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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部门预算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局
生成日期 2024-03-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瑞安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4- 03- 11 17: 12: 39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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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4年瑞安市卫生健康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瑞安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瑞安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瑞安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瑞安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瑞安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瑞安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瑞安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瑞安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瑞安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4年瑞安市卫生健康局部门预算表

(一)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4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4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组织拟订全市国民健康政策,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协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3.拟订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5.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我市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组织指导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的全市牵头工作。

7.负责全市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负责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和准入制度。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指导推动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质量管理和品牌培育。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9.指导基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组织制定中医药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负责中医药的继承、创新和中西医结合工作,统筹协调中西医发展。

11.组织拟定卫生健康产业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措施,统筹协调卫生健康产业重点项目建设。

12.负责来瑞的中央、省领导以及重要外宾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国家、省、温州市和瑞安市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健康浙江、健康温州和健康瑞安战略,深化医疗卫生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建立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重点,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山区、海岛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和产业的协调发展。

15.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组织落实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市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实施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决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市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拟订全市健康服务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协调全市健康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市卫生健康局协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健康服务业发展政策措施。

(2)与市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市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组织开展进一步调查。市卫生健康局负责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卫生监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检测发现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提供不合格产品的,及时通报市卫生健康局,由市卫生健康局依法处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局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市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三医联动”改革和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加快推进医保与医疗、医药数据互联互通,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瑞安市卫生健康部门预算包括:

1.瑞安市卫生健康局本级

2.瑞安市计划生育协会

3.瑞安市卫生监督所

4.瑞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瑞安市血站

6.瑞安市120急救指挥中心

7.瑞安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8.瑞安市人民医院

9.瑞安市中医院

10.瑞安市第五人民医院

11.瑞安市妇幼保健院

12.瑞安市塘下人民医院

13.瑞安市红十字医院

14.瑞安市第二人民医院

15.瑞安市第三人民医院

16.瑞安市陶山镇卫生院

17.瑞安市桐浦镇卫生院

18.瑞安市湖岭镇卫生院

19.瑞安市林川镇卫生院

20.瑞安市芳庄乡卫生院

21.瑞安市曹村镇卫生院

22.瑞安市高楼镇卫生院

23.瑞安市平阳坑镇卫生院

24.瑞安市玉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5.瑞安市安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6.瑞安市安阳街道瑞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7.瑞安市锦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8.瑞安市潘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9.瑞安市东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0.瑞安市北麂乡卫生院

31.瑞安市上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2.瑞安市莘塍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3.瑞安市汀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4.瑞安市仙降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5.瑞安市南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6.瑞安市南滨街道七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7.瑞安市塘下镇塘下卫生院

38.瑞安市塘下镇罗凤卫生院

39.瑞安市塘下镇场桥卫生院

40.瑞安市塘下镇鲍田卫生院

二、2024年瑞安市卫生健康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瑞安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瑞安市卫生健康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瑞安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546840.55万元。

(二)关于瑞安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瑞安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收入预算546840.5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4756.8万元,下降6.0%,主要是上年专项债券项目资金年中下达,以及政府过紧日子,缩减项目预算。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1123.77万元(上年结转10.75万元),占14.8%;政府性基金收入3900.0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占0.7%;事业收入460288.98万元,占84.2%;其他收入1527.80万元,占0.3%。
  (三)关于瑞安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瑞安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支出预算546840.5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4756.8万元,下降6.0%,主要是上年专项债券项目资金年中下达,以及政府过紧日子,缩减项目预算。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科学技术支出232.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68.0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18314.2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54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461.06万元、其他支出125.0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87871.71万元,占34.4%;日常公用支出71140.22万元,占13.0%;项目支出287828.63万元,占52.6%。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瑞安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瑞安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5023.7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81123.77万元、政府性基金3900.00万元;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232.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42.9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8765.8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90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82.79万元。

(五)关于瑞安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瑞安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1113.0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6923.97万元,下降17.26%,主要是不再安排新冠病毒肺炎疫情专项经费,保障基本的应急保障经费,以及政府过紧日子,缩减项目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科学技术支出232.20万元,占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42.90万元,占13.9%;卫生健康支出68765.88万元,占84.8%;住房保障支出882.79万元,占1.1%。

3.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项)1万元,主要用于市人民医院哲学社会科学专项资金补助。

(2)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231.2万元,主要用于信息运维费用、运营商线路费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7713.4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3512.3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17.1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活动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667.4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公务交通补贴、公务出行保障费用等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1403.4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卫生大楼运行经费、宣传经费、卫技人员招聘费用、高级职称评审经费、培训经费等。

