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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直接依据自动监测数据查处一环境违法行为
发布日期: 2024- 05- 27 11: 09: 04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日报 字体:[ ]

查阅自动监控数据

日前,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以下简称“瑞安分局”)依据自动监测数据成功查处一起大气污染物排放超标的环境违法案件,拟对涉事企业处以21万元的罚款。据悉,这是温州市生态环境系统首例直接依据自动监测数据查处污染物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的案件。

4月16日,瑞安分局接到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推送的线索,称我市某能源管理有限公司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显示,该公司排放的氮氧化物在某一时间段内超标5个小时。接到线索后,该分局执法人员迅速行动,调阅该公司相关时间段的自动监控数据及锅炉蒸汽流量监控系统的信息,确认该公司锅炉废气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超过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排放浓度限值,最高超标幅度达53.8%。

根据《浙江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执法人员认定该公司自动监测数据经审核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经进一步调查,该公司涉嫌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即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运行和维护污染防治设施,导致污染物排放超标。

针对该违法行为,瑞安分局依法对涉嫌违法企业予以立案查处,并向当事人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拟对该公司处以21万元的罚款。

据悉,以往此案件,执法人员需要先以企业自动监测数据超标作为线索,再进行线下监测分析,最终以线下采样结果作为处罚依据,耗时费力。如今,随着大数据技术在环保执法领域的成熟应用,重点排污单位的自动监测设备已经基本稳定,自动监测数据可以直接作为违法证据使用。

“这种‘非现场、不接触’的执法方式,不仅提高了执法效率,也确保了执法的精准性和公正性,是我市在环保执法领域的一大进步。”瑞安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加强自动监测系统的建设和应用,进一步提升环保执法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水平。(记者 陈异俗 通讯员 钱一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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