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4016/2024-263556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文号 | 发布机构 | 瑞安市农业农村局 | |
成文日期 | 2024-06-07 | 有效性 | 有效 |
瑞安市2024年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招生(招聘)公告 | |||||||||||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开展2024年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与林技人员工作的通知》(浙农科发〔2024〕6号)精神,2024年我市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招生(招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招聘)对象 紧盯“三支队伍”建设,赋能乡村振兴,培养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农业,能胜任基层农技推广岗位,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受欢迎的基层农业公共服务本科层次的专业人才。2024年报考普通高校,具有瑞安市户籍,立志为基层农业事业服务的学生,并与定向培养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 二、招生院校 浙江农林大学,招生代码:0211(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招生)。 三、招生名额与学制专业 2024年瑞安市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招生(招聘)2名,其中农学专业、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各1名,学制四年。全部安排在高校招生普通类提前录取。 四、招生方式与程序 (一)填报志愿。定向培养实行招生与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并轨进行,按照“先填志愿,后签协议”的原则,按考生户籍以瑞安市为单位实施定向招生。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在一段线上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只能选择在第一院校志愿填报,否则志愿无效。专业志愿填报需符合招生院校定向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如遇专业服从调剂也要符合选考科目要求。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的原则,按我市招生计划1:1.2比例,向招生院校提供名单。招生院校将相应名单分发至瑞安市农业农村局。 (二)组织体检。瑞安市农业农村局根据院校提供的名单,组织考生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并及时告知考生体检结果。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应当即时提出复检要求,否则视作放弃复检。复检应尽快安排且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公示。对体检合格考生,在符合专业选考科目的前提下,按志愿优先、高考总分从高到低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瑞安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及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3天。 (四)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的,瑞安市农业农村局按招生计划的1:1比例与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并将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招生院校。如因考生放弃、户籍不符、体检不合格等造成计划缺额的,按缺额计划1:1比例补提供考生名单并执行相关程序直至计划满额或确无合格生源。 (五)学校录取。招生院校在录取工作开始前,将报送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录取。 (六)备案。最终录取的定向培养生名单,由招生院校抄送瑞安市农业农村局、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五、定向招生专业学制及选考科目范围 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招生专业学制及选考科目范围
六、学习费用 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的农学专业学生,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就读省内本科院校农学类专业和高职(高专)农业种养技术专业的本省户籍学生免交学费政策,所需经费由省财政负担。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学生学费自理。定向培养生可享受与在校学生同等的奖助政策。 七、就业与待遇 定向培养生按期毕业后,安排到瑞安市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农技岗位工作。具体工作由瑞安市农业农村局商中共瑞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下属事业单位与定向培养生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定向培养生在乡镇(街道)从事农技推广工作的期限不得少于5年。(具体事项在定向培养就业协议、聘用合同中约定)。 八、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密切关注普通类提前批录取志愿填报时间、程序,根据往年经验,通知体检时间有可能会较晚,请务必保持志愿填报中所填报的电话全天候通畅。同时在招录完成之前尽量不要外出,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责任自负。 (二)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因体检初检、复检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生在体检前期应加强健康管理,避免因暂时的身体原因(如感冒、疲劳、饮食不当、情绪因素等)影响体检结果。 (三)在体检和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时,考生须出示高考分数卡、身份证、户口簿、准考证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交瑞安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欢迎立志为基层农业农村事业服务,愿意长期从事基层农业农村工作,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踊跃报名。 咨询电话:0577-65839879(瑞安市农业农村局)、0571-63730908 (浙江农林大学招生办)。 瑞安市农业农村局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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