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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1008003004089/2024-266009 |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4-07-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8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函 |
李开展等代表: 你们在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调整街道体制资金分配方法的建议》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推进 基层社会治理的实施意见》(瑞委办发〔2021〕51 号)和《瑞安市社区运行专项经费保障方案》(瑞民〔2021〕122 号)文件,专职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和社区运行经费由市、乡镇(街道)共同承担。专职社区工作者市级补助 5 万元/人·年,社区工作经费市级补助 7.5万元/个·年。今后若有政策调整,市财政将按规定落实经费保障工作。 二、按照《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安市乡镇(街道)财政财务管理体制实施意见的通知》(瑞政办〔2021〕74号),现行镇街财政财务管理体制规定,安阳、玉海街道办事处实行以“基本保障、固定补助、增量分成、专项奖励、自求平衡”为主要内容的财政管理体制。街道综合管理经费在每年固定补助800万元的基础上,再安排总额5000万元按照常住人口等因素分配到各街道;安阳、玉海街道办事处按服务业税收收入与核定基数相比的增量部分按照市定增长率分三段最高可按100%比例进行返还(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对每年新增招商引税、高新技术、“小升规”、企业上市、征收(做地)等按定额补助给予专项奖励;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在扣除综合成本和相关规费后,按5%比例给予街道结算分成(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安阳、玉海街道近几年因社工人数的增加和标准的提高等加重了街道的负担。今年是实行本轮镇街财政财务体制的最后一年,我局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人口规模、产业结构等情况,结合各镇街意见,调整完善体制结构,提出新一轮镇街财政财务管理体制方案报市政府确定。 三、在收支矛盾比较尖锐,经费普遍压缩的背景下,大幅度增加镇街财力难度较大。我们将与各镇街共同努力,坚持“多条腿走路”,不断培育壮大税源,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集中财力办大事,把有限的财力用在“刀刃”上。市财政局将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继续支持各镇街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最后,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支持。 签发人:谢钦巨,承办人:金肖珍,联系电话:0577-66106037。 瑞安市财政局 2024年7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