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4083/2024-265037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4-07-05 | 发布机构 | 南滨街道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印发《瑞安市南滨街道合法性审查中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指引(试行)><浙江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指引(试行)><浙江省行政协议合法性审查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法联办〔2023〕6号)、《温州市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改革实施方案》(温委法办〔2023〕17号)、《瑞安市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改革实施方案》(瑞委法办〔2023〕8号),结合南滨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制定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南滨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完善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切实提升依法治理能力水平全面推进南滨街道合法性审查改革。 三、制定主体 本方案由南滨街道牵头,联合各科室研究探讨制定。 四、主要内容:1.设立南滨街道合法性审查中心。成立南滨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综合办公室。由分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作为分管领导,党政办作为责任科室,安排专人专岗从事审查中心审查工作与日常相关事务,并统筹司法所、综合执法队、街道法治员、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力量,全面开展合法性审查。2.完善规范化建设。明确工作职责、责任科室、人员构成等审查要素,健全审查机制,实现审查工作提质增效。同时要落实审查工作标准化运行,严格按照审查流程与工作指引开展审查工作。3.推进数字化运行。统一使用省乡镇合法性审查应用程序,所有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合同等事项的合法性审查与备案,必须通过“应用程序”流转,确保做到应审尽审、应备尽备、应纠尽纠。 五、注意事项:充分认识合法性审查工作对依法行政与法治建设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坚持将合法性审查作为制定规范性文件、作出重大行政决策、签订合同、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等的必经程序,确保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集体审议或出台。 六、一问一答: 合法性审查的内容包括哪些?答:其审查范围包括1、规范性文件(含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党内规范性文件)。2、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与重大行政决策目录调整。3、合同。4、行政执法决定。5、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确定的其他审查事项 七、关键词解读 无。 八、实施时间: 自2024年2月7日起实施。 九、解读单位及解读人 解读单位:瑞安市南滨街道办事处党政办 解读人:余志翔 咨询电话:0577-66850568 关于印发《瑞安市南滨街道合法性审查中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