(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精神病医院(项)2172.33万元,主要用于市五医安保工作人员经费、床位补助、精神卫生工作经费、肇事肇祸精神患者强制收容治疗欠费、三无精神病患者收容治疗欠费等。

(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医院(项)442.61万元,主要用于妇幼全额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等。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城市社区卫生机构(项)373.54万元,主要用于南滨街道七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等。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14700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经费。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2019.53万元,主要用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1619.75万元,主要用于市卫生监督所。

(1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668.93万元,主要用于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应急救治机构(项)351.03万元,主要用于市120急救指挥中心。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采供血机构(项)885.29万元,主要用于市血站。

(1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16533.22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经费、其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

(1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677.37万元,主要用于HIV抗体免费检测补助经费、艾滋病防治、慢性病防治经费、结核病防治经费、职业病防治工作项目、精神卫生工作经费等。

(1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11985.5万元,主要用于应急保障经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经费等。

(2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1051.8万元,主要用于上消化道癌机会性筛查、预防性健康体检项目经费、美沙酮治疗点经费、食源性疾病监测、精神卫生工作经费、第二类疫苗接种服务费、产科单位1类疫苗接种经费、重点人群结直肠癌结肠镜检查等。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4870万元,主要用于一次性生育补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补助、双农独女户、双女户家庭社会养老补助等。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736.5万元,主要用于计生公益金、四项手术减免补助、家庭消费券、计生困难家庭幸福促进行动等。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5.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68.1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退休人员基本医疗补足二十年。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176.8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26)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12万元,主要用于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支出。

(27)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药事务(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160万元,主要用于中医院医联体管理经费、中医院业务损失补助经费等。

(28)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药事务(款)其他中医药事务支出(项)170.5万元,主要用于基层中医药示范县建设项目等。

(29)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5893.84万元,主要用于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机构建设补助经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设备补助)、病媒生物防制、名医生名护士名院长奖励、医共体建设补助经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预防性健康体检经费、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医疗废物处置补助、医疗质量控制中心补助、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和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补助经费、社会心理服务中心运行补助经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补助和看护补贴、东西部扶贫协作人员经费补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修购经费、二孩三孩入托补助经费、120急救站点运行经费、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医疗责任保险经费、流动服务车购置运行保障经费、重点人群心理健康筛查干预、引进和培育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个人奖励等。

(3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882.79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关于瑞安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瑞安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964.6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350.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离休费、医疗费补助;

公用经费614.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医疗费、医疗费补助、奖励金。

(七)关于瑞安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瑞安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3900.00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31462.98万元,下降89.0%,主要是上年专项债券项目资金年中下达。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3900.00万元,占10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3300万元,主要用于医疗机构基建工程等。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600万元,主要用于搬迁经费、玉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养一体建设等。

(八)关于瑞安市卫生健康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瑞安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瑞安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8.0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22万元,下降4.6%,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4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发生业务。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0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03万元,增长3.0%。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考核检查增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87.0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26万元,下降4.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无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7.0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26万元,下降4.7%,主要原因是控制三公经费。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瑞安市卫生健康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市计划生育协会1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9.1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53万元,下降2.0%,主要是缩减公用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瑞安市卫生健康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246.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104.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30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842.84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瑞安市卫生健康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78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9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5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63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73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6台(套)。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瑞安市卫生健康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69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287828.63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项):反映除社科基金支出外的社会科学研究支出。

13.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以上各项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指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部门所属的城市综合性医院、独立门诊、教学医院、疗养院和县医院的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指反映中医(民族医)药方面的专项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立医院方面的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指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指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卫生监督机构的支出。

2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指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妇幼保健机构的支出。

2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精神卫生机构(项):指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精神卫生机构的支出。

2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应急救治机构(项):指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应急救治机构的支出。

2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采供血机构(项):指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采供血机构的支出。

2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2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指反映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3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指反映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支出。

3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32.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指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计划生育机构的支出。

33.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指反映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34.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5.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指反映用于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支出。

36.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3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8.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39.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4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处理医疗欠费(项):指反映拨给卫生健康、中医部门处理医疗欠费的支出。

41.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指反映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方面的支出。

42.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其他医疗救助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医疗救助方面的支出。

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4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的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部门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记账利息的补助。

4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精神病医院(项):指反映专门收治精神病人医院的支出。

47.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指反映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支出。

4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4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5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51.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疾病应急救助(项):指反映财政用于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的补助支出。

5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立医院方面的支出。

5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54.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城市社区卫生机构(项):指反映用于城市社区卫生机构的支出。

附件:

瑞安市卫生健康局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

行政、参公、全额.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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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公立医院.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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