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4013/2024-266860
组配分类 重大决策预公开(部门)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
生成日期 2024-08-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公开征求《瑞安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项目“红黑榜”评定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4- 08- 08 17: 39: 59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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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我市住宅小区物管项目物业服务水平,推动物业服务行业提质创优,完善物业服务行业管理机制,充分发挥物业管理在基层小区治理中的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我局组织起草了《瑞安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项目“红黑榜”评定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意见征集期限为即日起至2024年8月15日,以上期限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纸质邮件方式,将意见建议反馈至我局。

联系人:陈翔,联系电话:057766803190,电子邮箱42705537@qq.com,邮寄地址:瑞安市安阳街道安阳路95号物业管理科。


附件:瑞安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项目“红黑榜”评定办法(征求意见稿)


瑞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8日

附件

瑞安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项目

“红黑榜”评定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提高我市住宅小区物管项目物业服务水平,推动物业服务行业提质创优,完善物业服务行业管理机制,充分发挥物业管理在基层小区治理中的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温州市物业管理条例》《温州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物业服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要求

按照“质价相符”及合同履约原则,突出党建引领物业服务管理,聚焦全市物管项目物业服务质量,建立常态化的监督考核评价机制,形成业主盯品质、主管部门抓行业和镇街、社区管日常的共治共建工作格局,以考核促提升、以评价促竞争,引导物业服务企业主动对标找茬,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不断增强广大业主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二、评定对象

瑞安市范围内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项目

三、评定内容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项目“红黑榜”评定分为“专业评价”和“业主评价”两个方面。“专业评价”包含乡镇(街道)评价、职能部门评价及正、负面清单评价,“业主评价”包含业主委员会评价和业主满意度评价。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项目“红黑榜”评定最终得分=乡镇(街道)评价得分*30%+职能部门评价得分*35%(由属地住建所<分局>和住建局物业管理科评定)+业主委员会评价得分*20%+业主满意度评价得分*15%+正、负面清单评价得分。评定总分90分(含)以上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项目列入红榜,评定总分70分(不含)以下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项目列入黑榜。

具体如下:

(一)专业评价(65%)

1、乡镇(街道)评价(30%)

各乡镇(街道)牵头,组织相关科室和社区对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开展清单化评价(附件1),主要包括消防安全、防汛防涝、设备维保、承接查验、工作配合等内容,评价得分占总分的30%。

2、职能部门评价(35%)

属地住建所<分局>和住建局物业管理科对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开展清单化评价(附件2、附件3),属地住建所<分局>评价内容包括装修管理、持证上岗、公开公示等,评价得分占总分的20%;住建局物业管理科评价内容包括合同管理、智慧平台管理、投诉处置等,评价得分占总分的15%。

3、正、负面清单评价

住建局对住宅小区物业项目依据正、负面清单予以加、减分(附件5),加分和减分上限均为20分。如涉及负面清单一票否决项,则直接列入黑榜。

(二)业主评价(35%)

1、业主委员会评价(20%)

属地社区组织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对物业服务开展清单化评价(附件4),主要包括绿化养护、卫生保洁、设施维修、服务响应等内容,评价得分占总分的20%。

2、业主满意度评价(15%)

属地社区组织开展住宅小区满意度调查,以抽样调查方式进行,即每个小区抽取总户数5%的业主进行调查(不得少于20户),抽取的业主对物业服务进行满意度投票(附件6)。业主满意度评价得分=满意率×100+基本满意率×80,评价得分占总分的15%。

四、评定方法

(一)参评小区的确定

乡镇(街道)每月选取辖区内一定数量的住宅小区物管项目作为本月参评小区。各乡镇(街道)辖区内的住宅小区物管项目全年要保证评定全覆盖。为了体现评价的公正性,原则上选取同一家物业公司已经连续管理半年以上的物管项目。具体选取办法如下:

1、辖区内住宅小区物管项目在20个(含)以上的乡镇(街道)每月选取物业小区总量的10%开展评定。

2、辖区内住宅小区物管项目数量在20个(不含)以下的乡镇(街道)每月选取物业小区总量的20%开展评定,参评小区至少一个。

(二)组织评定

乡镇(街道)负责组织相关科室、社区和属地住建所<分局>按照评价分工对住宅小区物管项目开展专业评价,社区牵头组织开展业主评价并将评定结果报乡镇(街道),住建局物业管理科按照评价分工开展专业评价和正、负面清单评价。各方评定结果于每月28日前报送市住建局物业管理科。

市住建局物业管理科汇总并计算评定得分,根据评定办法拟定每月“红黑榜”上榜住宅小区物管项目名单,予以发文公布。

五、动态调整

被列入黑榜的物业管理项目需在规定期限内(一般为1个月)完成整改,并向属地乡镇(街道)申请开展复查,经乡镇(街道)和属地住建所(分局)复查,确认整改达标后可移出黑榜,如整改后仍不达标的,该物业管理项目的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市级示范项目申报、复评的不予通过,同时不能参与年度各项评先、评优。

