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4009/2024-266298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4-07-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瑞安市民政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4086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 2024- 07- 30 14: 56: 50 浏览次数: 来源: 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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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鹏程等2位委员:

你在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完善农村老人公寓管理短板的建议》(政协提案20244086号)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市老年公寓建设问题的高度关注与深入调研,我局非常赞同您的观点,您所提的建议分析透彻,直指当前老年公寓建设中的痛点与难点,同时为我市解决老年人居住问题提供了宝贵的思路与方向。随着瑞安市老龄化程度进一步深化,老年人群体对养老服务设施尤其是优质服务设施的需求日趋增长,建设优质养老服务设施符合广大老人群体的需求和社会发展需要。

下一步,我们将紧密结合您的建议,全力提高老年公寓的品质和服务水平,为我市的老年人创造更加安心、舒适的居住环境。

一、高度重视,积极响应,加大示范性老年公寓建设力度。2023年9月,《瑞安市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暨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年)》通过市政府批复,市资规局将对在规划中条件成熟、规模适宜的项目在国土空间规划中予以支持。市住建局将协同资规等部门共同研究打造各类示范性养老项目;在各类养老服务项目审批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提供绿色、高效、便捷的审批服务,保障各个项目尽早落地。另外,在全市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中,因地制宜改进养老服务设施,满足社区群众多方位养老需求。

二、提升老年公寓养老服务设施和服务水平。老人公寓作为瑞安特有的一种居家养老模式,出现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是由村集体自建或集资建设的大部分无审批的福利用房,作为老年人集中居住点,一定程度缓解了我市养老压力,但因建设年代久远和未经审批,存在一定安全隐患。2019年,我市成立了由民政、资规、住建等6个职能部门和有关镇街人员组成的老人公寓整治提升专班,对老人公寓开展全面排查和调研,全面掌握建设审批、房屋质量、消防安全、服务设施、运行状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出台了《瑞安市老人公寓整治提升标准草案》和《瑞安市老人公寓整治提升方案》,改善了老人公寓的居住条件、硬件设施,增设了服务功能。接下来,市消防救援大队将根据现有的消防安全标准,推动老人公寓逐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人员、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消防人员的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体

系,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防和应急疏散预案,加强消防培训和培训,确保消防安全责任、防火体系和措施得到切实落实。同时,将组织对老年人进行定期的消防教育,使老年人了解基本的消防知识以确保逃生时可以自救。下一步,我局也将继续积极联合消防、住建等部门开展老人公寓安全督查,在已设有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的老人公寓,对现有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进一步改造提升,在有条件的老人公寓或新建老人公寓嵌入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等服务设施,完善居家养老服务功能,对公寓内部养老服务提供指导。

三、建立健全管理机制,确保老年公寓良好运行。一是明确管理责任,下一步我局将向市政府提交详细报告,请示市政府明确相关部门在老年公寓管理中的职责分工,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和监管体系。加强对老年公寓的日常监管和定期检查,确保老年公寓的设施和服务达到规定标准。二是推动居民自治,鼓励老年公寓建立居民自治组织,引导老年人积极参与公寓管理和服务活动。通过居民自治组织的建立和发展,增强老年人的归属感和幸福感,形成温馨和谐的居住氛围。三是加强社会监督。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鼓励社会各界对老年公寓的建设和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社会监督的引入,推动老年公寓不断改进和提升服务质量。

最后,感谢您对瑞安民政工作的支持。

瑞安市民政局

2024年7月11日

瑞安市民政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4086号提案的答复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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