,完成43艘渔船的丁香鱼专项捕捞许可证的申报工作,将办理时限从5个工作日缩短至1个工作日,提前完成所有专项捕捞许可证办理,大大提升行政审批效率。深化“证照分离”改革,11项行政许可事项正式实施告知承诺制,梳理许可事项96项,全部实现即办,即办率达到100%,网办率达到100%。二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瑞安市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 政策措施工作方案》(瑞市监〔2023〕107 号)的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利用LED显示屏、电子政务阅览点、横幅等形式,在群众密集区、渔业码头、休闲渔业公司等地点开展“中国公平竞争政策”主题宣传,让公平竞争政策进农村、进渔船、进企业、进社区,增强各类市场主体责任,树立合规经营和风险防范意识,自觉提升公平竞争合规能力,打造诚信经营、守法自律、公平竞争的企业文化。同时争取财政支持,聘请第三方法律顾问专门开展相关文件公竞审查。三是深入推进乡村社会治理。深入群众开展“绿剑”“护航亚运”集中执法和宣传活动,赴乡镇一线结对支援,下沉到社区参与“护航亚运”重点地段、重点企业安全管理和宣教,在做好“护航亚运”的同时点对点解决农企在生产过程中碰到的法律问题,进一步强化农企负责人依法生产、依法维权的理念。

(三)深化综合改革,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效能。

一是进一步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工作。按照《浙江省加快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要求,积极配合开展“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目前共梳理76项执法事项清单赋权乡镇。同时进一步完善《瑞安市农业农村局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行政主体合同管理,严格合同合法性审核,1-12月份,协同局法律顾问共审核合同100件。按照《关于开展公共信用信息修复全流程线上办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积极开展全市涉农公共信息修复全流程线上办理工作,截至目前共修复涉农信息2条,得到当事人的好评。持续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制定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并予以公开,1至12月份全局共完成双随机抽查任务28个,行政执法双随机事项覆盖率达到100%,其中跨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抽查任务14个,占比达50%,“双随机”现场执法的掌上执法率达到100%。此外,根据中共瑞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达的行政权力检查事项覆盖任务,1至12月份全局共覆盖行政权力检查事项303项,覆盖率为100%。二是依法开展行政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处罚重大案件集体讨论、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等系列制度,扎实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自查自评,规范行政处罚程序。全年共办理行政案件198起,组织召开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案审会16次,审核重大疑难案件35个。同时,进一步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依法受理和按时办结行政复议案件,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坚决纠正违法和不当行为,依法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全年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8件,应诉行政和民事诉讼案件2件。三是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瑞安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建设,进一步整合农业农村系统内兽医兽药、生猪屠宰、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等职能,完善执法规范、内部管理、考核办法等系列制度,进一步强化队伍管理,加强执法业务培训,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四是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管理。进一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在重大行政决策制定过程,优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强化法制人员和法律顾问的合法性审查,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及时梳理、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予以公开、公示。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3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

(一)法治执法队伍仍待加强。受各种客观条件的限制导致执法人员配备不足,个别执法人员对新的行政执法流程和执法文书范本不熟悉,无法满足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而且要求配备的公职律师目前受客观条件的限制一时难以上岗(已招收具有法律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但未具备二年的基层经验),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执法队伍的建设。

(二)法治执法宣传仍需强化。农业普法存在点多面广,工作量大,普法工作人员少,任务重,无法全面、深入、持续开展工作,农业相关法律无法做到家喻户晓普及,在制度措施、宣传手段、学习方式上缺乏创新,留守在农村务农的人员大多是50岁以上的老年人,文化水平较低,接受法律知识有限,法治宣传力度及效果不够理想。

(三)法治执法氛围仍待提高。法治建设基础比较薄弱,特别是机构改革后,由于农业、畜牧、渔业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非常多,许多新的法规还在陆续出台,有的正在修订,执法监管人员未能及时全面掌握,个别业务科室负责人法治意识不够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欠缺,习惯性将依法行政让位于行政效率。

(四)赋权乡镇街道联合执法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赋权乡镇街道联合执法制度实施以来,由于受人员、地域、装备等客观条件的影响,在联合执法的个别方面部门和乡镇街道之间还存在着互相推诿、相互扯皮的现象。

三、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领全局扎实推进农业法治建设。一是主要负责人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工作,及时听取法治建设汇报,审议瑞安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普法工作要点和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八进”工作方案等重要文件,推动法治建设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带头学法用法,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理论精神党,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三是主要负责人充分发扬“以上率下、示范带动”的优良作风,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和优秀率达到100%,并积极组织党组成员参加全市领导干部旁听案件庭审活动。四是主要负责人带头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结合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服务群众、安全生产检查、现场执法督导等工作,深入到基层一线宣传政策法规,认真履行普法责任,共同营造浓厚学法用法,遵法守法的法治氛围。

四、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2024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法治政府建设为指导,进一步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

(一)进一步深入推进法治建设。进一步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及省、市有关法治政府建设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健全普法责任制与公众参与重大公共决策机制,增强农村、农民法治观念,推动农业农村法治化治理。

(二)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增加执法人员配置,充实执法队伍力量;结合实际,制定精准培训方案,提升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加大执法装备建设投入,持续加强农业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和条件保障。

(三)进一步强化农业农村普法宣传。继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工作。组织开展法治讲座、法治论坛、法治研讨等活动,丰富普法形式,健全普法网络体系,多渠道、全方位加强农业农村系统法律法规宣传。

(四)进一步推进赋权乡镇街道联合执法工作。在市“大综合一体化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积极行动,认真落实,有效推进执法赋权、规范执法、执法管理等方面联合工作。

(五)进一步强化乡村振兴法治保障。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乡村振兴,扎实开展执法赋权、规范执法、执法管理等工作,助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六)进一步强化营商环境优化。保质保量完成“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公平竞争审查等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争取各项成效名列全市前列。


瑞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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