六、结果运用

考核评价结果通报属地乡镇(街道)、村(社区)、居民(村民)委员会及业主委员会,并在瑞安市有关平台进行公示。

(一)考核评价结果主要用于:

1.作为业主大会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的重要参考;

2.可以列入前期物业管理项目招标评标信誉分内容;

3.作为物业管理项目参与评优的依据;

4.作为出具企业诚信意见的依据,诚信意见列入前期物业管理项目招标的报名条件;

5.作为其他行政部门对物业服务企业实施行政监管的参考。

(二)对考核列入红榜的物业管理项目进行通报表扬,会同乡镇(街道)组织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交流学习、宣传推介。结果抄告各乡镇(街道),由属地乡镇(街道)指导各小区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时优先考虑红榜物业企业,强化其在前期物业管理项目招标评标、物业管理项目评优等方面的加分。

(三)对考核列入黑榜的物业管理项目进行重点监管,对物业服务企业相关负责人采取约谈等措施,相应不良行为记入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录入温州市物业管理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抄告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机构,告知物业管理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四)依据“红黑榜”评定情况,年终对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星级评定。全年未被列入黑榜的物业服务企业,连续三个月有物管项目列入红榜的评为三星,连续四个月有物管项目列入红榜的评为四星,连续五个月有物管项目列入红榜的评为五星。市住建局对星级企业进行通报表彰,在前期物业招标、示范项目评选推荐、信用审核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重视辖区物业小区的日常管理工作,落实责任科室、责任人员,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成立工作小组,由各乡镇(街道)分管物业的领导担任组长,物业管理科室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具体负责指导、督促、检查评选等工作。

(二)落实日常管理。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瑞安市物业管理项目考核评分标准》要求,落实每月辖区物业小区考评任务,对照标准进行打分,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限时整改,尤其是被列入黑榜的物业小区,限期整改后需予以复查。

(三)强化结果宣传。市住建局物业管理科公布物业项目“红黑榜”结果后,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强化结果宣传,落实相关结果应用,例如指导各小区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时优先考虑红榜物业服务企业等。

附件:1.瑞安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项目“红黑榜”评定表(乡镇<街道>)

2. 瑞安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项目“红黑榜”评定表(住建所<分局>)

3.瑞安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项目“红黑榜”评定表(物业管理科)

4.瑞安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项目“红黑榜”评定表(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

5.瑞安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项目“红黑榜”评定表(加、减分项)

6.瑞安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项目“红黑榜”评定表(业主投票项)

7.瑞安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项目“红黑榜”评定月度任务表

附件1

瑞安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项目“红黑榜”评定表(乡镇<街道>)

序号

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与计分

得分

1

共用设备设备管理

(30分)

电梯等特种设备年检、维保等记录齐全

10

记录齐全的,得10分。记录不齐全的,发现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


依法签订合同等方式明确电梯等设备维修责任主体

5

明确电梯等设备维修责任主体的,得5分;未明确责任主体的,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电梯等特种设备正常使用

10

电梯等特种设备正常使用的,得10分;无法正常使用的,发现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


建立设备台账管理制度

5

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建立设备台账,资料齐全的得5分,资料不齐全的酌情扣分


2

安全生产

(60分)

订立各类应急预案,主要为电梯、消防、防台防汛等安全应急预案

8

电梯、消防、防台、防汛应急预案分别得2分;未订立的,不得分。


定期清理占用消防通道、登高作业面等,电瓶车管理有序

20

无占用消防通道、登高作业面的,得10分;占用的,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电瓶车无私拉电线充电、推入楼道的,得10分;私拉电线充电、推入楼道的,发现一例扣2分,扣完为止。


消防、防汛设施设备完好

15

消防、防汛设施设备无故障的,得10分;有故障的,发现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


地下车库无人居住

2

地下车库无人居住的,得2分;有人居住的,不得分。


防汛防涝物资储备

5

防汛防涝物资(包括沙袋、防水挡板、防水布等)储备充足的得5分,储备不足的根据情况酌情扣分,没有储备的不得分。


消控室人员持证上岗且24小时2人值守

10

消控室人员持证上岗的,得5分; 未持证上岗的,不得分;

消控室落实24小时2人值守的,得5分;未落实24小时2人值守的,不得分。


3

工作配合

(10分)

配合镇街、社区开展各类活动

10

积极配合镇街、社区开展各类宣传、创建活动的,得5分;不配合的,不得分。


总分:              

评分单位签名盖章:

附件2

瑞安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项目“红黑榜”评定表(住建所<分局>)

序号

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与计分

得分

2

装修管理(50分)

做好业主房屋装修登记

20

做好业主房屋装修登记的,得20分;未做好业主房屋装修登记的,发现一例扣5分,扣完为止。


做好日常巡查管理

5

日常装修巡查记录齐全的,得5分;巡查不到位的,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违法行为及时举报

25

对装修违法行为及时劝阻(有书面记录),劝阻无效的及时举报的,得25分;未及时劝阻的,发现一处扣3分,未及时举报的,发现一处扣5分,扣完为止。


3

公开公示(20)

