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保证本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与温州市的决策部署和定位要求协调一致,经研究,决定废止《关于印发<瑞安市房屋安全鉴定市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瑞住建发〔2016〕225号)。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瑞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