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4009/2024-266297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4-07-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瑞安市民政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4073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 2024- 07- 30 14: 54: 22 浏览次数: 来源: 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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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云等5位委员:

你在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进一步完善老年食堂建设,完善老年助餐服务体系的建议》(政协提案20244073号)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推动改造升级,提升服务质量。(一)科学布局。我市老年人助餐服务体系建设是以集中配(送)餐中心、老年食堂、助餐服务点模式为主,以送餐入户、邻里互助助餐模式为辅,结合老年食堂新改建民生实事项目、“共享社·幸福里”、未来社区建设和老旧小区改造等,科学布局老年食堂。现有老年食堂(助餐服务)共136家。今年目标新(改)建老年食堂(助餐点)共63家,旨在进一步拓宽助餐服务网,实现助餐服务全覆盖。(二)智慧助餐。参照《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智能服务终端配置方案(V1.0)>的通知》文件要求,2024年新(改)建老年食堂规范化配置助餐设备,将继续增添助餐一体机,并借助该应用实现线上点菜、线下堂食、送餐等功能,全面提高食堂助餐服务质量。(三)专业运营。为加强老年食堂助餐服务质量,我局将积极鼓励社会资本组建专业化运营团队进入老年食堂行业,引导部分城区人流较大、地段优良的老年食堂引入专业化队伍开展社会化运营,在保障老年人就餐福利的同时,实现老年食堂的长效运营。同时,针对有条件的老年食堂,将参照养老机构食堂打造“阳光厨房”,推动助餐服务点规范化经营,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二、拓宽经费来源,强化助餐保障。(一)政策支持。我市鼓励老年食堂根据老年人不同年龄段、家庭困难状况及活动能力状况等综合评估、分类实施助餐优惠政策。2023年我市出台的《瑞安市关于进一步完善老年人助餐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补助内容涵盖建设、运营、就餐、送餐等方面。其中,就餐补助方面规定:全市户籍60周岁(含)以上特困、低保、低边老年人及80周岁(含)以上高龄老年人到老年食堂等助餐机构就餐的,每人每餐享受补助3元。对于符合助餐费补助条件且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核定实际送餐情况,按照每人每餐2元的标准予以配送费补助。对于邻里助餐的,根据老年人的用餐次数,每餐补助8元。(二)多方助力。我市鼓励慈善组织、社会餐饮企业参与老年食堂助餐服务运营,例如瑞安市崇德慈善老年食堂,由玉海街道携手市慈善总会、崇德书院、敢心卓美基金会共同创办。还比如,瑞安莘塍街道田野中餐厅以村企合作模式,打造“邻里食堂”,有效解决了高龄老人、独居老人、困难群众吃饭难的问题。同时,我市致力于发挥本土乡贤资源优势,推动老年食堂健康长效运营。例如芳庄乡20余名乡贤人士累计捐赠33万元,用以填补村社老年食堂资金缺口,提高老年食堂的服务质量。还比如,马屿镇马岙村实施“村集体出资+乡贤捐赠+老人餐费”三方投入模式,并由镇人大助力食堂建设,切实解决老年人用餐需求。

下一步,我们将紧密结合您的建议,进一步完善《瑞安市关于进一步完善老年人助餐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实现从就餐次数的“统筹补”到不同类别人群次数的“精准补”转变,进一步规范补助人群,扩大建设补助范围,增加送餐补助,实现补助更加精准有效。同时鼓励多方参与,引导更多社会力量投入,优化老年食堂助餐服务。

最后,感谢你对养老服务工作的支持。

瑞安市民政局

2024年6月5日

瑞安市民政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4073号提案的答复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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