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瑞安市丁山三期沿海产业带智能制造产业园及配套设施一期项目核准的批复 |
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瑞安市丁山三期沿海产业带智能制造产业园及配套设施一期项目核准的批复
瑞安市瓯飞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核准瑞安市丁山三期沿海产业带智能制造产业园及配套设施一期项目的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落实丁山三期发展规划,补齐区域基础设施短板,发挥地区产业优势,培育经济新增长点,提高区域竞争力和经济活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瑞安市丁山三期沿海产业带智能制造产业园及配套设施一期项目。 二、项目选址 该项目拟建地址为瑞安市丁山三期周边,其中沿海产业带智能制造产业园位于04-16、04-06地块;海罗线丁山三期至228国道段工程起点在丁山三期西片围涂区边界线、终点接G228国道(滨海大道);兴远路一期建设工程西起华康路、东至凤凰路;横四河建设工程位于丁山三期东面,北起纵二河,西至海滨大道。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该项目建设内容包括:1、瑞安丁山三期沿海产业带智能制造产业园建设工程,总建筑面积201220平方米,总用地面积87486.9平方米,其中04-16地块用地面积27937.4平方米,04-06地块用地面积59549.5平方米。2、瑞安市规划海罗线丁山三期至228国道段工程,道路长2032米,宽度32米,桥梁1座,总用地面积73501.93平方米。3、瑞安市丁山三期北区兴远路(Ⅰ期)道路工程,道路长1037米,宽度24米,桥梁1座,总用地面积26840平方米。4、瑞安市丁山三期北区横四河河道工程,新建横四河河长1424米,新建纵六河延伸段河长252米。相关配套设施同步建设。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该项目投资估算为138122万元,全部为瑞安市瓯飞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自筹资金。 五、核准项目的依据文件 《瑞安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4〕12号)、《关于瑞安市丁山三期北区兴远路(1期)道路工程用海预审意见的函》、《瑞安市丁山三期西片围涂工程北片区04-06地块规划条件》(瑞资规改〔2024〕7号)、《瑞安市丁山三期西片围涂工程北片区04-16地块规划条件》(瑞资规改〔2024〕8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用字第3303812024XS0028420号)、《关于报送瑞安市规划海罗线丁山三期至228国道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瑞交函〔2024〕11号)、《关于瑞安市丁山三期北区横四河河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审查意见的函》(瑞水函〔2024〕28号)、《瑞安市丁山三期沿海产业带智能制造产业园及配套设施一期项目项目核准部门会商意见》等。 六、如需对该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七、请瑞安市瓯飞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八、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瑞安市瓯飞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17日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抄送: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资规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供电局、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瑞安水务有限公司、市通发办、铁塔公司、市新奥燃气公司、市华数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市瓯飞开发建设管理中心。 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4年5月17日印发 项目代码:2402-330381-04-01-8773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