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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1008003004062/2024-266541 |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 | 安阳中心城区开发建设中心 |
生成日期 | 2024-08-0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函 |
林海安等9位代表: 你们在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将锦湖街道周岙村B地块及周松路等纳入体育馆、体育中心团块改造项目的建议》(人大建议132号)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为瑞安市体育馆区块城市设计及虹北单元控规修改中已经将周岙村B地块和周松路等项目纳入,规划功能为住宅用地,城市设计和控规修改已经通过规委会审查。 瑞安市城市更新中心表示体育中心改造提升工程已列入2024年重点团块征地拆改新增类项目,有关工作正有序推进中。周岙村已于2020年8月实施了C地块城中村主改造项目。由周岙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相关政策组织实施B地块及剩余地块的自主改造。 瑞安市锦湖街道办事处认为锦湖街道周岙村B地块及周松路等区域具备一定的纳入条件,但同时也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如土地规划、资金安排、项目可行性等。 安阳中心城区将进行深入论证和评估,资地平衡测算,充分考虑各种影响因素,制定出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配合村集体经济组织做好B地块及剩余地块的自主改造。 最后,感谢你们对瑞安安阳中心城区开发建设中心工作的支持。 签发人:沈林海,承办人:戴伟,联系电话:15158695233。
瑞安安阳中心城区开发建设中心 2024年 7 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