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安全充电需重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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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因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引发火灾的事故在全国频频发生,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引发各地高度重视。我市多次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督查工作,市四套班子领导分赴各地,以“四不两直”形式开展夜查夜访活动,以实际行动筑牢平安防线;消防部门也深入各地,排查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 充电安全问题突出 不少居民熟视无睹 3月5日上午,市消防救援大队两名检查人员来到上望街道林东村,看到一幢建筑的屋后停满了电动自行车,车周围还堆放着许多杂物。最引人注目的是一处彩钢棚里,不仅停了许多电动自行车,车边上还堆放了一人多高的纸板。 附近商家王女士告诉记者,这些电动自行车大多是楼里住户的,虽然这样停放不安全,但也没有其他地方可停。 记者发现,在另一间店铺门口的沙发上,放着插线板和充电器,沙发边上还停着5辆电动自行车。显然,这些电动自行车在这里充电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但有的住户对此却不以为然。“我们都会注意安全,应该不会有问题的。”住户林女士说。 随着走访的深入,检查人员发现边上几幢建筑存在更严重的消防安全问题。这里除了随处可见的电动自行车外,还有人在一二层之间违法搭建夹层,夹层里堆满了木板、纸板、塑料、泡沫板等可燃物。部分商户也将这里当成了临时堆场,木架、汽车轮胎及各类设备随处可见。 经检查人员确认,这个堆满可燃物的通道是不少住户的唯一进出口。但采访中,许多住户对于这里的安全隐患熟视无睹,有的住户虽然感觉到不安全,却表示无力改变,而有的住户则是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在此居住一年多的陈先生表示“大家都习惯了这样”。“反正大家都注意一下,应该没事的。”住户金女士说。 经检查人员初步勘查,瑞新南路1号至97号共有4幢建筑,在建筑后侧(东南方)搭建的违章建筑造成主要安全出口堵塞,并存在以下安全隐患: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堆放大量可燃物,使用液化气。 属地街道已限期整改 长效治理需多方协同 《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车;禁止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车充电。同时,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指出,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向林东村党总支书记林友光继续了解情况。据他介绍,这些屋后违章建筑是20多年前搭建的,后续又有住户陆续违法搭建了一些彩钢棚。虽然村里有对此处进行管理,整治消防安全隐患,但由于没有建设标准充电桩等有效措施,整治工作收效甚微。 那么属地街道有没有对这里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治?记者将了解到的情况向上望街道办事处作了反馈,其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经针对这一情况召开了部署会。 “这些屋后违章建筑是早年群众出于对公共空间的需求违法搭建的,用于堆放杂物、停放电动自行车。但这些违章建筑已经影响了消防通道的使用。”上望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周海霞介绍,对此,街道已经下发了通知书,要求住户自行拆除,“如果在限期内没有自行整改,街道将采取强制措施,进一步整治到位”。 据统计,80%的电动自行车着火发生在充电期间,其中有一半是在半夜充电时发生。去年以来,市四套班子领导开展周一夜查夜访活动,深入基层,走访群众,重点督查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领域,要求各地各部门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飞线充电现象进行整治,以实际行动筑牢平安防线。 为了消除火灾隐患,2月份以来,市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电动自行车集中治理行动,严禁电动自行车在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或安全出口等位置停放、充电,深入推进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2月,我市电动自行车的社会保有量已达36.2万辆,相当于每4个人就拥有1辆。确保电动自行车安全停车、充电,不仅需要相关部门的监管,也需要有足够的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更需要每位车主的积极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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