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于 2024 年 6月 3日对当事人中国香港乐家充气制品有限公司瑞安代表处涉嫌不按规定提交年度报告一案依法做出瑞市监驻听字〔2024〕1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第七十一条规定,因无法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现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1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1《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瑞市监驻听字〔2024〕1号)
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