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4120/2024-266736
组配分类 其他业务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瑞安市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4-08-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瑞安市锦湖街道沙河新村团块改造项目征收范围内未登记发证房屋建筑(调查编号F116、F118、F181等3处建筑)认定意见公示
发布日期: 2024- 08- 07 15: 44: 32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市人民政府
字体:[ ]

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瑞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登记房屋认定办法(修订)》(瑞政办〔2023〕85号)等规定,实施单位已对瑞安市锦湖街道沙河新村团块改造项目征收范围内未登记发证房屋建筑(调查编F116、F118、F181等3处建筑)进行调查,遵循依法合理、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程序合法、结果公开”的原则,于20246月28日作出初步认定意见并2024年7月5日予以公示。

瑞安市征收集体土地涉及责令交地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登记建筑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审查认定,现就瑞安市锦湖街道沙河新村团块改造项目征收范围内未登记发证房屋建筑(调查编F116、F118、F181等3处建筑)认定意见以列表方式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4年87日至2024年813日,公示期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对认定意见提出异议的,后续补偿相关信息按照公示结果确定。未登记房屋权利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上述期限内向实施单位瑞安市锦湖街道办事处(瑞安市瑞湖路158号)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特此公告。

 

附件:瑞安市锦湖街道沙河新村团块改造项目征收范围内未登记发证房屋建筑(调查编号F116、F118、F181等3处建筑)认定意见清单.docx

                                      

  瑞安市人民政府         

2024年86

 

来信、来访地址: 瑞安市锦湖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吴晓霞  0577-65661271


【返回顶部】【打印本稿】【关闭本页】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