公示物业服务电话、物业收费等信息

15

公示物业服务电话、物业收费标准、公共能耗支出、工作人员信息的,得20分;不规范的,发现一处扣5分,扣完为止。


持证上岗公示

15

保安人员和专业维修人员持证上岗并公开公示的得10分,不规范的,发现一处扣5分,扣完为止


4

工作配合(20分)

配合开展日常巡查检查工作

10

积极配合开展日常巡查检查工作的,得10分,不配合的不得分。


配合开展违法行为的整改整治工作

10

积极配合开展违法行为的整改整治工作的,得10分,不配合的不得分。


总分:              

评分单位签名盖章:

附件3

瑞安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项目“红黑榜”评定表(物业管理科)

序号

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与计分

得分

1

物业合同(30分)

物业项目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

15

依法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且合同仍在有效期内的得15分。

物业服务合同过期的,仍在事实管理的得10分;

未签订物业合同提供物业服务的,不得分。


物业服务合同备案

15

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已报市住建局物业管理科备案的得15分,未备案的不得分。


2

智慧物业(20分)

注册开通浙里物业

10

注册开通账号的,得10分;未注册开通的,不得分。


浙里物业信息维护及时有效

10

信息维护及时准确的,得10分;信息维护不及时的,不得分


3

投诉受理处置情况(20分)

投诉处理及时有效

20

收到涉及物业管理服务相关投诉后及时有效处理的,得20分;处理不及时或者不配合的,每一起扣5分,扣完为止。


4

日常工作配合情况

积极配合开展日常管理工作

30

积极配合开展各项日常管理工作的,得30分;不配合开展日常管理工作的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总分:              

评分单位签名盖章:

附件4

瑞安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项目“红黑榜”评定表(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

序号

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与计分

得分

1

环境卫生(60分)

绿化管理良好,及时修剪、清理绿化带、草坪,不存在植株裸露、绿化带破坏现象

10

绿化带无杂物的,得10分;有杂物的,发现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


10

绿化带植株覆盖完好的,得10分;绿化带植株裸露的,发现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


10

绿化带未停放车辆的,得10分;停放车辆的,发现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


垃圾实行四分类,配备垃圾运输车,保持垃圾日产日清

20

垃圾分类四类、二类桶设置规范,大件、装修、园林垃圾管理规范的(设置完整、密闭、整洁的投放点(三类垃圾有隔断,各类垃圾堆放不超过围挡高度,装修垃圾装袋或捆绑投放),或实行大件、装修、园林垃圾收运预约制,日产日清。),得10分;设置或管理不规范的,发现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

垃圾桶干净整洁且日产日清的,得5分;垃圾满溢且未日产日清的,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垃圾分类规范的,得5分;垃圾分类不规范的,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小区楼道等公共部位无杂物堆放

20

楼道无杂物堆放的,得20分;发现杂物堆放的,发现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


小区无乱张贴、乱涂写(包含小广告)

10

发现一处乱张贴、乱涂写的,扣2分,扣完为止。


2

日常服务(20)

对居民提供的维修、停车管理、进出管理及其它服务

20

对居民提供的各项服务做到规范、优质、及时的,得20分,发现一项不规范的扣3分,扣完为止。


3

工作配合(20分)

物业公司配合业主委员会开展小区活动和综合管理

20

积极配合业主委员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得10分,不配合的不得分;配合开展小区内业主委员会负责的各项管理工作的得10分,不配合的不得分。


评分单位签名盖章:

附件5

瑞安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项目“红黑榜”评定表(正、负面清单)

序号

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与计分

得分

1

加分项

省、市、区级表彰

3

被省、市、区通报表扬的,加3分。


2

信用等级为AAA、AA

2

上年度信用等级AAA的加5分,AA的加3分。


3

红色物业创建

3

上年度创成红色物业的,加5分。


4

荣获示范项目

2

荣获市级及以上示范类项目的,加5分。


5

参与“大物业”工作

10

参与一个大物业项目管理得5分,最高得10分


5

减分项

申报住宅物业保修金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过程出现弄虚作假

20

被查实属于物业公司责任的扣20分


6

省、市、区级通报批评

20

当月被省、市级通报批评的,实行一票否决,列入黑榜;被区级通报批评的,通报1次扣20分,通报2次实行一票否决,列入黑榜。


7

因物业管理问题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10

安全事故责任在于物业的,扣10分,亡人安全事故责任在于物业的,实行一票否决,列入黑榜。


附件6

瑞安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项目“红黑榜”评定表(业主投票项)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分数计算:业主投票得分=满意率×100+基本满意率×80

备注:业主在投出不满意票时需要在票面上写明最少一条不满意理由,不满意理由如非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范围内的问题则不计入不满意率计算。

附件7

瑞安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项目“红黑榜”评定工作月度任务表

序号

街镇

任务数

1

安阳街道

11

2

玉海街道

3

3

锦湖街道

3

4

东山街道

3

5

莘塍街道

3

6

飞云街道

3

7

塘下镇

6

8

上望街道

2

9

汀田街道

2

10

南滨街道

1

11

潘岱街道

1

12

仙降街道

1

13

云周街道

2

14

马屿镇

2

15

陶山镇

1

16

湖岭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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