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4007/2024-267128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生成日期 2024-08-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4033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 2024- 08- 15 10: 18: 14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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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少儒、陈俊予等委员:

你们在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加强对无牌无证三轮电动车管理力度的建议》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你们在《建议》中提到的三点问题非常精准,工作建议和公安交警部门的管理目标是一致的。无牌无证电动三轮车上路行驶确实让驾乘人员的安全无法得到保障,而且会给道路交通带来很多隐患。为此,我局交警部门在今年3月份牵头制定电动三轮车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扎实开展电动三轮车集中整治行动,打击电动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和源头生产销售违法行为,系统治理影响安全的各类涉电动三轮车管理问题,努力实现电动三轮车亡人事故数、亡人数“双下降”、通行秩序明显变好,有力确保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目前,该方案已送审市委、市政府,由市政府制定下发开展全市电动三轮车整治工作。

一、加强源头登记管理。根据你们提到的建议建立健全“三见面一建档”、“一车一码”管理制度,我局在整治方案中突出了生产、销售及维修单位(店)底数排查,登记造册建立“一企业(店)一档”,督促电动三轮车销售店签订承诺书。同时,我局一方面落实电动三轮车登记备案制度,另一方面严格落实源头管理,多次到瑞安邮政管理局对接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上牌工作,同瑞安邮政管理局主要负责人深入研究探讨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注册登记、车辆查验等工作,为符合全省统一车型的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办理上牌服务,该批次专用三轮车实现统一外观、统一标识、统一编码、统一穿有企业标识的工装,一律佩戴安全头盔,并限速20公里/小时,按照非机动车范畴管理,有效减少了车速过快导致的事故隐患。

但是,对于电动三轮车登记备案,还存在不少问题,历史存量无牌非标电动三轮车量大面广,取缔难度非常大。目前,我局已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推动各街道落实电动三轮车登记备案制度,对物流、环卫、快递、电力、通讯等民生行业的电动三轮车开展登记备案试点工作。对2024年5月1日前购买的电动三轮车,符合上牌条件的办理注册登记,不符合的由所在街道办事处牵头办理保险备案登记,鼓励车主购买保险并有偿安装GPS防盗系统,签订文明出行承诺书,发放备案通行卡,对备案登记车辆实行计分管理。

二、强化路面严管整治。无牌无证电动三轮车上路行驶交通违法多、易发生交通事故,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直以来是公安交警部门管理的重点。今年以来,我局公安交警部门借助我市“除险保安”“大起底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开展三轮车专项整治和“瑞安道路交通安全十大攻坚行动”等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扫街”专项行动暨电动二三轮车辆专项治理和大部制电动三轮车 “扫街”集中统一行动,对三轮电动车的无牌无证、闯红灯、逆行、不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进行严管整治,用足用活法律手段,对电动三轮车载多人、酒驾、逃逸等行为的,依法对驾驶人处以行政拘留等处罚。同时,我局坚持“查宣并举”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大对电动三轮车交通违法的曝光力度,充分利用“瑞安交警”微信、抖音平台,及时发布曝光我市电动三轮车交通事故案例、防范措施及处罚依据等,教育劝导驾驶人依法行车、文明出行。

三、加大行业监管力度。按照你们提到的市市场监管局加强对电动三轮车销售环节的监管、完善监管方案建议,我局交警部门还配合市市场监管局开展每周不少于1次的电动车销售企业常态化执法检查,对于企业、销售店存在销售未纳入工信部上牌目录的电动三轮车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予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涉及违法犯罪的,移交相关部门立案查处,严禁全市企业、商家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国家工信部上牌目录的三轮电动车。对于查获得超标、改装、拼装电动三轮车要追本溯源,多部门配合进行追查,并建立销售店违规销售举报奖励机制,起到查处一起、震慑一片的效果,合力推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禁止超标的电动三轮车上路行驶。

关于你们也提到的引入合法合规的车险业务,我局交警部门会同我市保险机构,拟上报省级保险部门备案,对电动三轮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不管事故鉴定结果为机动车或非机动车,不管有无驾驶证,均以“保险编号”承保,事故发生后均可赔偿,将有效缓解逃逸、理赔纠纷等问题。

最后,感谢你们对瑞安公安工作的支持。

瑞安市公安局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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