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4069/2024-261854 | ||
组配分类 | 其他业务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塘下镇 |
生成日期 | 2024-05-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瑞安市瑞安大道塘下段二期(塘梅路-振兴路)道路工程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涉及房屋补偿评估机构选定摇号的通知 | |||||||||||||||||||||||||||||||||||
因瑞安市瑞安大道塘下段二期(塘梅路-振兴路)道路工程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涉及房屋补偿价格评估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规定,实施单位在协商选定房屋征收估价机构的10日内,仍未收到被征收人共同协商选定的书面意见(被征收人选定的估价机构不一致),视作不能协商选定本项目房屋征收房地产估价机构,本机关将从公开报名的具备相应法定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中,通过随机摇号的方式选定本项目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1、摇号时间:2024年5月8日9:30 2、摇号地点:瑞安市塘下镇人民政府综合办公楼②号A幢四楼第六会议室 3、参加人员:征收实施单位、候选估价机构、公证机构工作人员。被征收人可派代表参加。 4、公证机构:瑞安市公证处。 特此通告。 附件:1.估价机构候选名单 2.随机确定评估机构活动规则 瑞安市塘下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6日 附件1:估价机构候选名单
附件2 随机确定评估机构活动规则 一、参加随机确定的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应当携带并出具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到现场签字(委托他人代理参与本次摇号的现场签字时应当出具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评估机构的资质证书等相关文件),由实施单位进行审查核对,如果在摇号开始前没有到达现场签到的,视为放弃本次摇号资格。 二、本次随机确定评估机构活动采取电脑摇号,由瑞安市公证处现场监督此次电脑摇号过程,由公证处工作人员将4家房地产评估机构随机导入电脑,由瑞安市塘下镇人民政府的工作人员喊“开始”,电脑每间隔五秒自动产生一条记录的方式摇出4家评估机构,电脑摇出的第一条记录所对应的单位即为此次瑞安市瑞安大道塘下段二期(塘梅路-振兴路)道路工程项目所涉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三、如果第一条记录所对应的单位自愿放弃承接该项目并在现场签署放弃声明书的,由上述摇号结果中的第二条记录所对应的单位作为此次上述项目所涉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以此类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