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4016/2024-262165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文号 发布机构 瑞安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4-05-10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瑞安市2024年配方肥推广应用和取土测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 05- 10 15: 49: 32 浏览次数: 来源: 信息数据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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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为切实巩固拓展中央环保督察化肥农药减量整改成果,深入推进肥料供给结构绿色化转型,促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根据省、市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瑞安市2024年配方肥推广应用和取土测土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瑞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30日


瑞安市2024年配方肥推广应用和取土测土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巩固拓展中央环保督察化肥农药减量整改成果,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取土测土工作的通知》(浙农专发〔2021〕8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配方肥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浙农专发〔2021〕17号)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供给端配方肥替代平衡肥行动,以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和深入开展农田土壤检测等为抓手,进一步提高农作物配方肥施用到位率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促进化肥减量增效,助力我市“乡村振兴”和绿色农业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实施新时代浙江“三农”工作“369”行动,以“肥药两制”改革为动力,以化肥减量增效为目标,强化政策扶持,探索建立配方肥推广应用闭环管理长效机制,从源头提高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降低农业面源污染,实现节本增效、提质增效,促进“乡村振兴”和绿色农业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发挥“浙农优品”、“浙样施”数字化平台赋能优势,2024年推广应用主要农作物配方肥及按方施肥(实物)1.07万吨以上,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90%以上,开展主要农作物种植区取土测土454个,调查农户施肥状况120户,落实化肥定额制,优化肥料结构,提高化肥利用率,促进化肥减量增效。

三、主要工作

(一)大力推广应用配方肥,落实按方施肥

支持农资批(零)企业或农资经营店按照我市当年发布的主推配方,积极组织货源,保质保量,及时供应配方肥,满足主要农作物生产需要,加强农资经营规范化建设,落实肥料实名购买和健全销售台账记录,做好技术指导和售后服务。支持肥料生产企业、农资经营店、农业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和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采用“订单式”、“团购式”、“直供式”等模式,加强合作,整合资源,加强配方肥推广应用。深入开展技术服务,为配方肥的推广应用提供技术支撑和帮助。加强宣传,为配方肥应用和按方施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1、配方肥补贴对象和标准

(1)应用配方肥的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本市内种植主要农作物(水稻、油菜、玉米、大豆、薯类等)且施用符合我市当年主推主要农作物配方肥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包括农业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家庭农场和农户等),并配合农资批(零)企业或农资经营店做好补贴台账收集工作,配方肥补贴标准为300元/吨。优先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规模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使用。

(2)推广配方肥的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本市内销售我市当年主推的主要农作物配方肥并且能够及时把配方肥购销信息录入到“浙农优品—农资购销模块”的农资经营店,对其推广符合我市当年主推的主要农作物配方肥要求的每吨奖励70元。

2、应用配方肥的补贴流程

遵循补贴对象申报、乡镇(街道)核实和公示、市农业农村局抽查审定的程序,具体如下:

(1)农户申报。乡镇(街道)组织和发动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申报,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填写申请表(附件3)提交至种植地块所属乡镇(街道)登记,自主选择供肥单位和肥料种类。

(2)乡镇(街道)核实和公示。乡镇(街道)根据购肥发票(标明肥料养分配比)、汇款凭证(转账记录)、“浙农优品-农资购销模块”配方肥销售清单、到货照片等相关凭证材料,对辖区内的配方肥应用数量进行核实和汇总(附件4),并进行公示(需留存公示照片)。公示内容包括补贴对象、作物名称及面积、肥料名称(标明肥料养分配比)及数量、补贴金额等。公示表(附件4)经乡镇(街道)签字盖章后和相关凭证材料函报市农业农村局。乡镇汇总材料上报时间:11月30日前。

(3)发放补贴。市农业农村局根据乡镇(街道)确认上报的台账材料,经抽查无异议后发文,将资金通过“一键达”平台下达给各补贴对象。

3、推广配方肥的奖励流程

(1)肥料购买。农资经营店须按当年发布的主推配方备货,向农户积极推荐配方肥,将施肥建议卡上墙,并按照实际情况予以价格优惠。农资经营店要能熟练操作“浙农优品-农资购销模块(浙江省农资经营购销应用)”系统,及时、详实地录入配方肥购销信息,如实做好购肥台账,包括购肥农户的身份证号、地址、购肥种类、购肥数量和联系电话等信息,并由乡镇(街道)核实签字盖章。

(2)补贴发放。农资经营店供肥完成后,向所属乡镇(街道)提交配方肥进货发票和“浙农优品-农资购销模块”配方肥购销清单等资料,乡镇(街道)对辖区内的农资经营店补贴配方肥数量在“浙农优品-农资购销模块”的实名销售清单进行核实汇总(附件4),并进行公示(需留存公示照片),核实无误后签字盖章函报给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抽查确认后通过“一键达”平台发放给农资经营店。乡镇汇总材料上报时间:11月30日前。

(二)深入落实技术措施,促进化肥减量增效

认真做好施肥建议卡(见附件1)的发放,开展技术培训,提高按方施肥到位率。积极开展配方肥施用示范方建设,发挥示范方的辐射作用,以点带面,推进配方肥的面上应用,促进农业科学施肥理念的形成。

(三)取土测土

1、取土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委托第三方负责全市取土测土工作。取土单位依照《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程》(NY/T 2911-2016),在水稻、小麦、油菜等主要粮油作物种植区内,按平均每200亩采一个样品的要求,布设采样单元。对地形复杂、基础地力差异较大的田块,应适当加大采样密度;采样区内粮油规模种植户(种植面积达50亩次以上)基地基本实现全覆盖;取土时,认真、详实做好采样记录,保留采样轨迹图等。

2、检测项目:所有样品检测:土壤容重、pH值、有机质、全氮、水解性氮、有效磷、速效钾、土壤水溶性盐等指标,其中至少10%的样品加测交换性钙、交换性镁、有效性硫、有效硅、有效性铜、有效性锌、有效性铁、有效性锰、有效性硼等指标。及时检测土壤样品,并在“浙样施”等平台上报土壤样品检测数据,完善土壤数据库。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广应用配方肥是巩固拓展中央环保督察化肥农药减量整改成果的主要内容。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领导,把推广应用配方肥作为高质量农业绿色发展长期任务来抓。明确措施,细化目标,分解任务(附件2),落实责任,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主体到位、推进有力的工作机制。

(二)严格监督管理。依法组织对供肥企业和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将配方肥纳入农资执法的内容。农资店或补贴对象申请享受补贴过程中存在产品质量不达标、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补贴资金、将配方肥作为指标买卖和变相套购享受补贴肥料外流、未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实名购肥台账等行为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完善技术支撑。市农业农村局要及时更新辖区内测土信息,积极开展配方校正试验。乡镇(街道)、农资经营店等应配合做好政策宣传、指导培训、技术推广工作,引导农户按“方”购肥,并做好跟踪调查,及时了解补贴对象意见和配方肥推广应用效果。

(四)强化整改考核。按照验收销号管理流程,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促进配方施肥推广。

联系人:瑞安市市农业农村局植保土肥科(生态能源科)胡泽凡,15869601210(672210)。

附件:1.瑞安市主要农作物(主要经济作物)肥料主推配方(2024-2025年)

2.瑞安市2024年配方肥和按方施肥年度任务分解表

3.瑞安市2024年补贴配方肥购买申请表

4.瑞安市2024年____乡镇(街道)农户配方肥补贴汇总表(公示表)

瑞安市2024年  乡镇(街道)农资经营店推广配方肥补助汇总表(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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