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开学视导工作的通知 |
各教育学区,各中小学(幼儿园): 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秋季学期开学视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视导时间 即日起至9月11日。 二、视导内容 (一)教学常规等工作落实情况。学校对《浙江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试行)》《温州市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试行)》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学校“三表”(教师授课表、班级功课表和作息时间表)。“双减”工作、全域教共体(集团化)办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教共体学校学期活动方案及行事历。“五项管理”(作业管理、睡眠管理、体质健康管理、学生手机管理、课外读物管理)落实情况。学校秋季招生户籍生预警数据分析。幼儿园课程教学资源清理整治、学校教材教辅读物的排查整治情况,校园问题读物的下架和借阅目录的删除情况。省教育厅要求的《中学生天地》《小学生时代》《幼儿教育》刊物的征订落实情况及本土儿童刊物《小花朵》投稿情况。 (二)课后托管服务及初中晚自习情况。落实教育部、省厅关于课后服务“五个严禁”的要求,及时修订课后托管、初中晚自习方案,结合学生家长需求和学校实际情况,实行学生自愿原则,落实教师,安排课程。课后服务推行“基本服务+拓展服务”模式,引进“白名单”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及经资格审查合格、具备一定资质的校外专业人员或志愿者,为学生提供更多可选择的德育、体育、美育、劳育、阅读、科学等活动。初中学校积极引导学生参与学校晚自习,不断提高晚自习成效。 (三)校园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秋季开学校园安全“四个一”(致家长“一封信”、上好安全“第一课”、建好心理健康“一个库”、梳理安全稳定隐患“一本账”)专项行动落实情况,校园反恐防暴、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生命安全、校园周边安全、实验室危化品、校舍安全、防溺水、防灾安全等校园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开展情况。考试安全管理与考试诚信教育工作落实情况。 (四)教师队伍情况。教师到位到岗和课时量安排情况及教育系统干部职工“吃空饷”、在编不在岗专项治理“回头看”的开展情况;省教师培训平台自主选课、暑期师德培训、温州市教师法治教育等落实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及违规办班补课、有偿家教带生自查自纠落实情况。教职工因私出(国)境情况,是否严格按照规定做好证照管理,做到“应备尽备”“应交尽交”,是否存在未经审批私自出国(境)的情况,是否存在未按审批时间因私出国(境)的情况,是否存在教职工因私出国(境)未按审批目的地,或者变更目的地的情况。 (五)“双创”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市”创建要求,全市幼儿园要对标提升秋季新学期教玩具添置、园所布置,落实重点指标(如教师配备、工资待遇、教师信息管理、教师培训等)。按照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最新精神,结合2024学年班级数和学生数,义务教育段学校认真补充完善校级评估台账,全力做好迎接省级督导评估相关工作。做好迎接9月份省教育厅对各县(市、区)2024年度教育工作满意度情况进行调查工作,精心组织学校层面宣传活动,动员师生家长为我市教育工作好评点赞。 (六)德育和体卫艺工作开展情况。教师全员家访、家庭教育指导、家校沟通、心理健康教育、法治教育、校园文化、学校德育特色品牌创建等工作情况。开齐开足学校体育和艺术课程,抓实“课间10分钟”等常规要求,保障学生每天校内体育锻炼一小时。落实“劳动课程”“劳动清单”和“劳动周”等要求,提升“以劳育人”成效。全面推进学生美育浸润行动。 (七)功能室管理情况。各中小学(幼儿园)各类功能室(含实验室、电脑机房、音乐室、美术室、体育室、图书室、阅览室、心理咨询室、卫生保健室、劳技室、创客空间、智慧教室、未来教室等)的管理与使用情况;资源教室运行与管理,特殊孩子的安置与随班就读工作。 (八)党建工作落实情况。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党纪学习教育开展情况;党费收缴情况;党建阵地及“清廉学校”建设情况,重点查看党员活动室、党务公开栏和清廉文化阵地建设情况;党员党组织关系排查情况,重点排查是否有党员出现工作在本单位但党组织关系不在本单位的情况;“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及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重点查看《党支部工作记事簿》,尤其是查看党员到会率情况。 (九)控辍保学及违规招生、违规借读整治情况。认真核实学校在校学生是否和学籍学生一致,有出入的要及时了解掌握,杜绝“违规招生”“在籍不在校”“在校不在籍”和违规借读现象;针对“在籍不在校”的学生,学校要建立一对一关爱帮扶机制和家访登记制度,对疑似辍学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及时上报属地,确保不让一名适龄儿童失学辍学。 (十)学校相关收费情况。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严禁中小学校趁课后服务之机搭车收费。严禁中小学(幼儿园)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严禁中小学(幼儿园)跨学年或学期预收学费(保教费)和住宿费,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费。严禁以家委会名义规避学校收费主体责任,借家委会名义摊派收取各类费用。严禁中小学校以信息化教学、分班教学、英语听力练习等名义,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或教育APP。 三、工作要求 (一)成立视导组。市教育局成立视导组(具体安排见附件1),主要视导乡镇(街道)中心学校、薄弱学校(幼儿园)、新居民子女密集学校及新型公办园,重点调研学校存在的突出问题。各教育学区要相应成立视导组,对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全面进行巡查视导。 (二)随机推门听课。各视导组要走进课堂,切实了解教育教学常规落实情况及学校师生整体面貌;教育发展研究院教研员要深入基层学校了解指导学校教学常规落实、课程开设及开发等情况;师训员要了解指导校本研修和培训等情况。 (三)填写汇报表。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如实填写《开学情况汇报表》(附件2),并由校长审核签字盖章交各教育学区和巡查组。 (四)确保视导成效。视导组成员工作作风要深入,时间要保证,要深入师生中间巡查视导。各视导组要在9月12日前将视导结果汇总并上报局办公室,联系人:项学品,联系电话:659526,邮箱:rajyjbgs@126.com。局党委将专题听取各巡查组的汇报。 附件:1.视导组人员安排表 2.开学情况汇报表 瑞安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4年8月30日 |