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008003004/2024-258592 | ||
组配分类 | 部门预算 | 发布机构 | 瑞安市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
生成日期 | 2024-03-0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瑞安市水利工程建设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 |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4年瑞安市水利工程建设中心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瑞安市水利工程建设中心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瑞安市水利工程建设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瑞安市水利工程建设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瑞安市水利工程建设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瑞安市水利工程建设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瑞安市水利工程建设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瑞安市水利工程建设中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瑞安市水利工程建设中心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瑞安市水利工程建设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4年瑞安市水利工程建设中心部门预算表 (一)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4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4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市重点水利工程(含强排泵站)项目的组织实施与建设管理工作。 2. 参与相关水利专项规划编制;协助工程项目前期调研、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工作;负责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相关行政审批申请等工作。 3.负责工程项目用地(用海)及相关配套用地(用海)的手续申报,协助各乡镇(街道)开展征地、拆迁等政策处理工作。 4.负责工程项目的资金预算、财务管理、招投标及相关合同管理等工作。 5.负责监督工程项目的实施进度,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协调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6.负责组织工程验收,办理工程结算、财务决算和工程移交。 7.负责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建设模式创新研究。 8.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民办公助”类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指导工作和其他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瑞安市水利工程建设中心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 二、2024年瑞安市水利工程建设中心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瑞安市水利工程建设中心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瑞安市水利工程建设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瑞安市水利工程建设中心2024年收支总预算72055.68万元。 (二)关于瑞安市水利工程建设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瑞安市水利工程建设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72055.6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58504.64万元,增长433.7%,主要是上级预算补助资金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3906.86万元,占88.7%;政府性基金收入8418.82万元,占11.3%。 (三)关于瑞安市水利工程建设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瑞安市水利工程建设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72055.6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58504.64万元,增长433.7%,主要是上级预算补助资金增加。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4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626.82万元、农林水支出63805.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90万元、其他支出522.0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488.71万元,占0.7%;日常公用支出41.15万元,占0.1%;项目支出71525.82万元,占99.2%。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瑞安市水利工程建设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瑞安市水利工程建设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2055.6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63906.86万元、政府性基金8148.82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4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626.82万元、农林水支出63805.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90万元、其他支出522.00万元。 (五)关于瑞安市水利工程建设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瑞安市水利工程建设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3906.8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60225.56万元,增长1536.0%,主要是上级预算补助资金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49万元,占0.07%;卫生健康支出17.47万元,占0.03%;农林水支出63805.00万元,占99.84%;住房保障支出37.90万元,占0.06%。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9.0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在编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4.5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在编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8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在编人员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9.2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在编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8.2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在编人员公务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36790.00万元,主要用于瑞安市海塘安澜工程(下埠至瑞安大桥段海塘)、瑞安市丁山三期北区南堤综合提升工程、瑞安市海塘安澜工程(丁山二期海塘)、瑞安市海塘安澜工程(滨江城防东延伸段海塘)、瑞安市海塘安澜工程(瑞安大桥至上望段海塘)、瑞安市海塘安澜工程(阁巷围区海塘)等6个增发国债资金建设项目的相关款项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27015.0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在编人员经费、日常公用支出和瑞安市金潮港流域防洪排涝综合治理工程、瑞安市飞云江治理二期工程、瑞安市海塘安澜工程(瑞安大桥至上望段海塘)、瑞安市海塘安澜工程(丁山二期海塘)等4个建设项目的省级补助资金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7.9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六)关于瑞安市水利工程建设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瑞安市水利工程建设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29.8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88.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41.15万元,主要包括:医疗费、办公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七)关于瑞安市水利工程建设中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瑞安市水利工程建设中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8148.82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1720.92万元,下降17.4%,主要是上级补助资金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类)支出7626.82万元,占93.6%;其他支出(类)支出522.00万元,占6.4%。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7273.82万元,主要用于瑞安市飞云江治理二期工程(桐田段)、瑞安市温瑞平原南部排涝(一期)工程补助、瑞安市飞云江治理一期工程补助等8个建设项目相关款项支出。 (2)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项)353.00万元,主要用于瑞安市滩脚堰坝工程补助和民办公助类项目瑞安市高楼溪幸福谷综合治理工程等2个建设项目相关款项支出。 (3)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522.00万元,主要用于重大水利项目前期相关款项支出。 (八)关于瑞安市水利工程建设中心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瑞安市水利工程建设中心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瑞安市水利工程建设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瑞安市水利工程建设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6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0.74万元,下降70.6%,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4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访况且考察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主要原因是没有产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0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接待区域外相关单位的工作对接等支出。主要原因是没有产生公务接待的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8.6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0.74万元,下降70.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0.0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没有采购更新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6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74万元,下降7.9%,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各项经费管理。 (十)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瑞安市水利工程建设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23.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103.9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9.49万元。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瑞安市水利工程建设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业务车辆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3.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瑞安市水利工程建设中心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3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财政拨款71525.82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6.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指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包括堤防、河道、水库、水利枢纽、涵闸、灌区、供水、蓄滞洪区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建设、改造更新、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大型灌区改造、农村电气化建设等支出。 17.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18.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 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指反映土地收入用于完善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20. 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的支出。 21.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包括用以前年度欠款收入安排的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