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23学年全市教育教学工作表现突出个人和尊师重教工作突出单位(个人)的通知 |
瑞教人〔2024〕174号 各教育学区、各类学校(单位): 为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提升教师职业荣誉感、获得感,吸引更多优秀人才积极投身教育事业、服务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表彰表扬工作安排,现就推荐2023学年全市教育教学工作表现突出个人和尊师重教工作突出单位(个人)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一)教育教学工作表现突出个人 教育教学工作表现突出个人分为教学工作突出个人、班主任工作突出个人、教育管理工作突出个人等三类。评选范围为我市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和其他从事教育教学管理的工作人员。民办学校推荐对象为参加教育人事代理人员。 (二)尊师重教工作突出单位(个人) 评选范围为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的社会组织或各界人士。 二、推荐名额 (一)教育教学工作表现突出个人 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近三年已获过瑞安市及以上综合荣誉的,原则上不列入本次推荐范围。 (二)尊师重教工作突出单位(个人) 各直属学校可推荐1名,各学区可推荐1-3名,事迹特别突出的,可适当增加名额。 三、推荐条件 (一)教育教学工作表现突出个人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忠实履职尽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政治坚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师德高尚,充分展现新时代“四有”好教师形象。各教育学区、各学校(单位)推荐时要重点倾斜教学第一线教师,对业务拔尖的专任教师和积极参加教师交流、无偿献血的及长期在山区、海岛、农村薄弱学校从教的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同时,对学期教学考核结果“优秀”的教师予以优先推荐。各类先进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教学工作突出个人。职业道德高尚。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育思想端正,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认真实施素质教育,关爱学生,师生关系民主平等,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符合任职条件。符合相应的教师岗位学历要求,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教龄3年以上,班主任工作2年以上的在职教师,具有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c证(幼儿园教师可不作要求)。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必须是“双师型”教师。教学成绩突出。教学基本功较扎实,教学创新能力较强,课堂教学效果良好,教学质量高。重视学生兴趣培养,后进生转化效果良好,教学成绩突出,学生综合素质较高。 2.班主任工作突出个人。符合相应教师岗位学历要求,具备相应教师资格,从事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的现职班主任,具有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c证(幼儿园教师可不作要求)。热爱教育事业,热爱班主任工作,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平等对待学生;师德修养高,以身作则,具有表率作用。工作认真负责,甘于奉献,敢于创新,努力探索新时期班主任工作特点,加强理论学习,改进工作方法,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认真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注重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效果突出。班级管理有计划,主题教育活动丰富,所带班级风气正,凝聚力强,学生干部作用突出,学习气氛浓厚,常规工作扎实有序,班级工作表现优异或进步显著,坚持家访,积极与家长保持联系,密切配合,共同引领学生健康成长。 3.教育管理工作突出个人。师德高尚,办事认真,清正廉洁,工作负责,事业心强。不断学习和丰富教育理论,努力贯彻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科学民主地进行教育管理,成绩显著。个人或所举办的学校曾获得县级以上荣誉。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为学校、教师、学生服务等方面实绩显著。 (二)尊师重教工作突出单位(个人) 重视、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在推进瑞安教育现代化建设、加快推进区域教育改革和发展方面成绩突出,或在捐资助学、出资办学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助力推进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在尊师重教、提高教师待遇、筹措教育经费、稳定农村教师队伍、改善农村办学条件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四、推荐要求 (一)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把践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作为推荐的首要条件。对积极参与教师交流和“双减”课后托管服务等方面工作的教师优先予以推荐。凡3年内有《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第四条所列负面行为的教职员工,以及有违规办学行为且应为此承担相应责任的学校及其领导,不得纳入推荐范围。每位推荐对象均须签订《师德承诺书》。对于被信访举报投诉的或被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的,尚未查实的或在查办中的,暂缓推荐。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各教育学区、各学校(单位)要通过民主推荐,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推荐人选名单分别在本单位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到举报的,须及时核实,有问题的不得推荐。 经查实在推荐报送中有把关不严或弄虚作假情况的,将予以通报,追究相关单位的工作责任,并核减下一年度推荐指标。 五、工作要求 (一)严肃工作流程。各教育学区、各学校(单位)负责本单位的推荐评选工作,须严格把关、好中选优、集体决策、程序到位,由市教育局组织对各单位推荐人选按照各项荣誉的推荐指标及资格条件等进行复核。经市教育局党委会会议审议,公示无异议后,提请市委市政府发文通报表扬。 (二)加大宣传和培育。结合推荐,积极发掘获选对象先进事迹,通过重要纪念日活动、重要会议或重要场合组织师德师风宣讲,通过主流媒体、官网官微、专题视频、校园宣传栏、教育年鉴专栏等多渠道多形式加大宣传,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唱响教育好声音,传播教育正能量。 (三)规范材料报送 各教育学区、各学校(单位)根据推荐名额,统一整理好本单位材料、个人材料(申报表和各种佐证资料),以“荣誉名称+姓名+学校单位全称”为文件名(如:教学工作突出个人+张某某+某某学校.pdf),制成一个PDF电子文件,所有个人材料打包合成一个压缩文件,于7月10日(周五)前报送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联系人:林甲鹏,联系电话:65810733,邮箱:rajyjpxpy@163.com。纸质材料只需报送个人申报表和单位推荐汇总表各一份,其他佐证纸质材料由各单位留存备查。 附件:1.瑞安市教育教学工作表现突出个人名额分配表 2.瑞安市教育教学工作表现突出个人推荐表 3.瑞安市尊师重教突出单位(个人)推荐表 4.瑞安市教育教学工作表现突出个人推荐汇总表 5.瑞安市尊师重教突出单位(个人)推荐汇总表 瑞安市教育局 2024年7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