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 2023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四批补助资金的通知 | ||||||||||||||||||||||||||||||||||||||||||||||||||||||||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下达 2023 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浙农田发〔2023〕2 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加快财政支农资金支出进度的通知》(浙农计发〔2023〕10 号)、《关于同意 2023 年瑞安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与改造提升项目立项的批复》(瑞政发〔2023〕27 号)、《瑞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切实抓好 2023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通知》(瑞农〔2023〕13 号)等文件精神,经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现将 2023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四批补助资金4340853 元(详见附件)下达给你们,并相应增加你们单位“2130199 其他农业农村支出”和“2130153-耕地建设与利用”预算指标。资金来源:高标准农田建设与提升资金(浙财农〔2023〕75 号) 3652145.6 元、高标准农田建设与提升资金 688707.4 元。 请你们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瑞安市财政局 瑞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19 日 附件:2023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四批补助资金分配明细表 2023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四批补助资金分配明细表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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